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完善我國教育管理制度
總結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值得注意。第一,中國教育改革的道路,即中國教育發展的都市化道路和鄉村化道路之爭。當時,許多有識之士已經達成了一種共識:中國要依據自己的國情發展教育事業。但是,如何依據國情發展呢?則出現了一些爭論。以旭生先生為代表的一派主張:「先生學生,盡屬農夫。農忙力田,農閑治學。」①中國的教育應走鄉村化發展道路。究其原因,中國與西方各國的國情不同,西方各國以工商業立國,而中國以農業立國,中國大多數國民,都以農為生。所以,中國的國民教育需以農業教育為主。另一派以吳景超先生為代表,他們認為:「中國的以農立國,不是讓大多數國民都去從事農業,而是通過農業科學技術的進步,把大多數國民從農田之中解放出來,去從事別的職業。何況,就目前與將來的中國情況來看,中國人口的分布,並不完全在農村中。中國人的職業,也不完全是耕田種地。……假如他們(國民)都習農業,那麼中國的商業、工業、運輸業等等,應當交誰執行?總之,『驅天下之民,歸之於農』乃是中國以前的頑固思想,由於不明他種職業的生產價值而發生的。自從經濟學發達以後,誰都知道一國的經濟組織,不是靠一種實業所能維持的,一定要各種實業平衡的發展,才可以收國富民榮之效。所以我們如想建設繁榮的中國,不但在農業上要努力,在別的實業,也要有相當的努力。」而這些實業的人才就必須靠都市教育來提供。因此,吳景超先生倡議:「在創造新中國的過程中,我們要發展農業,同時也要發展其他的實業。對教育而言,我們應該使都市教育與鄉村教育,在教育改革方案中,都佔有相當的地位。」②這場論戰,雙方觀點鮮明,論據充分。但筆者認為,吳景超先生的主張更符合當時中國的國情,至少他的建議有利於中國的發展,畢竟,當時世界的發展潮流不是農業化國家,而是工商業國家,中國要富強,要實現現代化,無可非議要完成農業化國家向工業化國家的轉變,而這種轉變對於中國當時教育的要求確實是都市教育與鄉村教育共同發展。
第二,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從1898年京師大學堂創辦以來,各地的各種大學在短短的幾十年間如雨後春筍般地涌現,這些大學教師素質、學生質量、教學經費、教學設備不盡相同,造成了各個大學的實力參差不齊,培養出來的人才質量也互有上下。因此,有關中國大學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就成了當時教育改革討論的焦點之一。如在規范大學的「學士」學位的授予問題上,有些人建議:「不論國立和省立的大學,都不得擅受學位,學位之授予,必須經過『國家考試』;『國家考試』由教育部聘各大學教授及各專家組織委員會主持之;參加考試的學生范圍,凡國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肆業三年以上的學生均可應試;考試應考課程至少在10—15門以上;報名統一,考生名單均須交由教育部備案」③。在大學教育課程設置改革方面,有些人主張:「鑒於大學教育(學術教育)之地位,不能置著之一般之教育系統中,因此,對於大學的課程設置應有其獨立之意義。」④還有些人士提出:「國家即要發展公立大學,又要發展私立大學,特別對於私立大學有成績的更加需要補助。」⑤應該說這些建議是十分中肯的,但更有價值的還在於以下幾點。1、中國高等教育中文法科教育與理工科教育之爭。文法科教育與理工科教育在中國高等教育中所受重視的程度是不一樣的。20世紀30年代以來,中國的理工科教育就被教育界許多人士大力提倡,他們認為:「中國之病在於窮,而挽救的方法,即為生財的教育,即要大力發展農、工、商、醫等科的教育」,因此,對於中國而言,「文科、法科及藝術科不但無益,而且有害。政府必須將辦理不善的文法等科淘汰,而以所節省的經費,作為充實自然科學及實用科學之用。」⑥這種對於理工科教育的偏愛,不僅存在於許多社會人士中,而且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時,也出現了這種傾向,如1931年,國民政府頒布了《確定教育實施趨向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大學教育以注重自然科學及實用科學為原則」。由於政府與社會重視,理工科教育迅速成了大學教育的熱點,與此同時,文法科教育則越來越受到社會與國家的輕視,走入發展的低谷。兩大學科發展的不平衡性,漸漸地引起了一些人士的注意。池世英先生在《獨立評論》第152期上發表了《文法科在今日中國的地位》一文,指出:「一個國家固然需要研究理工等科的人才,同時,也需要研究文法等科的人才。發展工商業,建築道路,須有大量的專門技術人才;辦教育,執行政務,組織社會上各種團體,有何嘗不需要專門的人才?不錯,中國今日的工商業,非常落後,應該趕快訓練各種理工科的技術人員,以便趕上歐美;然而,我們不要忘記,我們的教育、司法等等也非常的落後。尤其是在提高行政效率,改良司法的今日,我們所需要的有嚴格訓練,充分智識的公務員、法官等等,恐怕不會少過同時必需的工程師吧?國家需要的人才是多方面的,各方面的人才,均同等重要,並不能厚此薄彼。政府應該加強文法科教育,改變以前輕文法重理工的局面。」因此,他主張,中國的文法科教育的發展,必須「(1)設法裁汰文法等科的不良教育。(2)充實文法科內部的設備。(3)應使各社會團體與文法科切實合作,鼓勵文法科學生深入民間,實地去考察社會情況。」①其實,我們應該理解當時社會出現的輕文法重理工現象,因為對於急於富強、要實現現代化的中國來說,理工科人才的確比文法科人才要實用得多,但在民族危機特別嚴重的20世紀30年代,要喚起國民強烈的民族意識,一起共赴國難,這是理工科教育所不能達到的。因此,一個國家國民素質的提高,一個國家民族精神的傳承和領袖人物的塑造在很大程度上還要依賴於文法科教育。正如《大公報》在一篇社論中所說的那樣:「但吾人敢謂如以淘汰文法科為充實該科的方法可,而以貶抑文法科為目的則不可,因為在目前中國處處有待建設的時候,專門技術人才固所急需,然而適應環境的領袖人物,恐尤有需要。而此種人物恐唯有借較自由的教育,如文法等科能造就的出。尤有進者,專門技術人才,在不得已時猶可藉助他出,而解決民族危機的領袖,則非自吾人自己范圍內產出不可。」