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欠條應該到哪個法院起訴,是怎麼回事的
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起訴
2. 欠條上寫上簽署地,簽署地可以作為起訴法院的管轄地
朋友你好,我國民事訴訟法有以下規定:
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通過以上規定,你們的欠條的簽訂地的法院其實也是可以起訴的,希望可以幫助你,如果解決了你的問題,請採納,謝謝。
3. 借條的法院管轄權需要怎麼處理
可以做好註明,約定管轄權法院。
約定管轄,又稱協議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糾紛或者財產權益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以協議的方式選擇解決他們之間糾紛的管轄法院。
借條約定管轄,就是借貸雙方當事人約定,如果發生糾紛,必須在雙方協商確定的法院進行訴訟,解決糾紛的協議。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4. 借條上註明管轄法院,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協議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民事糾紛發生之前或者之後,以書面方式約定特定案件的管轄法院。民間借貸關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條,註明糾紛管轄法院,應視為系借貸雙方經協商後意思表示一致,可以認定雙方協議選擇了解決糾紛的管轄法院。民間借款關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條,註明糾紛管轄法院,應視為系借貸雙方經協商後意思表示一致,可以認定雙方協議選擇了解決糾紛的管轄法院。
5. 欠條中怎麼確認法院管轄地才是對的呢
如果你首先作為原告,可以肯定的就是你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並且根據所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值得一提的就是,如果書寫起訴書的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被告。
起訴後,並不是法院馬上就通知你受理了。你要等幾天,因為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書或則口頭起訴,要進行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天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天內裁定不予受理並通知當事人。
如果你對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你知道了人民法院受理了你的案件後,你依然要等很長時間。因為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天內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同時,被告在收到起訴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後,人民法院應當在5天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給你。來來回回,你看最長時間就接近一個月了。
這時,你還得等,因為人民法院要確定合議庭組成人員,當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人民法院應當在3天內告知雙方當事人。
最後,你就等待人民法院通知你開庭時間了。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時間後,應當在開庭3天前通知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所以,你無需擔心收不到法院通知你開庭的時間。
6. 借條約定管轄法院的規定是什麼,是怎麼回事
約定管轄,又稱協議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糾紛或者財產權益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以協議的方式選擇解決他們之間糾紛的管轄法院。
借條約定管轄,就是借貸雙方當事人約定,如果發生糾紛,必須在雙方協商確定的法院進行訴訟,解決糾紛的協議。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7. 欠條中怎麼確認法院管轄地
你起訴應該在約定的還款時間到達之後,如果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已無力還款的,可以在履行期屆滿之前起訴。合同案件的管轄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謂合同履行地,有約定的依照約定,沒有約定的,給付貨幣的,在接收貨幣的一方,就是說你所在地是履行地。你可以在你所在的法院起訴,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即被告的戶籍所在地起訴
8. 原告持有工程款欠條起訴是否屬於專屬管轄
不再適用專屬管轄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審理,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因為原告不是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起訴,而是依據工程款欠條,主要證據是欠條,不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