Ⅰ 建築工程項目流程審批事項都有哪些
工程項目審批流程
建設單位編制可研性報告、項目建議書。(可研性報告包括: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項目選址與建設條件、項目建設內容與規劃方案、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經濟效益評價)。
將編制好的可研性報告上報市發改委。
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單位將初步設計方案,設計總說明;包括從土建、結構、設備、預算、消防、規劃各方面要詳細、明確。
將上報發改委的資料,組織項目初步設計論證會,邀請各位專家參加論證。
將論證會結論,土地證、項目可研性報告、項目地形圖、概算等資料,向發改委申請預備投資計劃,進行核准。項目地形圖應由測量大隊進行現場測量後,並出圖。
預備計劃下發,向市規劃局申請規劃許可證。根據初步設計方案和設計總說明,總平面圖,平、立、剖圖上報規劃局,申請批准。
組織項目規劃論證會,將上報規劃局的初步設計方安。項目總平面圖,平立剖圖。進行專家論證會議。
規劃局對上報總平面進行審批同意後。請消防、人防、綠化對總平面進行審批。
設計單位做施工圖全面設計。(建築、結構、電、消防、人防、通風等方面)
將規劃局審批的總平圖上報綠化部門(包括總平面圖、紅線圖、土地證、綠化設計圖)進行綠化審批。
將規劃局審批的總平面圖、平、立、剖上報人防部門進行審批。
施工圖全部設計完畢後,上報審圖公司,進行圖紙審查。
施工圖全部設計完後,由圖審公司上報建設局進行備案。
全套施工圖設計完畢後,上報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審核。
將綠化、消防、人防審核後全套施工圖上報規劃局申請規劃許可證。
將規劃審批的總平面圖、規劃許可證、消防審批的批文,財政局資金證明、申報單位主管部門申請,無拖欠證明、上報市發改委申請該項目正式計劃。
將規劃證、計劃後,前期開標手續准備完畢後,申請開標。
開標結束後,招標備案。
申請工程施工許可證。
項目施工許可證包括(質監、安監、稽查等部門備案)對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審查後,備案。
對上述部門上報資料同時,要繳納質檢費、定測費,勞保基金,意外傷害保險、印花稅等
申請施工許可證後,將規劃證、地形圖,上報測繪大隊,進行定位放線。
地震、氣象、文物、渣土、環保等部門都需要辦理手續。說明:抗震分析、房屋地震安全評估報告、防雷設計、文物勘探、渣土清運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估等。
Ⅱ 建設工程審批程序
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立項審批
1 、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 、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 、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 、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 、項目地形圖(一份)
8 、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 、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 、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 、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 、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 、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 、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 、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 、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 、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 、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 、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 、建設資金證明;
10 、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 、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 、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規劃許可證》;
2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 、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 、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 10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 、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 、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 、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 7 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 、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 、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 、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 、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 、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 、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 、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2 、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3 、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監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 、《施工許可證》;
3 、竣工驗收備案表;
4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6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8 、工程質量保修書;
9 、工程竣工結算書;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要提供如下資料到造價站辦理手續。
1 、工程按實際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類別核定書;
( 3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 5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 6 )圖紙會審記錄;
( 7 )工程施工開工報告;
( 8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 9 )工程施工進度表;
( 10 )工程子目換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設計變更資料;
( 12 )施工現場簽證資料;
( 13 )竣工圖。
2 、工程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造價)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圖。
Ⅲ 建設項目的詳細審批流程是什麼
工程報建、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許可證——審批中心登記-建設工程審批窗口受理製表回執———建工處內部運作——施工圖許可證申請、建設工程施工圖合同審查、施工現場人員認定、預算員及工程類型認定、開工報告及報核單-建設工程審批窗口交費
建工處內部運作——建設工程報建資料、建設勘察設計合同認定、建設項目資金到位審批、施工圖紙設計審查委託、外埠施工勘察設計隊伍入境----審批中心發放施工許可證
建設工程審批窗口受理製表回執-建設工程招投標代理委託、招投標開標評定監督——審批中心簽字
一般多數流程是這樣。
Ⅳ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前期手續)
項目建設需要的報建和審批過程:
1、由該工程項目部的建造單位,指派一名項目負責人到指定的報建單位領取報建登記表,有些地點的報建單位是當地的建設行政總監部門,有些則是指定授權的機構;
2、根據記錄的格式以及該工程項目部的實際情況進行填寫,注意必須要確保計劃的准確性;
3、將填好的報建登記表提交給建設單位主管審核,並在相應的地方簽字蓋章;
4、向報建部門提交簽好文字的登記表、立項審批通過的文件、項目規劃許可證、允許用該土地的證明文件、建設單位允許投資的許可證文件以及資金證明文件;
5、報建部門會對於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則簽署建設提案,並將登記表發表還給建設單位,報建的過程就算走完了,建設單位可以開始進入施工圖的審核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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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建設工程從立項到報建的具體流程有哪些
相對來說,報建的過程不算復雜,但是需要報建的計劃還是比較多的,其中包括:該工程項目部名稱(立項審批通過文件中可查)、建設地點(指工程所在地方)、投資規模、資金來源以及當年投資額(指建設單位的資金文件)、工程規模(指工程概況)、工程項目部的開啟、竣工時間、發包情況(填寫承包單位名稱)以及工程籌建情況。
具體的報建流程
第一步,由該工程項目部的建造單位,指派一名項目負責人到指定的報建單位領取報建登記表,有些地點的報建單位是當地的建設行政總監部門,有些則是指定授權的機構。
第二步,根據記錄的格式以及該工程項目部的實際情況進行填寫,注意必須要確保計劃的准確性。
第三步,將填好的報建登記表提交給建設單位主管審核,並在相應的地方簽字蓋章。
第四步,向報建部門提交簽好文字的登記表、立項審批通過的文件、項目規劃許可證、允許用該土地的證明文件、建設單位允許投資的許可證文件以及資金證明文件。
第五步,報建部門會對於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則簽署建設提案,並將登記表發表還給建設單位,報建的過程就算走完了,建設單位可以開始進入施工圖的審核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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