②2、關於大學合理化問題的討論。一些人士有感於當時各類大學過多,形成系多學生少,老師多學生少的局面,這不僅造成了辦學經費的浪費,也造成了人力資源的浪費,因而提出了大學合理化問題。他們認為:「建立大學必須通盤籌畫一個國立大學分布的地點,整理現有的組織至最經濟、最有效的限度,而且注意學科的分配,使各大學能因時勢的需要,得到平均的發展。」③他們建議:「(1)要裁汰、合並一些無一定組織的學校。(2)要發揮每個大學的特色,每個大學應重點發展幾個有特色的院系,而每個大學都不一定要重復發展某些院系。」④按此方式對大學進行合理化的調整後,「這就有利於在大學中集中教學人才,集中教學設備,減少辦學經費的浪費,還能使學生生活團體化、規范化,便於良好學風的養成和加強學校的管理。」3、師范教育與大學教育問題。師范教育在整個教育改革聲中,頗引人注意,其焦點在於師范教育能不能被普通大學教育所代替。孟真先生認為,「教師的培養應先進行本學科的學習,再進行老師技能訓練,因此,完全可以用普通大學來代替師范教育。在大學中不應設立教育學院,因為教育不能本身獨立成一種學問;也不設教育系,因為教育學自身不成一種嚴整的獨立的訓練。只要在大學中設立教育學講座及教育研究所,以為有志在中學做教員之文理科學生學習教育之訓練,並為文理科已畢業學生有志攻治教育者之訓練場。」⑥他的倡議,立刻得到一些人士響應。叔永先生從教育智識訓練、教育技術訓練與教育學的研究本身三個方面論證、支持這種觀點⑦。由於提議這項改革的人士,都是當時的知名學者,因此,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從教育部官員到一般學校教師都異常關注此事。師范大學的38名教授聯名上書教育部,力陳師范教育的特殊性,不能被普通高等教育所代替。主要原因即是中學的師資要靠師范大學的專門培養;師范大學課程設置、教學環境與教學方法,都與一般大學相異等。兩種觀點各執一端,不相上下。到國民黨四屆三中全會時,師范教育再次成為教育議案爭論的焦點,雖然有關教育問題的決議仍准許師范學校單獨設立,但依然沒有解決普通大學之教育學院或教育學系,應否存在;所謂的大學師資訓練班,是否能替代現有之大學教育學院或教育系等問題⑧。4、大學生的訓育問題。大學生的訓育,也就是大學生的心理衛生運動,不僅在當時,就是在現在仍是各個大學亟待解決的問題。周先庚先生在當時就已經關注到了這個問題。他認為:「現代教育除了給正確智識以外,還要對於學生的行為、道德、人格負相當的責任,現代教育的目的,一方面固然是在灌輸現代智識———一切文藝科學與技術,另一方面,對於一個人處世做事所最需要的健全的性格與人格,萬萬不能忽略。」他要求對青年,特別是大學生進行經常的心理輔導;在有條件的大學設立「心理衛生部」,由1—2位心理學家主持,負責全校學生的心理教育。⑨第三,中國基礎教育的發展。當時中國的基礎教育與高等教育比較而言,更顯薄弱。許多人士對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雖然牢騷滿腹,但只是認為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沒有「質」,在「量」的方面還是進步很快,值得肯定。而對於基礎教育,他們則認為在「質」與「量」兩個方面都不甚滿意。在「量」的方面,由於沒有足夠的中小學和中小學教師,全國6—12歲兒童入學率平均不過20%,好的城市也不過30%—40%,一些偏遠的地區,幾至全無入學①。在「質」的方面,中小學教師的素質、中小學教科書、中小學生的教學方法都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到中國基礎教育的發展。中國基礎教育的薄弱,不僅使中國基本的國民教育、義務教育無從談起,而且也將直接影響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因為高等教育的基礎在中小學教育。中國基礎教育發展的滯後,使不少人憂心忡忡,他們紛紛在《獨立評論》中獻計獻策。這些建議相對比較集中:(一)關於中小學的教師問題。他們提出,國家先要合理分配中小學教師,鼓勵他們進農村;然後提高中小學教師的經濟和社會地位,以促使他們形成對職業的尊重心與良好的責任心②;同時,國家還要擔負起考核中小學教師的責任,以確保中小學教師的質量③。而對於教師自身而言,應為人師表,切實擔負起「傳道授業解惑」的責任。(二)關於中小學的教科書問題。一個國家沒有一套完整的教科書,是教育界甚至是關心國事的人的恥辱,因此,一定要由教育部專門組織一個教科書編寫委員會,編纂一套差強人意的中小學教科書,其標准就是內容積極向上,文字表達通俗白話,語法通順,沒有語病和不文不白的現象出現。(三)關於中小學的教學方法。提倡書本教育和實踐教育相結合,直接教育和間接教育相結合,這樣的教學方法容易為學生打下扎實的基礎。第四,幾項值得注意的專門教育主張。(一)女子的教育與自立。第一位在《獨立評論》中談論女子教育與自立的是楊振聲先生,他主張:「女子要有職業上自立的能力,不能不有待於教育的養成。」④衡哲先生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闡述了女子的教育與自立的重要性,她認為:「(新時期)女子不僅要顧家,也要有一定的職業追求,要使女性不但成為賢妻良母,成為家庭的風范,而且又能不忘修養她自己的學問與人格。(這就要求)女子教育要為女性樹立一個正確的女性人生觀,要幫助她們從古老的奴牢中跳出來,站立在青天白日之下,光明磊落的重新作人。」⑤(二)農民教育。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在人口中占絕大部分,這是一個基本的國情,因此,對於農民的教育也被很多人所重視。應該說當時的國人,對於農民教育的認識有一個漸進的過程,開始是對農民進行農業科學技術知識教育,即要求專門的農業學校培養一些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人才,用這些人才去對農民進行科技培訓,以提高農民的收入和改善農民的經濟狀況⑥。後來,越來越多的人感到,農民所需要的不僅是農業科技知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說更需要一種做人的教育,這種教育能「使他們擺脫永遠做牛馬和蜜蜂的心態,使他們能夠增加用腦的本領,使他們能夠了解人生的意義,明白國家、社會、政治是如何構成和發現現代文明的價值,從而把他們從一個鄉下人變成一個現代的國民。」⑦三以上幾個方面,基本上概括了《獨立評論》對當時教育問題的基本看法和主張,用今天的視野與角度來審視這些觀點和主張,或許有很多不符合現在的科學事實,但我們是否應該用一種寬容與大度的胸懷去包容這些觀點和主張呢?至少在我們看來,《獨立評論》的各項教育主張都不同程度地推動了當時教育改革的進程。何況《獨立評論》作為一份政論時評周刊,它的辦刊宗旨又是「期望各人都根據自己的智識,用公平的態度,來研究中國當前的問題,盡管有激烈的辯爭,還是有益的」⑧。因此對於許多問題的看法與主張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教育主張自然也不例外。既然如此,我們更不想苛求這些看法和主張的正確性和科學性。希望《獨立評論》這些教育主張對現在的教育改革也有一些促進作用。
