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內容有哪些
建築工程質量鑒定主要內容有: 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鑒定 1、建築工程結構檢測、鑒定(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塔桅及高聳建(構)築物,建築構配件質量檢測,振動測試,結構應力測試,結構性能現場試驗);災後結構承載力鑒定。 2、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安全性、適用性、適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鑒定;建(構)築物抗震鑒定;沉降觀測,採光日照鑒定、分析,容積率分析,面積測量,建築物功能評價;民房檢測鑒定;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測鑒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裝質量檢測,道路橋梁功能性能和結構安全性能檢測及維修加固鑒定 4、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檢測:空氣成分鑒定、建築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鑒定、雜訊與振動鑒定、電磁輻射鑒定、遮光污染等鑒定。 二、建築熱工及設備系統檢測鑒定 建築熱工(節能)檢測;建築設備(採暖、通風、空調、給排水、電氣及防雷)系統、鍋爐房系統、冷庫系統、廠房凈化系統安裝質量檢測與運行測試;小區供熱系統、小區排水系統質量檢測與運行測試;建築設備系統能耗分析與評價、節能性能檢測;室內濕度、風速場、溫度場測試;地下管中國探測。 三、建築物擴建、改造鑒定 1、建築物整體平移、頂升、糾傾的設計與施工鑒定; 2、建築加層、室內空間改擴、托梁換柱的設計與施工鑒定; 四、建築物結構加固鑒定 1、建築主體結構加固、補強設計與施工鑒定及混凝土裂縫修復鑒定; 2、建築地基、基礎加固的設計與施工鑒定; 3、建築抗震、防災、建築結構災後搶修及修復鑒定; 五、工程造價及建築圖紙設計標准復核鑒定等。
Ⅱ 什麼叫工程質量鑒定機構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和設計文件,對建設工程的材料、構配件、設備,以及工程實體質量、使用功能等進行測試確定其質量特性的見證取樣檢測機構和專項檢測機構。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並負責檢測機構的資質審批。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2)建設工程質量鑒定檢測擴展閱讀:
質量鑒定機構資質的要求包括以下3點:
一、專項檢測機構和見證取樣檢測機構應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一)專項檢測機構的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見證取樣檢測機構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
(二)所申請檢測資質對應的項目應通過計量認證;
(三)有質量檢測、施工、監理或設計經歷,並接受了相關檢測技術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邊遠的縣(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少於6人;
(四)有符合開展檢測工作所需的儀器、設備和工作場所;其中,使用屬於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要經過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二、專項檢測機構除應滿足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一)地基基礎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工程樁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注冊岩土工程師資格。
(二)主體結構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結構工程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
(三)建築幕牆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建築幕牆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4名。
(四)鋼結構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鋼結構機械連接檢測、鋼網架結構變形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
三、見證取樣檢測機構除應滿足基本條件外,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3名;邊遠的縣(區)可不少於2人。
Ⅲ 建築工程質量檢測公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申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需報資料、申報程序和資質條件
申報資料(一式三份)
1、xx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
3、檢測機構組織框圖;
4、行政、技術、質量、檢測人員從業資格和聘用關系證明材料;
5、檢測機構各項管理制度;
6、申請開展檢測項目的能力和業績證明材料;
申報程序
1、申請單位如實填寫《xx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申請表》,准備申報材料,並按要求錄入軟盤。
2、申請單位將填寫的申請表、資料軟盤和相關資料報申請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所報材料進行核實後,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我委。
3、我委每月1至10日受理,對資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在20個工作日內初審完後報省建設廳審批。
資質條件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依據檢測的綜合技術能力分為:建設工程材料類、建設工程專項類和建設工程鑒定類檢測機構。
一、建設工程材料類檢測機構
(一)、基本條件
1、獨立法人單位;
2、注冊資金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3、具有與所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場地、設施和檢測設備;
4、檢測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應由熟悉本專業檢測技術和管理業務並具有三年以上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
5、檢測機構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應少於百分之七十;
6、檢測機構應有4名以上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其中總檢測工程師至少1人,項目檢測工程師至少2人。
(二)、應具備的基本檢測項目:
1、建築材料:
(1)、水泥、砂石、輕集料、摻合料、砌牆磚和砌塊;
(2)、鋼筋、鋼筋接頭(焊接與連接);
(3)、普通混凝土、抗滲混凝土、砌築砂漿;
(4)、防水材料。
2、混凝土預制構件
3、外飾面磚粘接強度
(三)、可開展的其它檢測項目:
1、建築門窗——氣密性、水密性、風壓變形性能;
