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哪裡買《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指導價格》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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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單價中材料調差費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綜合單價法(清單計價)投標工程中,直接工程費=差額+預估價,後面實際施工中,除非超過合同約定量,否則不再調差。
工料計價法(定額計價)調差簡單,差額乘以調量。
不論哪種計價方式,由於定額的滯後性都需要根據可查市場價進行調整。
定額中的材料價格在一定時期內是固定,而這個時期內市場上材料價格隨著經濟水平的發展以及供求關系的變化,往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所以才出現了材料價格差(市場材料價與定額材料價之間的差價)。
(2)上海市建設工程單價調差擴展閱讀
確定享受某一材差標準的材料數量是任何一種材差調整方法的核心內容,這里的材料數量必須與某一材差標准相對應,而且應屬於招標文件規定的范圍。
確定調差材料數量的方法有三種:
(1)審查票證,公式計算用量(票證);
(2)現場計量(量證);
(3)監理現場審核(人證)。
無論哪一種方法的准確性都是相對的,比較而言,以公式計算受主觀因素的影響較小。
3. 工程中的調差怎麼做,就是工程中由於時間周期長,材料單價漲幅太大,作為施工方需要將原來的單價重新調整
我也是工程預算人員(證書)不管什麼軟體做的預算都無關緊要,你只要把原來的材料價格掌握,在把施工期間的施工地區的材料價格信息掌握,然後一對比就行啦。
4. 關於工程結算時工程量發生變化單價怎麼調
以合同為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 10.4.1 變更估價原則:
(1)對於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按照相同項目單價認定;
(2)對於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但有類似項目的,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認定;
(3)特殊情況變更導致實際完成的變更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列明的該項目工程量的變化幅度超過15%的,或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及類似項目單價的,按照合理的成本與利潤構成的原則,由合同當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
以上這是通用條款中的內容,一般不會更改,合同雙方如果有具體約定,可以在專用條款中進行約定。
(4)上海市建設工程單價調差擴展閱讀:
工程量清單投標的工程一般採用固定總價合同。
一、固定綜合單價
1,量變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價格按投標時的固定綜合單價,措施費一次性包死。大部分固定綜合單價的合同基本都是這樣簽訂的。工程量按實結算就是按施工圖紙、會審、變更、簽證等按實際計算。固定綜合單價也不是說是一成不變的。
2,與投標施工內容完全一致且價格也無變化的則執行原投標固定綜合單價,施工內容不變但主材價格重新定價的則置換主材價格(調換材料價格中的材料的數量應該是定額含量),施工內容變化時清單項目中有增加或減少的施工內容則按投標時的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內容調增減。
3,原清單沒有的項目按合同約定重新組價(清單的本意是這無清單的項目要簽證確認綜合單價,而現階段實際都是結算時按合同執行消耗量定額)套定額,合同中約定材料價格按施工時期造價管理,這就需要把這部分的施工內容按實際施工時期劃分形象進度,
4,需要甲方、監理認可。形象進度按實結算的工程一般都會辦理,而清單結算的工程對這方面還不夠重視,大部分工程沒有這方面的依據。措施費一次性包死,就是按投標時的造價計入結算。
5,而措施費一次性包死雖然按新的清單計價辦法允許調整但施工合同中一般不約定是包投標清單、還是施工圖紙、還是整個工程,現在的措施費一次性包死通長意義上不論變更增減均不調整。但是如變更太大,原4層樓現變更為2層或2層變4層,措施費變化太大,就肯定需要雙方協商看怎樣進行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工程結算時工程量發生變化單價怎麼調
5. 建設工程工程量增加超過15%,綜合單價如何調低
對綜合單價進行調整根據最新的GB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第九章合同價款調整9,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統一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定,由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根據市場行情和本企業實際情況自主報價,經評審低價中標的工程造價計價模式。