② 急急急!事業單位招聘教育局的基建中心工程管理崗位要考些什麼內容准備看什麼書呢
不同地區的考試內容是有所不同的哦,不過現在事業單位大多採取統考,筆試內容大多統一,你可以根據以下內容對應自己報考崗位,了解自己的復習方向。
1、市教育局、農業局、水利局、文化局、糧食局、環保局、衛生局、安監局、勞動局、婦聯等部門招聘筆試科目設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採用封閉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一般為120分鍾。面試和筆試的比例,筆試佔60%,面試佔40%(有省市的事業單位筆試面試的比例為50%對50%)。筆試內容:政治、時事、法律、職業道道德等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題型有客觀題和主觀題,很多單位只設客觀題。
2、醫院、高校衛生單位招聘:
《崗位必備專業知識》,根據不同的崗位,考試內容不一樣,一般由考試招聘單位進行自主命題,不設定具體的考試大綱和考試教材。
《醫學基礎知識》,醫學類學科的基礎知識的測評,內容基本一致,但是也有不同,依據考試招聘單位的職業性質不同,要求的知識點不同。
《醫學專業知識》,專業不同,專業知識不同,比如說基礎護理,內外科護理,葯理學等。
《綜合基礎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的內容: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專業基礎知識和文字組織表達能力》
《行政職業能力和綜合知識測試》
《職業能力測驗》
有些單位還有專業課,還是要以招考公告為准。
③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決策階段的管理,DM-DevelopmentManagement(尚投有統一的中文術語,可譯為項目前期的開發管理)
2.實施階段的管理,即項目管理PM--ProjectManagement;
3.使用階段(或稱運營階段,或稱運行階段)的管理,即設施管理FM--FacmtyManagement。國際設施管理協會(IFMA)所確定的設施管理的含義,它包括物業資產管理和物業運行管理,這與我國物業管理的概念尚有差異。
決策階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確定項目的定義。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1.確定項目實施的組織;
2.確定和落實建設地點;
3.確定建設任務和建設原則;
4.確定和落實項目建設的資金;
5.確定建設項目的投資目標、進度目標和質量目標等。
設計方項目管理的目標和任務
設計方作為項目建設的一個參與方,其項目管理主要服務於項目的整體利益和設計方本身的利益。由於項目的投資目標能否得以實現與設計工作密切相關,因此,設計方項目管理的目標包括設計的成本目標、設計的進度目標和設計的質量目標,以及項目的投資目標。
④ 南京市教育局的各項條例規定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發展戰略,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社區教育、掃盲等工作;指導、協調區縣及市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育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有關人事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師范類畢業生的來寧就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五)負責全市教育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區縣、學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維護和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拔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城市教育費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費、人民教育基金;歸口管理國(境)外對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貸款;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的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審計直屬學校(單位)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
(七)根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指導、監督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審批學校土地的使用與調整。
