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樣的建設工程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
一、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
(一)建築總面積大於20000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築總面積大於15000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築總面積大於10000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築總面積大於2500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築總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築總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二、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
(一)設有第一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40000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其他公共建築;
(四)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五)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Ⅱ 什麼情況需要進行消防備案
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的項目
①、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商場、飯店、賓館、市場;
②、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五千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客運車站的候車室、民用機場的 航站樓、客運碼頭的候船廳;
③、建築總面積大於二萬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公共展覽館、會堂,體育場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④、建築總面積大於二千五百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寺廟、教堂、食堂、圖書館、影劇院、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公共圖書館閱覽室,大學教學樓、醫院門診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加工車間等的;
⑤、建築總面積大於一千平方米的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老年人找了設施、醫院病房樓、福利院,幼兒園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中、小學校的集體宿舍、食堂,圖書館、教學樓,人員密集的企業員工集體宿舍;
⑥、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以及酒吧等具有娛樂功能的咖啡廳、茶館、餐館等。
需要消防設計和驗收的特殊建設工程,
① 、設有上面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
② 、電信樓、郵政樓、國家機關辦公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電力調度樓、檔案樓;
③、上面非特殊工程的規定外,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築或建築的單體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
④、建築高度超過54米的一類高層住宅;
⑤、大型發電廠、城市內的公共軌道交通、超市內的隧道工程,地區變以上的變配電工程;
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供應站、充裝站、調壓站、專用車站、碼頭等。
Ⅲ 哪些工程需要消防設計專篇 新建廠區需要嗎
消防設計專篇,是向消防部門申報《設計審核》時,必須提交的資料之一。由設計單位闡敘建設工程在消防設計方面的內容。不管是主體工程還是二裝工程,不管是新建、擴建、改建,不管是民用建築還是工業建築,都需要提交消防設計專篇。
Ⅳ 哪些工程需要消防報建
單體建築面積小於10000㎡的多層公共建築;面積小於2000㎡的獨立地下公共建築及含有面積小於2000㎡地下公共建築的工程; 單體建築面積小於10000㎡的廠房、庫房都要消防報建。
消防報建:主體建築通過消防驗收後,進行二次裝修前,需要把裝修設計圖報消防主管機構審核,也稱為消防報建。2009年5月1日國家新消防法頒布實施後,符合條件的項目直接在網上申報。原理:建築工程在設計圖紙確定後,需要通過國家消防主管機構的審核,確定建築工程的平面局部,功能設置等符合國家消防規范,滿足建築防火的要求。
Ⅳ 廠房建設是否需要消防審批手續 需要哪些手續
廠房建設需要消防審批手續。
審批范圍及簽發
(一)建築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娛樂場所,由當地消防科(大隊)負責審核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除外。
(二)建築面積超過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隊負責審核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
申辦材料:
(一)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審批表;
(二)凡新建場所要出示《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三)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該產品消防合格證;
(四)可燃裝修進行阻燃處理時要出示檢驗報告及消防產品合格證;
(五)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場所出示檢測合格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六)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七)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不得超過核定人數。
(5)工廠是否需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五十四條消防救援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機構應當依照規定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採取臨時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條消防救援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發現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應當由應急管理部門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接到報告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核實情況,組織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單位採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條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進行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檢查,做到公正、嚴格、文明、高效。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檢查等,不得收取費用,不得利用職務謀取利益。
不得利用職務為用戶、建設單位指定或者變相指定消防產品的品牌、銷售單位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施工單位。
第五十七條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及時查處。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建設單位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降低消防技術標准設計、施工的;
(二)建築設計單位不按照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的;
(三)建築施工企業不按照消防設計文件和消防技術標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四)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Ⅵ 你好,請問一下工廠的消防施工必須得到審批才能進行嗎 不能隨便自己買幾個滅火器
不行的,按照規定的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
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築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
第十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第十一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十二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一)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後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Ⅶ 生產電氣的工廠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嗎
任何工廠都需要消防設計,通過消防驗收(或者備案)後才能夠生產,這是消防法規定的。
Ⅷ 什麼樣的工程,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手續
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手續
一、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
(一)建築總面積大於20000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築總面積大於15000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築總面積大於10000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築總面積大於2500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築總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築總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二、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
(一)設有第一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40000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其他公共建築;
(四)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五)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