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項目中業主指的是
工程項目中業主通常指的是老闆.也就是常說的甲方,是該工程所建項目的產權人。簡單可理解為出資建設該項目的人。
㈡ 關於建設工程項目業主、甲方、施工方之間的區別及關系
要建學校的話,一般情況下校方會提前做好學校的設計方案和圖紙,校方到施工階段會找一家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就是乙方,校方則是甲方,甲方大包給乙方;這時不存在業主,校方即是廣義的業主。
地產商開發小區則有所不同,因為建好後不是開發商使用,這時所有購買房子的就是業主,開發商是甲方。
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物業與建築上講的業主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業(產權)所有者。
發包方,就是建設方,俗稱甲方;承包方,就是施工方,俗稱乙方。
業主,准確的說,是建築物的使用者;建設方,有可能是業主,也可能是開發商,也可能是代理。
施工方,就是施工單位。
(2)建設工程業主又叫什麼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性質:
工程建設項目具有唯一性、一次性、產品固定性、建設要素流動性、系統性、風險性等特徵。
項目的唯一性、產品的固定性和建設要素的流動性是工程建設項目的三個最基本特徵,影響或決定了工程建設項目其他技術、經濟和管理特徵及其管理方式和手段,因而也是工程招標需要把握的三個基本因素。
工程建設項目投資規模一般較大,資金往往通過多種渠道籌措,除項目投資人自有資金、政府各類財政性資金外,可以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提供的信貸資金或贈款以及通過企業、社會團體等多種渠道融資。
這些投資建設資金按來源性質可以分為:國內資金和國外資金。國內資金又分為政府投資、國有企業投資和非國有投資等,不同性質的投資對工程招標有不同的約束要求。
㈢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業主,發包方,哪項稱謂與其他幾項所指對象不同
對於施工單位來說,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發包方.
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裡面業主總的代表,也可以喊作大業主. 買房子的就叫小業主咯
㈣ 在建設工程中,什麼是業主方、設計方、承包方、施工方
在建設工程中,擁有建設權的一方為業主方,由業主方委託進行施工設計的一方為設計方,從業主手中承包工程業務的一方為承包方,承擔施工任務的一方為施工方。
對於業主方來說,安全是最重要的,要做好安全管理;業主是整個項目的運營主體,也是投資主體,控制整個項目的投資顯得理所當然;
一般在進行項目建設時都會委託監理來幫助我們把控質量,但這並不意味業主就不抓質量,質量控制也是業主方工作中的一部分;
承包方和發包方是相對的。例如;甲方有一個項目需要找一個承包單位(也就是乙方)來做。甲方就得把這個項目發包給乙方,甲方稱之為「發包方」,乙方承包該項目,則稱之為「承包方」;
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但它也涉及設計准備階段、設計階段、動用前准備階段和保修期。在工程實踐中,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涉及設計階段。
(4)建設工程業主又叫什麼擴展閱讀:
施工總承包方對所承包的建設工程承擔施工任務的執行和組織的總的責任,它的主要管理任務如下:
1、負責整個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總進度控制、施工質量控制和施工的組織等;
2、控制施工的成本(這是施工總承包方內部的管理任務);
3、施工總承包方是工程施工的總執行者和總組織者,它除了完成自己承擔的施工任務以外,還負責組織和指揮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單位和業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單位的施工,並為分包施工單位提供和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
4、負責施工資源的供應組織;
5、代表施工方與業主方、設計方、工程監理方等外部單位進行必要的聯系和協調等,分包施工方承擔合同所規定的分包施工任務,以及相應的項目管理任務,若採用施工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分包方必須接受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工作指令,服從其總體的項目管理。
按照合同進行進度、質量、投資的控制,即合同管理是工作重點;項目由多方參與,不論是業主方、設計方、承包方還是施工方,都要做好各方的組織和協調才能讓項目有序進行。
施工方是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的總稱謂,它可能是施工總承包方、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設項目總承包的施工任務執行方或僅僅提供施工勞務的參與方。當施工方擔任的角色不同,其項目管理的任務和工作重點也會有差異;
㈤ 工程建設領域里的業主的定義是什麼
工程建設領域里的業主的定義:
業主是指房屋物業的產權人,他具備房屋的是使用權、所有權,但是不具備土地的所有權。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
物業與建築上講的業主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業(產權)所有者.房屋租賃人不是業主.
但是必須區別:建築市場上房屋開發商.投資商不一定是業主,理由是:
1他們不是最終的產權所有人;
2他們充當甲方角色是以產權轉換贏得利益.