(八)綜合管理全市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各類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規劃並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的考試、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一)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十二)領導教育系統各單位和黨的關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上述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思想政治以及統戰、群團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有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⑤ 教育局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三)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和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四)將教育招生考試的具體事務性工作交給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促進、協調高等教育發展;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指導、協調、檢查、監督縣(特區、區)和有關單位的教育工作。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四)指導中等和初等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和評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任免有關單位領導幹部,提出領導班子充實調整方案。
(六)負責全市普通、成人招生、自學考試、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及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全市高中(含職高、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學籍和學歷管理。
(七)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八)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指導全市各類學校黨建、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穩定工作。
(十)負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信息、督查督辦、宣傳、愛國衛生、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學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依法受理教師、學生申訴、學校各種法律糾紛,辦理教育系統質量標准化建設事項;受理有關行政復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統籌管理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指導教師職稱評聘;組織、指導教師評優推薦中小學特級教師和全市教育行政幹部及中學校長的培訓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聘任制度;指導和監督對教師的考核工作;指導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任免有關單位領導幹部,提出領導班子充實調整方案;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四)計劃財務科
負責全市教育統計和信息工作;編制教育經費需求計劃和基建投資計劃;負責提出教育經費的年度計劃建議;統籌和管理教育經費,安排落實中小學危房改造、「義教工程」配套經費和項目的實施、教育貸款工作;指導學校財務管理;監督檢查各項教育經費的管理和計劃的執行情況;審定和監督教育經費的預決算、財務收支和基本建設情況;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公產管理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包括特殊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制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管理中小學教學用書和學具;指導中小學德育、校外教育;管理會考工作;負責論證和審查普通高中社會力量辦學設置;負責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籍及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擬定全市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方案和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規定及要求;負責檢查、指導、評估和督促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學校開展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等相關活動。
