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採用綜合評分法的工程建設貨物項目,有沒相關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提及投標文件、評標資料的公布范圍
評標報告是不會公布的,先是投訴質疑代理機構,代理機構的回復如果不滿意的話還可以繼續投訴到監管部門,監管部門如果接到投訴,根據規定與項目情況可以受理或不受理,受理之後就會將封存的標書和評標報告進行審閱,根據審閱結果就會出最後的調查報告,如果還是不服,就可以去法院了。。。總之,全程評標報告是不會給外界公布的,只有代理機構、評委、監委、以及監管部門才能看到。
B. 工程招標評分方法有哪幾種
打分法
評標委員會每一位成員根據事先制定的評標因素(如價格、質量、信譽、服務等)和相應的分值標准,確定出某一投標不同方面的相對權重分值,再將所有權重分值進行累加,得出該投標人的得分。最後,匯總計算每一位評委的打分,總分最高或平均分最高的投標即為最佳的投標,該投標人應當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打分法在政府采購中是一種使用頻率較高的評標方法,被廣泛應用於貨物采購、服務類的招標評標中。由於該評標方法直觀、便於操作,而且可以避免因各種非正常因素對評標工作造成的影響,因此受到招投標雙方的歡迎。
打分法在使用中需要注意評標細則的制定,如果細則制定不科學、不合理,評標結果就會變成單純的價格或技術的競爭。打分法在實際操作中有其利弊、優劣,其利在於能從難於用金額表示的各個不同的投標中選擇最好的投標,對買方來說是一種判斷投標最終價值的一種合理、滿意的辦法;其弊則體現在,招標人難於確定不同技術性能的有關分數和確定每一性能所應得的分數。
綜合評估法
經評標委員會綜合評議,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應當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最低評標價法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評標標准,計算每一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具體指標發生偏離時,所增加的貨幣數額。然後,將這些數額與投標價格加在一起,計算得出新的估值價格,即評標價格。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者應當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最低評標價法是將價格以外的有關技術、商務、供貨范圍等因素折成貨幣或給予相應的加權計算,以確定最低評標價或最佳的投標。由於該方法將價格以外的有關因素折成貨幣或給予相應的加權計算,制定細則時比較麻煩,評標時計算復雜、工作量大,因此一般政府采購項目招標時業主不願採用,但政府采購項目招標中如涉及到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時,最低評標價法在評標中是被強制使用的。
C.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與招標法有什麼區別
貨物招標分為一般的貨物招標和國際機電招標,他們分別依據的法律是:
一般貨物招標依據:《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國際機電:《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
然後服務類主要指工程服務類,招標法明確的就是:勘察、設計、監理,他們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招標法,另外還有《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建築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從招標形式上區別主要是,貨物招標一般明確標的,根據工程量可以做出詳細報價,評標辦法主要還是經評審的最低價法。
服務類招標,標的不是很明確,報價依據一般是國家出據的取費標准,然後投標人根據該標准以下浮比例進行報價。
D. 政府采購法評分原則是如何規定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五十三條 評標方法分為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
第五十四條 最低評標價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投標報價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技術、服務等標准統一的貨物服務項目,應當採用最低評標價法。
採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時,除了算術修正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進行的價格扣除外,不能對投標人的投標價格進行任何調整。
第五十五條 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綜合評分法如何合理設置評審因素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對綜合評分法的定義是:「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作為政府采購操作人員,不光要熟知法條,還要懂得如何設計、製作及應用綜合評分法。在此,筆者以多年的工作經驗和感悟,談一談對綜合評分法打分表的設計和製作的理解及認識。
1、權重設計
價格:30%≤貨物≤60% 10%≤服務≤30%
根據財政部18號令第五十二條以及《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財庫[2007]2號)相關規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採用綜合評分法的,除執行統一價格標準的服務項目外,采購人或其委託的代理機構應依法合理設置價格分值。貨物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不得低於30%,不得高於6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不得低於10%,不得高於30%。該權重是設計打分表的重要前提,如果這個問題沒有搞清楚,將使後面分項設計工作前功盡棄。
2、價格設計
低價優先法 政策性加分
根據《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財庫[2007]2號),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價格權值×100。
E. 工程類招標和貨物服務類招標的評標體系有什麼區別
1、招標形式不同
工程貨物招標一般明確標的,根據工程量可以做出詳細報價,評標辦法主要還是經評審的最低價法;
服務類招標,標的不是很明確,報價依據一般是國家出據的取費標准,然後投標人根據該標准以下浮比例進行報價。
2、招標時的法律依據不同
工程貨物招標依據是《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服務類主要指工程服務類,招標法明確的就是:勘察、設計、監理,他們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招標法,另外還有《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建築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3、標的物不同
工程貨物類的標的物是具體工程、貨物;服務類標的物一般是非物質性的無形資產,如設計等智力成果。
不管是工程類招標,還是服務類招標,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方式都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F. 評標方法的標准
一般包括價格標准和價格標准以外的其他有關標准(又稱「非價格標准」),以及如何運用這些標准來確定中選的投標。非價格標准應盡可能客觀和定量化,並按貨幣額表示,或規定相對的權重(即「系數」或「得分」)。通常來說,在貨物評標時,非價格標准主要有運費和保險費、付款計劃、交貨期、運營成本、貨物的有效性和配套、零配件和服務的供給能力、相關的培訓、安全性和環境效益等。在服務評標時,非價格標准主要有投標人及參與提供服務的人員的資格、經驗、信譽、可靠性、專業和管理能力等。在工程評標時,非價格標准主要有工期、質量、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素質、以往的經驗等。
G. 工程和貨物類招標怎麼劃分呢
與貨物或服務招標投標相比,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比較復雜。兩者之間的區別,具體如下所述:
1、工程類招標投標的主要規定
與貨物或服務招標投標相比,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比較復雜。不同工程項目,對技術、設備、施工組織、投標人的資質以及管理經驗的要求不同,差異很大。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委就規范工程招標活動制定了十多專項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其中,適合於各類工程招標投標的規定,一般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各有關部委聯合制定發布,也有各部委單獨制定發布僅適用於專業工程的專項規定。工程招標就上比比招標網。
2、貨物類招標投標的主要規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委就招標投標活動制定了一系列專項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按照適用范圍不同分為兩類:一類是規范貨物國內招標投標活動的法律規范,如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政府采購貨物招標、醫療機構葯品集中采購等方面的規定;另一類是規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的法律規范。
應答時間:2021-02-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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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規定有哪些
【招標與投標】《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規定的兩類廢標情況
1)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評標委員會初審後按廢標處理:
①無單位蓋章並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
②無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的;
③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④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貨物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為最終報價的,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⑤投標人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證明的;
⑥投標有效期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
⑦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⑧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⑨招標文件明確規定可以廢標的其他情形。
2)對投標文件不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評標委員會應當作廢標處理,並不允許投標人通過修正或撤銷其不符合要求的差異或保留,使之成為具有響應性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