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方和發包商有什麼區別
甲方,是合同說法,合作的甲乙雙方。
發包商是誰是頭,誰是項目責任人的說法,也屬合作的說法。
2. 建設工程什麼情況下可直接發包
經依法批准可以直接發包的工程項目:一、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關部門審批批准,可以不再進行施工招標,直接發包: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2.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二、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政府審批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項目的勘察設計可以不進行招標,直接發包: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2.搶險救災的;3.主要工藝、技術採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4.技術復雜或者專業性強,能夠滿足條件的勘察設計單位少於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5.已建成項目需要改、擴建或者技術改造,由其他單位進行設計影響項目功能配套性的。法律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二條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審批部門批准,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一)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二) 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三) 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四) 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五)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不需要審批但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3. 甲方、建設單位、業主、發包人都是什麼關系是同一個人嗎
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項目法人。
4. 實行建設工程總承包的,甲方直接發包的專業分包單位因為建設單位原因向總承包提出索賠事宜
請確定是甲方指定分包還是甲方直接分包。
按你所述原題,「(甲方直接發包)」應該是甲方直接分包,這種情況下,是由甲方直接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不存在合同關系,僅為協作配合的關系。出現由甲方造成的損失,分包單位應直接向甲方索賠。
只有在甲方指定分包的情況下(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由總包單位與其簽訂總分包合同,分包單位與甲方無合同關系),分包單位才向總包單位申請索賠,再由總包單位向責任方進行索賠。
5.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一樣嗎
1、建設單位就是拿錢出來給施工單位,讓施工單位給蓋房子的。
2、甲方,這要看情況了。我在總包項目部,我們通常稱建設單位(也就是業主或者說是發包方)為甲方。同樣,我們下面的分包公司,稱我們為甲方。可以看出,甲方也就是發包方。
3、承建商也就是施工單位。
6. 什麼是建設工程的發包與承包 它有哪些方式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是指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委託具有從事建築活動的法定從業資格的單位為其完成某一建築工程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的交易行為。建築工程發包,是相對於建築工程承包而言的,是指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任務(勘察、設計、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交付給具有從事建築活動的法定從業資格的單位完成,並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行為。建築工程承包,是相對於建築工程發包而言的,是指具有從事建築活動的法定從業資格的單位,通過投標或其他方式,承攬建築工程任務,並按約定取得報酬的行為。
7. 建設單位發包是什麼意思
就是建設單位 把項目工程 依法包給 另一個具有資質能力的單位又這個單位來完成建設單位要求的項目工程。大的工程項目基本是通過招標發包來完成。而也有直接發包來完成的。而1樓所說的則是肢解發包,這是違法的,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8. 甲方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有哪些
土石方工程,地基及基礎處理,門窗,欄桿,防水,公共部位裝修,消防,園林景觀等專業工程均可由甲方直接發包。
建設工程禁止肢解分包,但並不排除建設方除基礎和主體之外的專項發包。
《建築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並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8)建設工程甲方發包擴展閱讀:
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應嚴格依法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責任,嚴禁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法
9. 建築工程中各方之間的幾個概念,建設單位,甲方,業主,發包方各有什麼區別
簡單的說:
1,錢誰就是甲方,建設單位約等於甲方約等於業主,發包方一般是被委託方,也就是乙方。
2.建設單位」可以理解為出資單位。建設單位就是拿錢出來給施工單位,讓施工單位給蓋房子的。
3.甲方」是指代用詞,一般為合同的出資方或委託方。
4.「乙方」是被委託方。
拓展資料:
假如你是施工單位,那麼你和建設單位(業主)簽訂勞務合同,那麼建設單位就是你的甲方;假如你和總包單位簽訂勞務合同,那麼總包方就是你的甲方。總包項目部,通常稱建設單位(即業主或發包方)為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