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工程中,20000萬的工程,工程資金至少要到位多少才可以申領施工許可證怎麼計算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基數是工程合同價。
『貳』 建設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少於工程合同價的多少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是指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否則建設單位是不能領取施工許可證的。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七)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增設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其他條件。
『叄』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原則上最少到位資金為多少萬元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基數是工程合同價。
『肆』 施工許可證上的合同價格可以大於發改委批文的總投資金額嗎
你怎麼寫都可以。你是為了辦證。和發改委的批文沒有關系。只要符合住建局的要求,把證辦下來就可以。
『伍』 資金達到合同價款的多少才可以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70%。
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
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擔保
由於建築活動需要較多的資金投入,佔用資金時間也比較長,因此,在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擁有足夠的建設資金,這是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的重要的物質保障。根據本條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必須有已經落實的建設資金,以避免在工程開工後因缺乏資金而使施工活動無法繼續進行,同時還可以防止某些建設單位要求施工企業墊資或帶資承包現象發生;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資金到位無保障的建設項目不能頒發施工許可證。
『陸』 誰知道,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里的合同價格是什麼每平方還是什麼
合同價就是施工方中標時與招標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的中標價,單位是萬元
『柒』 施工許可證上的合同價格是以什麼標准核定的,施工證上的合同價格比實際簽署的合同價要低很多少。
施工許可證是在工程開工之前辦理的,由於工程還沒有開始,不能確定實際工程造價,只能以簽訂合同的價格,大致確定工程規模,至於和實際造價相差多少,都沒啥大問題。
『捌』 辦理施工許可證提交的資金證明如何確定量
《建設工程實施許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
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擔保。
(8)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中的合同金額擴展閱讀:
施工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
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施工許可證是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准予建築工程開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沒有施工許可證就不能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