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國家收費標准多少
工程勘察和設計是兩種分類吧朋友,但是計取規定文件為一類文件。
1、工程設計費(可研費用)按國家計委、建設部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號計取。
2、工程勘察費用亦按國家計委、建設部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號計取。
(1)川發改工程設計價格表擴展閱讀:
1992年版《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存在的主要問題:
(1)1992年版《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採用的政府定價方式既不能反映市場供求關系,也不能體現優質優價。勘察設計市場主要表現為買方市場,供給嚴重大於需求,勘察設計隊伍人員眾多,但技術水平參差不齊。
為了扶持技術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勘察設計單位,促進優勝劣汰,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接軌,必須整頓勘察設計市場秩序,調整收費標准。
(2)收費標准偏低。隨著工資、成本的上漲以及新增住房、保險費用,1992年版收費標准已明顯偏低,考慮到勘察設計企業成本、利潤、稅金和社會承受能力,適當提高收費標准,可以兼顧買賣雙方的利益,獲得較好的市場認可度。
(3)收費標准本身存在重復、雙軌等矛盾,收費規則不健全。國內各地區、各地域市場統一和國際國內市場統一的發展趨勢,要求收費標准必須統一。
從國內情況來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地區經濟發展不均衡狀況的改善,過去人為制定的價格體系已基本上被市場價格體系所取代;從國際情況來看,隨著我國加入WTO,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趨於統一,因而收費標准必須統一。
B. 工程設計取費標准
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准計算出的工程設計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合同額。
(2)川發改工程設計價格表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如果只委託做工藝設計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設計時,按照行業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計算收費。只委託做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時,按照行業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並乘以1.1的系數計算收費。如果增加編制施工圖預算,按工程設計收費標准乘以1.1系數計算收費。
本收費標准中的工程設計收費是按新建項目設計考慮的,如果是擴建項目,除行業有明確規定者外,可按同類新建項目乘以1.1系數計算收費。
C. 工程設計費如何計算
工程設計費計算方式:
1、景觀設計總面積=總用地面積-建築佔地面積(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計算景觀面積,如果有輔裝,設計則按照實際面積計算)
2、景觀工程總造價*費率=設計費基價。
3、設計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哦你過程復雜程度=景觀設計費。
變質工程施工圖預算的,按照該景觀工程設計費的10%收取施工圖預算編制費,工程監理按照景觀工程總造價的2.0%-2.5%收取監造費。
(3)川發改工程設計價格表擴展閱讀:
居住區、道路、廣場、公園及其它景觀項目,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可分別按工程總造價(圖紙概算)的5%-10%進行取費,也可按15元/㎡-18元/㎡進行取費。
屋頂花園按工程總造價的10%或15元/㎡~25元/㎡進行取費,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測設計收費標准》進行取費(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可上下浮動20%)。
工程設計費支付比例:
1、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方案設計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給設計人;
3、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
4、設計人在提交施工圖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
5、 預留10%待工程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付清;
6、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上述設計費用;
7、上述費用支付進度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擬定。
D. 工程設計費如何收取
工程設計費計算方式:
1、景觀設計總面積=總用地面積-建築佔地面積(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計算景觀面積,如果有輔裝,設計則按照實際面積計算)
2、景觀工程總造價*費率=設計費基價。
3、設計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哦你過程復雜程度=景觀設計費。
工程設計費支付比例:
1、 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 設計人提交方案設計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給設計人;
3、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
4、設計人在提交施工圖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
取費標准
居住區、道路、廣場、公園及其它景觀項目,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可分別按工程總造價(圖紙概算)的5%-10%進行取費,也可按15元/㎡-18元/㎡進行取費。
E. 找《工程設計收費標准》
1 總則
1.0.1 工程設計收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提供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非標准設備設計文件、施工圖預算文件、竣工圖文件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1.0.2 工程設計收費採取按照建設項目單項工程概算投資額分檔定額計費方法計算收費。
鐵道工程設計收費計算方法,在交通運輸工程一章中規定。
1.0.3 工程設計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 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2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
3 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
1.0.4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准計算出的工程設計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合同額。
