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屬於建設工程.
不需要建設局監管。
一般由交通局兼管,有的大型項目甚至直接歸省交通廳兼管。
建設局一般只監管建安工程。
交通系統有獨立的管理規則、管理辦法、管理人員。
比如工程造價人員、工程監理人員,他們都是在交通部注冊的。
換句話說建設口的工程造價人員、工程監理人員不能管交通工程,他們的注冊證到交通口就不好使了。
以下摘自《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
4.0.1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應劃分為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
說明:4.0.1隨著經濟發和施工技術進步,自改革開放以來,又涌現了大量建築規模較大的單體工程和具有綜合使用功能的綜合性建築物,幾萬平方米的建築物比比皆是,十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物也不少。這些建築物的施工周期一般較長,受多種因素的影響,諸如後期建設資金不足,部分停緩建,已建成可使用部分需投入使用,以發揮投資效益等;投資者為追求最大的投資效益,在建設期間,需要將其中一部分提前建成使用;規模特別大的工程,一次性驗收也不方便等等。因此,原標准整體劃分一個單位工程驗收已不適應當前的情況,故本標准規定,可將此類工程劃分為若干個子單位工程進行驗收。同時,隨著生產、工作、生活條件要求的提高,建築物的內部設施也越來越多樣化;建築物相同部位的設計也呈多樣化;新型材料大量涌現;加之施工工藝和技術的發展,使分項工程越來越多,因此,按建築物的主要部位和專業來劃分分部工程已不適應要求,故本標准提出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內容和系統劃分若乾子分部工程,這樣有利於正確評價建築工程質量,有利於進行驗收。
4.0.2單位工程的劃分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物及構築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2建築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說明:4.0.2具有獨立施工條件和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是單位(子單位)工程劃分的基本要求。在施工前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自行商議確定,並據此收集整理施工技術資料和驗收。
4.0.3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
2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復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為若干分部工程。
說明:4.0.3在建築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將原建築電氣安裝分部工中的強電和弱電部分獨立出來各為一個分部工程,稱其為建築電氣分部和智能建築(弱電)分部。
4.0.4分項工程應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
4.0.5分項工程可由一個或若干檢驗批組成,檢驗批可根據施工及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需要按樓層、施工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
說明:4.0.4和4.0.5分項工程劃分成檢驗批進行驗收有利於及時糾正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確保工程質量,也符合施工實際需要。多層及高層建築工程中主體分部的分項工程可按樓層或施工段來劃分檢驗批,單層建築工程的分項工程可按變形縫等劃分檢驗批;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有地下層的基礎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層劃分檢驗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不同樓層屋面可劃分為不同的檢驗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按樓面劃分檢驗批;對於工程量較少的分項工程可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安裝工程一般按一個設計系統或設備組別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室外工程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散水、台階、明溝等含在地面檢驗批中。
地基基礎中的土石方、基坑支護子分部工程及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工程,雖不構成建築工程實體,但它是建築工程施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和必要條件,其施工質量如何,不僅關繫到能否施工和施工安全,也關繫到建築工程的質量,因此將其列入施工驗收內容是應該的。
4.0.6室外工程可根據專業類別和工程規模劃分單位(子單位)工程。
室外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本標准附錄C採用。
說明:4.0.6這兩條具體給出了建築工程和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
❸ 公路建設基本程序有哪些 詳細
立項
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初步設計
技術設計
施工圖設計。
❹ 什麼是公路工程項目
公路工程(highway engineering),
指公路構造物的勘察、測量、設計、施工、養護、管理等工作。
公路工程構造物包括:
路基、路面、橋梁、涵洞、隧道、排水系統、安全防護設施、綠化和交通監控設施,以及施工、養護和監控使用的房屋、車間和其他服務性設施。
公路的新建或改建任務是根據公路網規劃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