其特點是「量變價不變」。與中國建築市場的迅速發展,並逐步完善招標投標制度,以及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對中國建築市場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預算定額計價方法,在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方法是建立開放、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工程成本定價和有競爭力的價格。
逐步解決規范計價中不符合建築市場的因素,徹底消除當前招投標工作中的弊端,也是市場經濟體制對建築市場發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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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12號法令的頒布和實施國家七部委《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的頒布一些有關規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招標投標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和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依法招標投標法律。
工程量清單招投標是推進和完善招投標制度,完善行政監督機制,引導招投標走向市場經濟,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的科學合理途徑。
6. 建築工程單價調差時考慮稅金、利潤、企業管理費及其他規費嗎
朋友材料價格漲幅10%內清單單價不予調整,超過10%部分予以調整,這是甲乙雙方為了不讓材料價格上下浮動過大,影響施工單位的經濟承受能力;
您例舉的情況,調整時材料漲幅超過10%部分應當計算稅金這個因素,別的就不應該計算啦,建築行業多少年來就是找材料價差 ,只是要稅款,其他不要。
7. 建設工程工程量增加超過15%,綜合單價如何調低
1、如果工程量的變化超過15%時,乘以新價格結算。
新工程量>1.15原工程量時,結算價=1.15*原價+(新工程量-1.15原工程量)*新價
新工程量<0.85元工程量時,結算價=新工程量*新價
2、根據最新的GB50500-201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第九章合同價款調整——9.6工程量偏差——9.6.2條的規定:對綜合單價進行調整。
3、舉例:
打個比方100m2的石材地面,清單量和定額量都是一樣的,即定額含量為1,定額子目單價假設是100元的話,那清單綜合單價(100/100)*100=100元/平方,若清單量改成50m2的話,清單綜合單價(90/90)*100=100元/平方 這樣看來,不管工程量為多少,綜合單價都沒有影響,可是為什麼會有工程量增加正負15%,綜合單價就要調整。
8. 工程造價人工調差怎麼調
工程價款價差調整的方法有:工程造價指數調整法、實際價格調整法、調價文件計演算法、調值公式法(對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的結算,一般均採用該法)
調值公式法(動態結算公式法) :
是利用調值公式來調整價差。它首先將總費用分為固定部分、人工部分和材料部分,然後分別按照各部分在總費用中所佔的比例及人工、材料的價格指數變化情況,用調值公式進行價差調整。
(8)上海市建設工程單價調差擴展閱讀
一、價差的調整應區別不同的工程,根據材料、設備的不同價格形式、供應方式等對工程造價影響的程度,規定合理的調整方法。
1、可按單項工程概、預算(包括設計變更增減預算)所附的人工工日、主要材料、施工機械台班用量以及主要設備數量,按地區建設綜合管理部門、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定期發布的材料、設備預算價格、人工費及其執行時間,依據合同規定對已完工程部分的價差進行調整,對次要的設備、材料可區別不同類型的工程以價格指數調整。
2、可按不同類型的工程,分別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建築安裝工程直接費、工程建設其它費用等綜合造價指數進行調整。
3、對於使用材料品種較少而數量又較大的工程,可採用以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設備相應的單項價格指數進行調整。
4、品種較少而數量又較大的工程,採用以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設備相應的單項價格指數進行調整。
不論採取哪種價差調整方法,均應反映工程所在地區一定時期內的工程造價合理水平,要防止實報實銷的做法。
二、建設期的價差調整應控制在批準的初步設計總概算價差預備費之內。
1、對於建築安裝工程合同造價的價差,應作合理預測積極推行由承包方包干或部分包乾的辦法。
2、對於合同工期較短或較簡單的工程,可由承包單位一次包死,不作調整。
3、對於合同工期較長或較為復雜的工程,實行部分包干,即對主要材料、設備價差進行調整,對次要材料、設備價差包干。對價差的包干、調整方法,價差調整期限以及延誤工期的責任等,均應在承包合同中作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