1.0.5 基本設計收費
基本設計收費是指在工程設計中提供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收取的費用,並相應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試車考核和竣工驗收等服務。
1.0.6 其他設計收費
其他設計收費是指根據工程設計實際需要或者發包人要求提供相關服務收取的費用,包括總體設計費、主體設計協調費、採用標准設計和復用設計費、非標准設備設計文件編制費、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竣工圖編制費等。
1.0.7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是完成基本服務的價格。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在《工程設計收費基價表》(附表一)中查找確定,計費額處於兩個數值區間的,採用直線內插法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1.0.8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為經過批準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與工器具購置費和聯合試運轉費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設備的,以簽定工程設計合同時同類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緩配設備,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設備進行工程設計並達到設備安裝和工藝條件的,以既配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引進設備的,按照購進設備的離岸價折換成人民幣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
1.0.9 工程設計收費調整系數
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調整系數包括: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和附加調整系數。
1 專業調整系數是對不同專業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復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系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時,專業調整系數在《工程設計收費專業調整系數表》(附表二)中查找確定。
2 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是對同一專業不同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復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系數。工程復雜程度分為一般、較復雜和復雜三個等級,其調整系數分別為:一般(Ⅰ)0.85;較復雜(Ⅱ)1.0;復雜(Ⅲ)1.15。計算工程設計收費時,工程復雜程度在相應章節的《工程復雜程度表》中查找確定。
3 附加調整系數是對專業調整系數和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尚不能調整的因素進行補充調整的系數。附加調整系數分別列於總則和有關章節中。附加調整系數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調整系數不能連乘。將各附加調整系數相加,減去附加調整系數的個數,加上定值1,作為附加調整系數值。
1.0.10 非標准設備設計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非標准設備設計費=非標准設備計費額×非標准設備設計費率
非標准設備計費額為非標准設備的初步設計概算。非標准設備設計費率在《非標准設備設計費率表》(附表三)中查找確定。
1.0.11 單獨委託工藝設計、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務設計工作量的比例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1.0.12 改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項目,附加調整系數為1.1~1.4。根據工程設計復雜程度確定適當的附加調整系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1.0.13 初步設計之前,根據技術標準的規定或者發包人的要求,需要編制總體設計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5%加收總體設計費。
1.0.14 建設項目工程設計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設計人承擔的,其中對建設項目工程設計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的設計人,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5%加收主體設計協調費。
1.0.15 工程設計中採用標准設計或者復用設計的,按照同類新建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30%計算收費;需要重新進行基礎設計的,按照同類新建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40%計算收費;需要對原設計做局部修改的,由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設計工作量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
1.0.16 編制工程施工圖預算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10%收取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編制工程竣工圖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8%收取竣工圖編制費。
1.0.17 工程設計中採用設計人自有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其專利和專有技術收費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
1.0.18 工程設計中的引進技術需要境內設計人配合設計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設計程序和技術質量要求由境內設計人進行設計的,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人與設計人根據實際發生的設計工作量,參照本標准協商確定。
1.0.19 由境外設計人提供設計文件,需要境內設計人按照國家標准規范審核並簽署確認意見的,按照國際對等原則或者實際發生的工作量,協商確定審核確認費。
1.0.20 設計人提供設計文件的標准份數,初步設計、總體設計分別為10份,施工圖設計、非標准設備設計、施工圖預算、竣工圖分別為8份。發包人要求增加設計文件份數的,由發包人另行支付印刷設計文件工本費。工程設計中需要購買標准設計圖的,由發包人支付購圖費。
1.0.21 本收費標准不包括本總則1.0.1以外的其他服務收費。其他服務收費,國家有收費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國家沒有收費規定的,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