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建設單位的職責
(1)施工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實施主體。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統籌管理,專業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負責其承包工程的質量風險管理工作。
(2)施工單位應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質量、技術、生產、材料、成本等職能部門的工程質量風險職責,建立考核獎懲、全員培訓等工作機制。
(3)施工單位應建立本企業工程質量風險源判別清單庫,編制項目工程質量風險源識別清單,並在工程施工全過程、各環節中實施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採取技術、管理、應急等措施,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有效管控。
(4)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執行企業工程質量風險各項管理制度,明確項目部各部門、施工班組、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內容,組織實施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制定管控措施,編制項目部工程質量風險識別清單,制定針對性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包括風險預控措施與應急預案),認真組織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技術交底工作,並落實施工全過程的質量風險管控措施。
(1)監理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監督主體,應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相關監理制度,將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監督工作列入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監理單位應監督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實施情況,審查施工單位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措施制定等相關資料,採取現場檢查、旁站監督、巡視檢查等方式,檢查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3)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能有效識別風險、風險評估有誤、管控措施不當或者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單位應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報告相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勘察、設計單位應在項目勘察、設計階段做好相關風險識別工作,識別工程項目工程質量風險,並在勘察、設計文件中註明涉及工程質量風險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提出保障工程質量的意見建議和具體措施,由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後,作為施工階段工程質量風險控制的相關依據。
(2)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指導、審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措施,檢查實施情況,並提出針對性建議。
(3)勘察、設計單位應制定工程質量風險預警控制指標,明確監控檢測要求,並跟蹤檢查實施情況。
除了進一步明確五方質量責任外,指南還就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定級、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做出詳細指導,將有力規范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提高工程質量預控能力和水平。
② 工程建設單位的職責是什麼
摘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部分內容給你,供參考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
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第九條 建設單位必須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
原始資料必須真實、准確、齊全。
第十條 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降低建設工程質量。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條 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託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並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第十四條 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
第十五條 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託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③ 建築工程項目的參與單位有哪些分別有哪些職責
1、建築工程項目參與單位有: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
2、各參與單位的具體責任如下:
1)建設單位: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編制並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計劃和基本建設財務計劃;組織基本建設材料、設備的采購、供應;履行進行基本建設工作的一切法律手續;負責與勘察設計單位簽訂勘察設計合同,負責與施工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合同;對竣工工程及時驗收、辦理工程結算和財務決算。
2)勘察單位:結合項目的工程地質特點和施工管理要求,制定項目勘察設計精細化管理細則,開展勘察精細化活動,提高工程勘察設計質量。
3)設計單位:按照國家的規程、規范和技術條例,在可行性研究、設計任務書和選點報告批准後,根據設計任務書的內容,認真編制設計文件和概預算文件。配合施工單位及時了解設計文件執行情況,需要變更設計的,應負責編制變更設計。
4)施工單位:承擔基本建設工程施工任務。
5)監理單位: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3)建設工程單位擴展閱讀
1、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
1)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2、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
3、刑法相關條款: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④ 什麼是建築單位,和建設單位有什麼區別
建築單位是具體的施工建設的單位或者說物。
1、負責內容不同
施工單位一般只負責施工及工程質量,而建設單位負責土地使用權的獲得與建設所需的資金等。
2、概念不同
在工程建設中,建設單位是指實體的人物;而建築單位是指實體的事物。(建築單位與建築所屬單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如A是一家電梯公司(包括安裝電梯),B是一家賓館(需安裝電梯)。賓館是建設單位(俗稱甲方);電梯公司是施工單位或曰安裝單位、承建單位(俗稱乙方)。;電梯本身的就屬於建築單位。
安全責任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准確、完整。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⑤ 建築單位和建設單位是不是一個單位 有什麼區別么工地上的項目部屬於哪一方 都有什麼關系
