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施工索賠的步驟和程序
施工索賠步驟和程序: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有關索賠的程序為:發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承包人可以按照以下規定索賠:
① 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有關證據;
② 索賠事件發生後28(14)天內,向承包人提出索賠意向通知(注意工期索賠的具體天數及其理由(施工關鍵線路和程序);
③ 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14)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④ 發包人在接到索賠通知後28(14)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證據和理由,發包人在28日內未予答復,視為批准索賠。
若索賠事件持續發生,施工單位應持續索賠;索賠事件消失後,應綜合進行索賠。
(1)建設工程索賠的程序擴展閱讀
施工索賠須注意的事項:
1、索賠時效。索賠事件發生後,承包人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索賠。
2、承包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否則可能會喪失索賠利益的實現。
3、施工索賠實現的關鍵是承包人提供的證據確實充分。
4、施工索賠是單方主張權利要求,經對方簽字確認後即成為工程簽證,在雙方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通過訴訟是施工索賠最後的救濟手段。
施工索賠的解決方式:
可以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程序,由承包人提出,經雙方友好協商、調解解決。承包人還可以委託長濟律師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㈡ 工程索賠程序有哪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規定的工程索賠程序
當合同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第三方原因,給承包人造成延期支付合同價款、延誤工期或其他經濟損失,包括不可抗力延誤的工期。
①承包人提出索賠申請。索賠事件發生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②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③工程師審核承包人的索賠申請。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工程師在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④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⑤工程師與承包人談判達不成共識時,工程師有權確定一個他認為合理的單價或價格作為最終的處理意見報送業主並相應通知承包人。
⑥發包人審批工程師的索賠處理證明。
⑦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終的索賠決定。
㈢ 關於建設工程索賠程序的說法,正確的是( )。
【答案】D
【答案解析】考點:索賠的方法。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索賠事件以後,或者承包人發現索賠機會,首先要提出索賠意向,即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將索賠意向用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發包人或者工程師,向對方表明索賠願望、要求或者聲明保留索賠權利。 FIDIC合同條件和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O201都規定,承包人必須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的28天內或經過工程師同意的其他合理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詳細的索賠文件和有關資料。如果幹擾事件對工程的影響持續時間長,承包人則應按工程師要求的合理間隔(一般為28天),提交中間索賠報告,並在干擾事件影響結束後的28天提交一份最終索賠報告。否則將失去該事件請求補償的索賠權利。 因此,正確選項是D。
㈣ 建設工程索賠的索賠程序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d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的28d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d內給予答復。
(4)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d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d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㈤ 建設工程索賠的概念及程序
答:請參考:
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項義務或發生我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㈥ 建築工程索賠程序
這就要看那一方面的索賠,主要是工期索賠,就是碰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可以向甲方索賠一定的工期。但要提供相關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