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出問題誰的責任大
出了問題,當然是你責任 。除非是你有可靠的證據證明,圖不是你設計,修改的內容也不是你的意見。
B. 在建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的責任劃分是哪些
關鍵要看引發質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如果是業主(建設單位)委託設計的項目功能描述書表述不準確,或者設計任務書的編制有重大問題,在審查設計方案時也沒有提出更正,哪就主要由業主負責;如果只是設計不當引起的,就由設計單位負責;如果是施工不當引起,就由施工單位負責;如果監理單位負責的是從初步設計階段起的全程監理,則設計、施工出了問題,監理單位都有失察的責任。當然,對於重大的工程質量事故,一般要劃分一個主要責任方和若干個次要責任方。就是施工圖審查單位一樣脫不了干係。
C. 工程圖紙出問題誰承擔責任
工程圖紙出問題一般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建築法》第58條規定,建築施工責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擔。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第59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這一點也可以從《合同法》的第281條規定中得到印證:「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發包人還可據此請求相應減少支付工程款。
(3)工程出了問題設計負不負責任擴展閱讀:
按國家規定,發包方不僅應提供符合約定要求的設計文件,還要提供符合約定要求的勘察數據、施工圖紙以及說明書等資料。其中,設計資料不僅要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施工合同的約定,還應滿足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標准以及符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規范。
發包人提供或指定購買的建築材料、建築配件、設備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准,發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
現有的《建築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都是著眼於限制約束總承包人利用分包形式轉嫁自身應承擔責任、損害建設方利益的行為,規定了分包必須是總承包合同約定或經過發包方認可,主體工程必須由總承包人獨立完成不得轉包等。
D. 我沒有設計資質,工程出問題了我有責任嗎
沒有設計資質,工程出問題了有責任。
設計是終身制的。雖然有設計院的章,這也僅僅證明設計院也是脫不了干係的,但並不能擺脫責任。
建築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60號令),結合建築工程設計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標准。
(二)本標准中建築工程設計是指民用建築和一般工業建築的總平面設計與單體設計。即建築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室外工程設計、建築物構築物設計、結合城市建設與民用建築修建的地下工程設計及住宅區、工廠廠前區、工廠生活區規劃設計等,以及上述建築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關專業的設計內容,如總平面、規劃布置、豎向設計、各類管線設計、園林綠化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與裝修、消防、保安、電信、防雷、建築智能化設施等設計內容。
(三)建築工程設計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級別,邊遠地區及經濟不發達地區如確有必要設置了級設計資質,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設部同意後方可批准設置。
E. 工程圖紙設計出了問題我有責任嗎
從法律上講:
1、不管您是什麼職稱,您所在單位不是設計單部位,您沒有設計資格。而非合法設計單位所出圖紙並經有關部門批准,這個建築也不是合法建築,應該是違章的。
2、您所出的圖紙未經您本人簽字,您可以不負法律責任。
3、有一個問題需要您注意,一旦這樣的建築出了大問題,總工、老闆、甚至有關部門要卸責,會不會推到您身上,這在當今有些地方,還真不好說一定是以法律解決的。
又:
看了您的補充回答,真的很替您擔心,這是嚴重的偷工減料行為。開始時以為您僅僅是設計,而且不簽字,那樣的話出了問題,您的責任可能會小一些。但您講下料也是您的工作,盡管圖紙沒簽字,但是您畫的,而您在下料時又比自己畫的圖紙要求的材料規格小,那就嚴重了。別的工程建了以後沒有塌,不一定就沒有問題。正常的設計是有安全儲備的,比如抗震方面。
真出了問題,老闆一推六二五,您無論如何也講不清。嚴重講,這可能會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現在就業很困難,不好深勸您別的什麼,為自己的將來,還請您權衡利弊,作出抉擇。說真的,這樣的企業,我是不敢待下去的。
再:
從您的提問和問題補充,可以看出您涉世不深,並對問題心有所慮。建議您從個人責任再往職業良知方面多考慮考慮,汶川的地震還不能說明問題嗎?當然那還是以自然災害為主因的。真的出現因設計、製造缺陷引起的事故,即便沒有追究您的責任,作為知情人的話,您是否能夠心安就是您個人的問題了。得罪處請諒。
F. 建築設計工程出問題,誰負的的責任最大
不同問題不同責任,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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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請問如果建築出現問題,設計、審核、審定、注冊建築師那個負的責任最大,那個負責任小謝謝!
害我第二次回答問題
這個問題好難回答呀,沒有具體規定的。我覺得應該是:首先單位承擔責任,然後是設計、審核、審定、注冊建築師。
我是這樣理解的,你是一個做服裝的工人(設計),你做的服裝經過了產品檢驗(審核),你作的服裝符合樣式要求(審定),經批准出廠了(注冊建築師蓋章),經商場檢驗(施工圖審查)後,最後在商場出售時,顧客發現服裝上口袋訂反了,退回了工廠,經工廠檢查批號發現是你做的服裝,你說怨誰?
我認為是這樣的單位間設計單位負主要責任,施工圖審查負連帶責任。
對於個人責任:1.審核責任最大,因為他相當於廠內產品質量檢驗員,他按廠規定確定產品優質品還是廢品。2.注冊建築師,因為他有從業資格,設計人可能沒有,他在圖上蓋章就相當於是他授意設計人去做的(自己設計蓋自己章除外)。3設計人,工程實際是你設計的。4.審定,他沒有什麼大責任,就相當於做服裝,他只負責察看應該生產的是西服,沒有將夾克出廠就可以了,至於質量問題有檢驗把關,他不負責把關的。5.還有一個就是法人了,他也有責任,他的責任是用人不當,不應該將工作交給不勝任工作的設計、審核等,不負直接責任。
H. 建築設計出現問題後設計人員都負什麼責任
大膽干吧,簽證蓋章叫老闆找人,有事也找老闆沒你什麼事。我干施工的,經常這樣。
I. 工程出了問題,建設單位,總包,分包,承擔責任的順序誰擔的多,誰擔的少
看什麼問題,一般總包(最大)、監理(其次)、建設單位(最小),如設計、勘察有問題都在建設單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