因此,建築施工合同中使用發包人(甲方)而不使用"業主",正是基於此.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㈥ 建築裡面的甲方是項目承包方還是業主方還是什麼
建築裡面的甲方是業主方。
在我國工程建設中常將業主稱為建設單位或甲方、發包人,他們可以是學校、醫院、工廠、房地產開發公司,或是政府及政府委託的資產管理部門,也可以是個人。
業主方既有進行某種工程的需求,又具有工程建設資金和各種准建手續,在建築市場中承擔發包建設任務,最終得到建築產品達到其投資目的。
在我國工程建設中承包商又稱為乙方,承包方和發包方是相對的。
(6)建設工程業主又叫什麼擴展閱讀
建築市場的主體是指參與建築生產交易的各方,其中包括:業主、承包商和工程咨詢服務機構。
建築市場的客體即建築產品,是建築市場交易的對象,它既包括有形建築產品,也包括無形建築產品。建築產品本身及其生產過程都有別於其他工業產品。
在不同的生產交易階段,建築產品可以表現為不同的形態,它可以是咨詢公司提供的咨詢報告、咨詢意見或其他服務,也可以是勘察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方案、施工圖紙、勘察報告,還可以是承包商生產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或是生產廠家提供的混凝土構件等。
㈦ 建設單位,業主,甲方有什麼區別
建設單位是指建築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或其它組織,是指物業(產權)所有者。甲方在地產行業一般是指開發商。當甲方是房地產商時,建設單位與甲方都是房地產商,而購房的人是業主。建設單位與相對施工(建築)單位而言的。業主與相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其他監管機構而言的。
建設單位,業主,甲方一般情況下就是工程所有權人的不同稱謂。
當甲方是房地產商時,建設單位與甲方都是房地產商,而購房的人是業主。
建設單位與相對施工(建築)單位而言的。
業主與相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其他監管機構而言的。
甲方是相對乙方而言的,在合同中業主是甲方,所以常用甲方來稱謂。
業主強調的是建築物的所有權,即誰擁有這個建築物,業主可以發生變化,例如,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房子沒賣出去的時候,其業主是房地產公司,房子賣出後業主轉移到購房者。
建設單位是相對於施工單位來講的,誰要建這個建築物,誰就是建設單位。
甲方是源於合同簽訂中的甲乙雙方的,在建築施工過程中,一般甲方默認指的是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是動手蓋房子的公司
業主是房屋的所有者,就是買了房子的人
甲方是請建築公司來蓋房子的公司,也就是賣房子的公司
也就是業主從甲方那裡買房子,而甲方自己是不蓋房子的,甲方找建設單位來蓋房子
「建設單位」就我們可以理解為出資單位。
「甲方」是個合同中指代用詞,一般為合同中的出資方或委託方,「乙方」就是被委託方。甲方這個概念,這么說吧,假如你施工單位,那麼你和建設單位就是業主簽訂勞務合同接受其委託,那麼建設單位就是你的甲方;假如你和總包單位簽訂勞務合同,那麼總包方就是你的甲方。
「業主」就是我上面提到的建設單位,也就是出錢的單位。
「發包方」在一般情況下指的就是業主,但是在工程允許分包的情況下他有可能是總包方。
其實這些概念上的問題也不用搞得那麼復雜,總之你只要記住一點,出錢的一定是甲方,誰給你支付工程款誰就是你的甲方,誰給他工程款誰就是他的甲方,而是你的大甲方。
呵呵!你的這個問題好像讓我回答得像是在說繞口令,還是有時間在線研究研究吧
建設方為工程施工方.
甲方一般為開發商.
業主當然就是指的買主.
㈧ 工程建設業主一般是指哪些對象
業主(Client/Owner)。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人或投資人專門為工程建設項目設立的獨立法人。網路上面的介紹。舉個例子,比如國土資源局要搞一個土地整理項目,那業主就是國土資源局。
㈨ 請問建築工程中甲方就是業主嗎還有業主的工作主要是干什麼的
甲方?就是合同的甲方乙方。建築工程中合同多的是,任何一個人或者單位都可能成為甲方。我們站在施工單位的角度上,習慣把建設單位俗稱為甲方。業主又是另外一個概念,投資商和開發商都可能是業主,到最後誰買房誰就是業主。建設單位的工作多的是,包括工程前期手續,工程開發管理、售後服務(物業 保修)等貫穿整個項目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