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承包范圍是怎樣的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承包工程范圍
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取得房屋建築、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特級資質的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建市[2015]154號文件已取消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 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制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建築面積 8 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 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 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 套工程。
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 業職稱。
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 質企業承擔。
⑵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圍一項應如何填寫
應根據招標文件或施工圖紙確定的承包范圍填寫。如可以填寫土建工程,或者填寫土建、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及裝飾裝修工程。
也可以更具體一些,填寫是否包括採暖衛生與煤氣、電氣、通風與空調、電梯、通訊、消防等專業工程的安裝以及室外線路、管道、道路、圍牆、綠化等工程。
(2)建設工程合同承包范圍擴展閱讀:
工程承包方式有:
1.建設全過程承包
建設全過程承包也叫「統包」,或「一攬子承包」,即通常所說的「交鑰匙」。
2.階段承包
階段承包的內容是建設過程中某一階段或某些階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建築安裝施工等。在施工階段,還可依承包內容的不同,細分為3種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這是國際上採用較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負責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餘部分則由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負責供應。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僅提供勞務而不承擔供應任何材料的義務。在國內外的建築工程中都存在這種承包方式。
3.專項承包
專項承包的內容是某一建設階段中的某一專門項目,由於專業性較強,多由有關的專業承包單位承包,故稱專業承包。
4.「建造—經營—轉讓」承包
國際上通稱bot方式,即建造—經營—轉讓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這是20世紀80年代新興的一種帶資承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