2、化學建材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以實際辦理資料、申請流程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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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
由委託方承擔。
比如施工單位和甲方產生了爭議,這個爭議是對工程質量,還是對已有的檢測報告。如果是對工程質量,那委託一傢具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即可。費用按照情況一般是甲方付,因為必然是你甲方對我產生質疑,你要求檢測的。如果是對檢測報告有異議,那除了費用外還有一點,必須去所在地的高一級由政府指定的具有仲裁權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了。
Ⅳ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公司,怎樣成立司法鑒定機構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公司,成立司法鑒定機構要去當地省司法廳網站下載司法鑒定機構申請書,填報後送省司法廳報批資質。
一、申請設立司法鑒定機構需要具備10個條件:
1、申請設立司法鑒定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和鑒定機構負責人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開除公職處分;
2、司法鑒定機構的負責人應當由執業司法鑒定人擔任;
3、有規范的鑒定機構名稱,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在五項以下(含五項)的,稱「司法鑒定所」;六項以上的,稱為「司法鑒定中心」。
4、有司法鑒定機構(具獨立法人資格的提交)章程;
5、有明確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
6、有50萬至100萬元以上的人民幣資金數額的證明;
7、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所必需的儀器;
8、有100平方米以上適合開展司法鑒定活動的執業場所;
9、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所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未通過國家認證認可的應提交認證認可計劃);
10、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3名以上專職司法鑒定人,鑒定機構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的人員(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司法鑒定機構應有3名以上本省戶籍鑒定人),其中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不少於3人。
二、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司法鑒定機構設立申請書;
2、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申請表;
3、證明申請者身份的相關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主管行政機關或行業組織的批復以及法定代表人、鑒定機構負責人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未被開除公職處分的證明等);
4、執業住所產權證或使用證明和資金證明;
5、相關的行業資格、資質證書、許可證書或證明;
6、司法鑒定機構章程 (具獨立法人資格的提交);
7、鑒定儀器設備詳細情況目錄(包括儀器名稱、型號、主要功能、價值、出廠日期、所有權憑證、使用年限等);
8、檢測實驗室相關資料(未通過國家認證認可的應提交認證認可計劃);
9、司法鑒定人申請執業的相關材料(司法鑒定人執業證、轉所登記表,或申報司法鑒定人執業證的有關材料);
10、需要備案的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司法鑒定程序制度等)材料;
11、司法鑒定機構申請登記呈批表;
12、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所必需的儀器設備評審申請書;
13、司法鑒定機構儀器設備配置評審表;
14、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書面材料均為A4規格,一式3份,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Ⅵ 建築工程質量鑒定包括哪些內容
一般可以分為建(構)築物結構檢測鑒定、建築工程司法鑒定、災後結構檢測鑒定、文物保護建築質量綜合檢測評估等類別。--廣州魯班建築1、房屋完損等級檢測2、房屋安全檢測3、房屋損壞趨勢檢測4、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檢測5、房屋質量綜合檢測6、房屋其他類型檢測7、各類災後(雪災、火災、震災)質量檢測8、建築工程司法鑒定9、住宅套內驗收(一房一驗)10、建築節能檢測11、文物保護建築質量綜合檢測評估12、優秀近代建築保護檢測鑒定13、歷史遺留的程序違法建築取證檢測鑒定14、房屋加層改造檢測鑒定15、因故停工後工程復建前檢測鑒定16、租售前房屋質量檢測評估17、重裝修前檢測鑒定18、質量問題爭議(訴訟)檢測鑒定19、工業建築生產改造檢測鑒定20、建築物使用管理例行的檢測鑒定21、建(構)築物的抗震鑒定與加固22、工業設備及管線抗震及可靠性鑒定
Ⅶ 建築工程質量鑒定包括哪些內容
建築工程質量鑒定主要內容有:
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鑒定
1、建築工程結構檢測、鑒定(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塔桅及高聳建(構)築物,建築構配件質量檢測,振動測試,結構應力測試,結構性能現場試驗);災後結構承載力鑒定。
2、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安全性、適用性、適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鑒定;建(構)築物抗震鑒定;沉降觀測,採光日照鑒定、分析,容積率分析,面積測量,建築物功能評價;民房檢測鑒定;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測鑒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裝質量檢測,道路橋梁功能性能和結構安全性能檢測及維修加固鑒定
4、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檢測:空氣成分鑒定、建築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鑒定、雜訊與振動鑒定、電磁輻射鑒定、遮光污染等鑒定。
二、建築熱工及設備系統檢測鑒定
建築熱工(節能)檢測;建築設備(採暖、通風、空調、給排水、電氣及防雷)系統、鍋爐房系統、冷庫系統、廠房凈化系統安裝質量檢測與運行測試;小區供熱系統、小區排水系統質量檢測與運行測試;建築設備系統能耗分析與評價、節能性能檢測;室內濕度、風速場、溫度場測試;地下管網探測。
三、建築物擴建、改造鑒定
1、建築物整體平移、頂升、糾傾的設計與施工鑒定;
2、建築加層、室內空間改擴、托梁換柱的設計與施工鑒定;
四、建築物結構加固鑒定
1、建築主體結構加固、補強設計與施工鑒定及混凝土裂縫修復鑒定;
2、建築地基、基礎加固的設計與施工鑒定;
3、建築抗震、防災、建築結構災後搶修及修復鑒定;
五、工程造價及建築圖紙設計標准復核鑒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