建築單位和建設單位不是一個單位。
建築單位和建設單位的區別如下:
1、建設單位是指建築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建設單位也稱為業主單位或項目業主,指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主體或投資者,它也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主要履行提出建設規劃、提供建設用地和建設資金的責任
2、建築單位是由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有相應資質、進行生產活動的企事業單位。比如,建設單位自營工程的施工隊、房修隊、國營建築公司、安裝公司、工程隊、市政公司及集體施工企業等組織機構,都可以叫做建築單位。
工地上的項目部是負責施工的,屬於建築單位。
(5)建設工程單位擴展閱讀:
建設單位做好工程項目管理的方法:
一、做好施工前准備工作
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的管理涉及到項目的整個過程。也就是說從項目的立項到最後的竣工使用這個過程,建設單位都是需要全程參與的。因此要想做好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首先一定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備工作,比如三通一平。
二、及時辦理工程開工手續
當建設單位通過投標拿到一塊地後,想要取得開工的條件,首先還需要辦理各項行政審批手續,包括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因為一個項目的總工期建設單位都會在前期的決策階段中確定,所以只有及時辦理工程開工手續,才能不耽誤後期的工程施工,才能保證後期施工能按照規定的總工期順利完成。
三、選擇可靠的管理人員
一個工程項目能否順利實施,是靠大家、靠團隊完成的。而建設單位作為一個管理團隊,首先一定要選擇可靠的人員進行管理。作為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甲方)首先一定要懂專業知識,熟悉並了解工程當中存在的難點,而且還要具備溝通能力,能准確無誤的下達領導傳達的指示。
四、參與設計階段的成本控制
當建設單位在決策階段確定要整個項目的投資及進度後,接下來就是選擇一家可靠的設計單位進行圖紙設計。在圖紙設計過程當中,建設單位的代表(一般是工程部經理或者項目負責人)一定要跟設計單位的負責人交代好整個項目的相關情況,並嚴格對整套圖紙的成本進行把關、控制。
五、選擇靠譜的監理單位
當圖紙設計出來之後,在工程開工之前還需要確定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是在工程實踐當中幫助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的作用,所以選擇的監理單位人員一定要很精通專業知識,而且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不能收取施工單位等的賄賂。
六、選擇有實力的施工單位
一個項目的建設主要還是靠施工單位來實現的。所以在選擇施工單位的時候一定要選擇有實力的施工單位,該施工單位不但要有足夠的資金,而且還要有足夠的技術人員。目前在國內很多項目就是因為施工單位不具備足夠的資金才導致整個項目無法按照計劃順利完工。
七、嚴格把關工程質量
一個項目的質量最主要的還是靠施工單位來實現的,所以對於項目的施工質量,除了施工單位本身要嚴格把關外,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也要充分發揮自己的監督作用。畢竟工程的質量關繫到成千上萬人的生命以及財產,只有嚴格把關質量,才能保證整個工程是合格的,才能做到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
⑥ 建築工程中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是什麼關系
合同關系。
建設單位,就是出資要建設工程的一方。
承包單位,就是為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一方。
根據《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就是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兩者是平等的合同關系,根據合同約定履行有關合同義務。如產生爭議,則也是普通的民事糾紛。
同級公文又叫平行文,指公文向同級或不相隸屬的機關單位運行。函、通知等都可以平行。
第一節 公文行文規則概述 :寫作公文之前,就要確定行文規則。從現實的公文寫作及教學情況來看,行文規則往往是人們普遍遇到的一個重要問題。而學習和把握行文規則,則必須首先了解行文關系、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
(6)建設工程單位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五條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
建築工程的招標投標,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第十七條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建築工程發包中不得收受賄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處。
承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
第十八條建築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⑦ 建設單位(甲方)都包括哪些
甲方代表是指受業主(建設單位)委派的工程項目管理人員,職權范圍內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實施全程監督管理、協調等工作。
甲方代表應該身具「協調管理」兼「技術管理」的角色,他代表業主對整個工程項目從施工准備到竣工驗收全過程實行管理和監督,所以實際上也是一個總體協調和管理者。在協調方面,又分對外協調和對內協調,對外負責協調政府部門、業主和相關單位的關系,對內綜合協調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使用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實現整個項目按期投入使用。
在施工的時候,甲方代表不可能代替監理和施工單位的質檢員來管理工程質量,他的工作重心應該以協調為主,但也不能放鬆施工管理,所以要充分利用和管理好監理和施工管理人員,對整個工程進行宏觀和微觀方面的管理。
甲方土建工程師跟施工方的施工員具體區別
(1)崗位涉及范圍不同。
從剛才以上的施工方跟甲方土建工程師的職責對比,我們就能很輕易的看出來差別了。土建工程師對內要面對總包和分包單位,對外要把控質量、安全、規劃、環保等等部門,不僅要負責現場,還要協調甲方項目經理完成各種證照辦理。而施工員一般只關注施工現場,對外的事情由乙方項目經理進行協調。
(2)管理的目標也不一樣。
作為開發商的甲方土建工程師,管理對象主要是現場的總包方,當然還會涉及一些甲方自主分包的單位,比如塗料、幕牆、門窗、保溫等等,但是施工員的管理對象主要是現場的各種勞務班組。
(3)專業能力素質要求不同
甲方土建工程師同時要懂得采購、成本、現場管理多個方面的知識,但是對現場管理的知識不必像施工員那麼精細,施工員主要關注的就是現場管理,包含定位放線、勞務安排、機具調配等等具體事宜。
(4)雙方重點不同。
土建工程師代表的是甲方,也就是付錢的一方,注重的是項目進度、成本,對於質量一般交給監理把控。但是施工員代表的是施工一方,需要關注的就是施工進度、質量等,對於成本反而不那麼重視,因為成本自有甲方買單。
⑧ 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有什麼區別說詳細一點,謝謝
⑨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具體指哪些單位
1、建築單位是指出資興建工程的單位,即通常的甲方;
2、勘察單位是在工程前期,為設計提供設計依據的單位;
3、設計單位是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結合相關規范要求在勘察單位給出的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圖紙設計;
4、施工單位是根據設計圖紙將其形成實體的施工方;
5、監理單位是對施工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的單位。
上述4類人分別屬於各自的單位;判斷的依據也是看其是否屬於相應的單位;至於法律依據,不好說,你說「設計人屬於設計院」這需要法律依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