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在建築工程稅率是多少
建築安裝稅率是11%,小規模納稅人(連續12個月建築安裝服務銷售額未達到500萬元)則適用3%的「徵收率」。
建築業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注意營業稅修繕(不動產、構築物)與增值稅修理的劃分;
自建自用、自建出租、自建投資的建築物,不是建築業勞務的征稅范圍;
納稅人受託進行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並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的過程中,其提供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勞務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建築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② 建築工程中的營業稅怎麼算
企業營業稅額=(9000+600+150-1500)x3%=247.5萬元
其中,b公司分包的工程,由a公司現行繳納後從工程款中代扣
③ 建築工程的營業稅包括哪些稅費
」應交稅費「和」營業稅金及附加「是總賬類賬戶,」營業稅「是明細賬戶。
應交稅費——營業稅,是負債類賬戶,貸方發生額表示應該交納的營業稅,借方發生額表示已經交納了的營業稅。期末貸方余額表示下欠的營業稅,期末借方余額表示多交的營業稅。
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稅,是費用類賬戶,借方發生額表示企業應承擔的營業稅,每期末通過貸方結轉至本年利潤。期末無余額。
「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稅」的借方發生額和「應交稅費——營業稅」的貸方發生額是相等的,見計提營業稅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稅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
④ 工程營業稅的稅率是多少
工程收入屬於「建築業」稅目,稅率為3%。
我將營業稅稅目稅率表復制給你,請你自己再仔細研讀。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所附:
營業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稅 率
一、交通運輸業 3%
二、建築業 3%
三、金融保險業 5%
四、郵電通信業 3%
五、文化體育業 3%
六、娛樂業 5%-20%
七、服務業 5%
八、轉讓無形資產 5%
九、銷售不動產 5%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對九個稅目的具體范圍不再解釋。將「徵收范圍」一列的內容放到《營業稅稅目注釋》修訂時一並考慮。
⑤ 建築業的營業稅計稅依據
建築業的營業稅計稅依據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全額計稅
建築業營業稅的營業額為承包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建築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即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之外收取的各種費用。一般為全額計稅,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二、差額計稅
建築安裝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核定計稅
在特殊情況下用組成計稅價格作為計稅營業額:
計稅價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四、 建築業營業稅稅額計算中的特殊規定
1.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須向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於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持有的證明,按本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3號)有關規定計算徵收營業稅。
2.裝飾工程的營業額為提供裝飾勞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3.建築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臨時設施費、勞動保護費和施工機構遷移費,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4.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材料差價款、搶工費、全優工程獎和提前竣工獎,應並入計稅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稅。
⑥ 建設工程分包營業稅如何繳納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也就是說,存在工程分包的情況下,總承包單位應以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方價款後的余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分包人應該就其完成的分包額承擔相應的納稅義務。同時,按照規定,總承包人屬於法定的代扣代繳納稅義務人,在與分包方辦理已完工程價款結算時,還應以與分包方結算的工程價款為依據計算並代扣代繳其營業稅。總承包人代扣代繳分包人營業稅後,應按規定對分包人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分包人以此作為其完稅憑證。
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往往涉及多個行政區域,而營業稅屬於地方稅,由於地方利益競爭,在納稅實踐中分包工程的納稅地點有時也成為焦點問題。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建築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轉包的,總承包人應該按照建築業營業稅納稅地點的規定,扣繳分包或轉包人應繳的營業稅,即建築業營業稅的納稅地點在什麼地方就在什麼地方代扣代繳,具體來說就是:①非跨省工程的分包或轉包,由扣繳人在工程所在地代扣代繳。②跨省工程的分包或轉包,由扣繳人在扣繳人的機構所在地代扣代繳;如果分包或轉包人將工程再一次分包或轉包出去,有一段工程仍是跨省工程,該段跨省工程的營業稅亦由總承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代扣代繳。
如中鐵公司(駐北京)承包鄭州至武漢的某高速公路工程,把其中兩部分分包給甲、乙兩施工企業,分段分包或轉包後,如果沒有跨省,則這兩個施工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由中鐵公司代扣後,在工程所在地繳納;如果工程跨省,則跨省工程的營業稅,由中鐵公司代扣後在北京繳納;如果甲企業將所分包的跨省工程的一部分再次分包給丙、丁兩企業,若丙企業所分包的工程未跨省,其應繳營業稅由中鐵公司代扣後,在工程所在地繳納,若丙企業所分包的工程跨省,其應繳營業稅仍由中鐵公司代扣後在北京繳納。
另外,建築安裝工程的總承包人為境外機構,且其在中國境內沒有經營機構或代理者的,不管此工程是否實行分包或轉包,全部工程應納的建築業營業稅稅款均由建設單位扣繳。
在會計核算時,分包工程的營業稅等流轉稅由承包方代扣代繳,並由承包方從每期的分包進度款中扣回,這部分流轉稅形成分包方企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與承包方自行完成部分的營業額相關的流轉稅形成承包方企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⑦ 建築工程施工承包的營業稅怎麼算
一、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築安裝工程業務,凡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對工程承包公司按「建築業」稅目3%徵收營業稅。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只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稅率是5%。
二、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建築業的徵收范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是指簽訂了合同的總承包人的分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