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確認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築,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網頁鏈接
2. 內裝修工程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嗎
需要。
申請施工許可證准備材料: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4、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確認表(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中標通知書或洽談確認單;
7、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資金證明(原件);
9、質量監督委託書;
10、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備案表;
11、監理合同及監理企業資質證、營業執照、本工程監理人員名單、證書復印件、聯系電話或建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情況;
1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的「三類人員」證書原件;
13、施工組織設計(附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名冊);
14、圖紙審查批准書和審查合格全套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原件);
15、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承諾書;
16、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預付情況和支付計劃證明(加蓋建設、施工單位公章。原件);
17、提交定額測定費收據復印件;
19、法律法規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步驟: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簽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第三條規定的全部材料,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材料後,對於符合條件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3.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何辦理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簡稱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單位申辦規劃許可證時需要攜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政)申請表》及《市政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定同志書》原件。
施工設計圖紙三份包括總平面圖、效果圖鳥瞰及人視圖效果圖部分由沈陽滿川藝術設計製作,平、立、剖面圖,橫、縱斷面圖,節點大樣圖等);及施工圖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工程設計預算書;有關收費憑證;法人委託書及辦件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和文件。
二、辦理用戶市政配套工程時需要攜帶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政)申請表》; 2.《市政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定通知書》及管網綜合總平面圖復印件各一份;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復印件一份; 4.建設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圖復印件各一份(或《國有土地使用證》及附圖復印件一份; 5.施工設計圖紙三份(包括總平面圖,平、立、剖面圖,橫、縱斷面圖,節點大樣圖等);6.工程設計預算等;7.工程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8.法人委託書及辦件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9.有關收費憑證;10.如配套工程有建(構)築物時,還需增加城市建設配套費,消防、衛生監督、環保等有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11.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和文件。
4.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
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有關規定: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二、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驗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5、其他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