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有哪些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2條,所謂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同時,該《辦法》也進一步作出了說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作為文物保護的建築工程
《建築法》第83條規定:"依法核定作為文物保護的紀念建築物和古建築等的修繕,依照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3、搶險救災等工程
《建築法》規定,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於本法
4、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5、軍用房屋建築
《建築法》第84條明確規定:"軍用房屋建築工程建築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制定。"
B. 哪些建築工程不需領取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制度的建築工程的范圍。按照這一款的規定,並不是所有的建築工程在開工前都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領取施工許可證。由於小型建築工程具有投資少、建設規模小、施工相對來說比較簡單等特點,沒有必要都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際上也管不過來。因此,本法授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個限額,限額以下小型工程的施工不需要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本條第二款規定了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可以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是建設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計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准予開工的文件。為了避免出現同一項建築工程的開工由不同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多頭重復審批的現象,本條規定對實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至於哪些建築工程實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開工報告的審批許可權和審批程序,則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按照國家計委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向計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批准開工報告時也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如項目法人已經確定,項目初步設計及總概算已經審查核定和批復,項目資本金和其他建設資金已經落實,項目總體網路計劃已經編制完成,項目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已經通過招標選定,項目法人與項目設計單位已簽訂供圖協議,項目征地、拆遷和施工場地
C. 建築施工不需要施工許可證了嗎
國務院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投資限額以下的小型項目本事就可以不用辦理施工許可證。
或者依法辦理了開個報告的也不需要重復辦理施工許可證。
D. 可以不用申領建築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標准是什麼
1、總造價在30萬元以下的工程或者面積在300平米以下的工程。
2、國務院批准開工報告的工程。
3、臨建工程。
4、搶險救災工程。
5、軍隊工程。
以上5類建築可以不用申請施工許可證。
E. 造價多少的建築工程不用辦理施工許可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建築面積在300平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F. 有哪些工程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規定: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此外,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建築及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工程,文物保護的紀念建築和古建築等的修繕工程,以及軍用房屋的建築工程也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
(6)建設工程哪些不用辦理施工許可擴展閱讀:
根據《建築法》第8條,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除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G. 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有哪些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小型工程是指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2、作為文物保護的工程。
3、搶險救災工程。
4、臨時性建築。
5、軍用房屋建築。
6、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7)建設工程哪些不用辦理施工許可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取得規劃許可證是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
整合施工許可前置要件,實現並聯審批。把原來分別受理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三個事項合並為一個事項辦理。
推廣「一窗受理、並行辦理」模式,實行統一一個政務窗口受理,填寫一份申請表,報送一套申請材料,後台分類審查辦理,一次性同步審核辦結。
H. 建築項目不用辦理施工許可證省份有哪些
【導語】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進行了調整,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接下來就了解一下具體內容。
1、廣東:
2019年9月1日起,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2、北京:
2019年12月9日起,社會投資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或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築工程,無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3、成都:
2020年6月28日,住建部發布復函,同意四川省住建廳將成都市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4、浙江:
2020年9月1日,住建部發布復函,同意浙江省住建廳將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下(不含2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5、寧夏:
2020年9月1日,住建部發布復函,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6、福建:
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7、沈陽:
將需要申請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不含2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無不同意見。
8、黑龍江:
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9、江西:
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自2019年開始至今,廣東、北京、成都、浙江、寧夏、福建、沈陽等地陸續向住建部提出申請,提高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住建部均批復同意,希望各地建築企業能及時關注!
I. 請問什麼原因不用辦理施工許可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1999年10月15日建設部令第71號發布,根據2001年7月4日《建設部發布關於修改〈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