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裡出具按預售房屋計算投入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的證明
監理公司¥¥¥¥¥¥¥¥¥¥¥¥¥¥¥¥¥¥¥¥¥¥¥¥
② 在建工程抵押投入需超25% 什麼法律規定的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的規定:
開發企業只要「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就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進而進行商品房預售。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
③ 投入建設資金達工程投資25%以上的證明到哪裡開
投資證明,讓監理單位出具就可以,我現在正在為找範本發愁呢
④ 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有一項材料是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這個怎麼理解
應該不包含地價,只是建築及配套成本綜合,與目前建築投入成本比。
⑤ 房地產開發商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是否包括土地出讓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條件是: 1.已經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且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 2.持有建設工程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開發商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四分之一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 4.同金融機構已經簽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協議。 5.已經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向境外預售商品房的,應當同時取得向境外銷售的批准文件。 根據《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第32條的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已經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使用權已經依法登記並取得房地產權證書; 3.取得商品房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取得商品房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建設安裝工程的總投資已經完成25%以上,或者商品房的建築基礎工程已經驗收合格; 6.已經確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並落實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築設施的配套建設計劃; 7.已經與在上海注冊登記的銀行簽訂了預售款監管協議; 8.已經制定房屋使用公約,並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⑥ 幫我解釋一下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條件中必須投資達到25%和在剩餘期限范圍內轉讓是什麼意思 謝謝
投資必須達到25%並不是很清楚,但是可以參見建設工程合同的相關規定,即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之前落實一定的資金,工期不足一年的需到位總資金的50%,工期長於一年的需到位30%,否則不允許領取施工許可證。建設用地使用權條件應該是一樣的意思,目的就是在於保證工程的正常運作和進行而對申請人進行了強制性的條件限制。至於剩餘期限范圍內轉讓是指原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在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時有一定的使用年限。那麼該權利人在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時,他與第三人簽訂的轉讓合同約定的轉讓期限必須是在該期限的剩餘期限內。比如甲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是70年,經過5年後甲將該使用權轉讓給乙,那麼雙方約定轉讓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即乙能取得的期限)就只能少於或等於65年。若超過部分則約定無效。
⑦ 建設工程投入資金達到工程總投資者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證明怎麼寫
要提供資金使用證明,及建設證明。
⑧ 怎樣提供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的證明材料
需要由工程監理單位出具。即你出具工程總量需要多少投資,已經完成的投資是多少,各占總投資的百分比,然後加蓋公章即可。
⑨ 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這個要怎麼計算是否有達到
不同的地區對於工程建設總投資的范圍界定不一樣,比如北京就不包括土地出讓金,所以要到當地的房屋管理局網站上去看,應該有具體的開發建設都包括哪些項目,也可以直接撥打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部門。
⑩ 國家規定建築必須達到25%才能拿預售許可證有這個說法嗎
不是「建築」達到25%,而是「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才能拿到預售許可證。
以下是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必須的提供的資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資質等級證書;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准、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等內容,並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