(七)師范教育科
加強與師范類高等院校聯系,參與擬定全市高等師范教育發展規劃;負責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統籌管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指導師德師風建設、中小學教師學歷達標和師范教育實習基地的建設工作;負責論證和審查教師培訓基地(點)及其管理工作。
(八)職業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各類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改革、專業建設和實習基地建設;規劃、協調、指導職業技術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學生的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負責論證和審查民辦中等職業學校設置。
(九)民辦教育科
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民辦學校辦學方向和辦學行為;監督民辦學校財務和資產管理;按許可權辦理審批或審核涉及民辦高中階段教育的行政許可事項。
(十)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科
綜合協調全市各類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穩定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總體安排、部署、督查、評估、考核及總結表彰工作;開展學校(幼兒園)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按照上級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參與學校(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維護學校和師生的合法權益;負責全市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隊伍建設。
(十一)綜合科
組織和指導全市各教育工會履行工會職能,發揮工會組織在教育改革、發展中的作用;參與擬定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協助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民主管理、監督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承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行使市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對義務教育階段教育質量進行監測;指導縣、特區、區的教育督導工作。
黨委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其職責由相關科室承擔。
紀檢監察機構中共六盤水市教育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局派駐市教育局監察室。
四、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行政編制32名(含紀檢監察2名)。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副縣級)、市政府正縣級或副縣級督學4名、正副科長(主任)13名(含監察室1名)。
工勤人員編制5名(含聘用1名)。經費由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五、其他事項
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⑥ 教育局那個部門負責學校項目建設
基建部門。
基建部門泛指專門從事與基本建設有關的施工生產、業務工作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管理機構等。包括地質勘探機構、科學研究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建築安裝企業以及基本建設項目的籌建機構等。
人們通常認為,基本建設部門不是一個獨立的物質生產部門。但也有人認為,基本建設部門是一個特殊的物質生產部門;它的產品就是生產性和非生產性的基本建設項目和單項工程。
主要工作:負責單位的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定總體規劃;制定基本建設的發展規劃;負責基礎設施的建設;對每一項工程進行全方位管理;負責組織招投標等。
(6)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工程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基建部門項目的空間結構建立分為以下九個步驟:
1、建立三維(四維)坐標
2、建立環境總空間
3、編制進程縱坐標
4、編制類別橫坐標
5、編制等級高坐標
6、編制形態變坐標(四維動態專有)
7、建立項目總空間
8、建立結構空間
9、形成空間圖形(三維靜態、四維動態)
項目的空間結構,其范圍和邊界,需要嚴格限於項目的許可范圍之內。並且絕對不能超出環境空間的邊界,並且僅限於環境空間中所存在的項目生存空間之內,不能超出生存空間的限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基建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