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程要求備案的條件有哪些
工程備案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成後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相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並提出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經該項目的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有完整的技術檔案盒工程管理資料。
㈡ 工程報建備案是什麼
工程報建備案是工程開展的時候要求做的備案,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十七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准、核准、備案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
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後,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申請施工許可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八條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㈢ 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需要資料及過程
以瀏陽市為例,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需要的資料:
1、發改立項批准文件。
2、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3、用地規劃證及審批單。
4、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審圖機構復核對專家意見執行的反饋單或限額以下初步設計行政性審查表(此表必須窗口填寫,無電子表)。
5、勘察合同書。
6、工程勘察現場見證報告。
7、設計合同。
8、審圖委託協議書。
9、施工圖審圖報告及備案表(註:此表要由第三方機構出具)。
10、污水處理工程必須具有環保部門批復文件。
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的程序:
一、受理。
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員負責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要求,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做出不予受理申請決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審查。
(一)初審:
住建局技術科工作人員按照備案條件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合法性和真實性審查。對符合備案條件的提出初審意見,交技術科室負責人審核。
(二)復審:
住建局技術科負責人對初審後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對符合備案條件的提出同意意見,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見及理由,反饋給初審人員。
三、決定。
技術科負責人負責對符合備案條件的,簽發同意備案,並加蓋瀏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勘察設計審批專用章公章。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予備案,並說明理由。
(3)工程備案設計擴展閱讀:
審查機構應當對施工圖審查下列內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3)是否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准,對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的項目,還應當審查是否符合綠色建築標准;
(4)勘察設計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其他內容。
㈣ 如何辦理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
審查所需要的資料:
1、全套的施工圖。
2、批準的立項文件或初步設計批准文件。
3、主要的初步設計文件。
4、工程勘察成果報告。
5、結構計算書及計算軟體名稱。
(4)工程備案設計擴展閱讀:
施工圖審查軟體:
施工圖審查是通過軟體來完成的。這也是為了充分應用計算機網路和通信等現代化技術手段,促進建設單位施工圖審查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高審查工作效率,並最終實現異地同步、一體化、無紙化辦公的切實需求。
㈤ 什麼是工程備案
一、工程備案是指建築業在承建項目開工前施工圖紙,材料清單,等等項目文件需要報批消防,市政、建設局等部門,竣工結束後竣工資料也需要報批備案上述部門。
二、建設項目工程備案所需材料: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2、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
4、質量、安全報監登記書
5、中標通知書
6、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原件)
7、施工組織設計
8、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9、監理規劃
10、監理單位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11、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2、國家規定的相關規費繳納依據
13、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14、商品砼合同(原件)
15、規劃審批的總平面圖
16、建設單位項目資金證明、甲乙雙方工資支付擔保保函或保證金繳納證明
17、勞務分包合同(原件)、勞務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18、牆改登記手續
申報要求中,對可提交復印件的材料,建設單位須在復印件加註「此件復印內容與原件內容核對無誤」字樣,加蓋單位印章,並提供原件復核。
各地在辦理中會有不同的地方和要求,但主要的內容都差不多。
㈥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備案怎麼寫
一、合同備案范圍
1、凡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承接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項目的本省勘察設計單位,在與發包方依法簽訂書面勘察、設計合同後,均應辦理合同備案手續。已辦理合同備案手續的本省勘察設計單位,不再到市(縣)辦理進市(縣)資質核驗手續。
2、已獲取年度資質核驗資格的省外勘察設計單位,按照《關於公布2009年度第一批獲准年度資質核驗的省外勘察設計企業名單的通知》(蘇建科〔2009〕203號)的要求到項目所在地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合同備案手續。已辦理單項工程資質核驗的省外勘察設計單位,不再辦理合同備案手續,但須將已審核通過的《省外勘察設計單位承接江蘇省勘察設計業務單項工程資質核驗申請表》一份報至項目所在地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合同備案須提交的材料
1、《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表》(一式三份);
2、《江蘇省勘察設計企業誠信手冊》原件;
3、勘察設計合同正式文本(不少於三份);
4、勘察設計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5、《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表》中所列參加項目人員的近期社保證明復印件(近六個月內開具的社保證明均有效),對軍隊、高校或其它事業單位從事工程勘察設計的事業編制的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復印件。《江蘇省勘察設計企業誠信手冊》、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及社保證明(人事證明材料)原件由項目所在地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退還;對在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承接的項目備案時,《江蘇省勘察設計企業誠信手冊》、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只須在每年第一次辦理備案時交由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三、合同備案程序
1、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簽定後,應將(二)中所列材料報送到項目所在地省轄市或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合同備案手續。承接工程設計項目的單位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簽定後30個工作日內或初步設計開始前10個工作日(沒有初步設計階段的,在施工圖設計開始前10個工作日)辦理合同備案手續。承接工程勘察項目的單位應在現場作業前3個工作日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2、省轄市或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對提交的合同及有關材料進行核驗,符合備案要求的,在正式合同文本(不少於三份)及《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合同文本一份由省轄市或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留存,其餘分別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留存。不符合備案要求的,應當要求合同簽訂雙方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備案,有違法行為的應按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處理。
四、合同備案核驗內容
1、合同文本主要條款填寫是否完整、准確,合同簽訂雙方簽字、蓋章是否遺漏;
2、合同承包方是否具備相應的工程勘察設計資質;
3、參加項目的人員是否為合同承包方的人員;
4、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
五、相關管理要求
1、申報備案單位提供的勘察設計合同及相關材料應當真實、有效;
2、對勘察設計合同備案材料弄虛作假、或勘察設計合同中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一經發現依法查處,並記入企業不良行為檔案;
3、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勘察設計文件時應查驗《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表》,對未辦理勘察設計合同備案的項目,不得審查其勘察設計文件;
4、未辦理合同備案的項目,不得記入《江蘇省勘察設計企業誠信手冊》;
5、在企業資質升級、增項中企業和人員的業績認定(不包括本通知實施之前已完成的業績),以已備案的合同和《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表》作為依據;
6、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後,發生下列情形的,應當在7日內持相應材料到原合同備案管理部門重新辦理備案:
(1)簽訂補充合同、原合同中項目規模擴大或增加勘察設計內容的,提交《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表》、補充合同或變更後的合同及其變更原因的報告書各三份;
(2)解除合同的,提交解除合同的相關證明文件三份;
(3)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及主要勘察設計人發生變化的,提交《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表》(參加項目人員情況中只填變動人員)三份、變動人員的近期社保證明復印件一份。
附件:
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表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
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備案表勘察設計單位名稱: (公章) 填表日期:項目名稱項目地點項目概況總投資萬元規模及等級建設單位(發包方)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手機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等級及證號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手機合同價格 萬元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各專業負責人及各專業的主要設計(勘察)人基本情況序號姓名身份證號職稱(注冊人員填注冊類別及等級)執業印章號(注冊人員填寫)所學專業從事專業勘察設計工齡在項目中擔當的角色本人親筆簽名備案部門意見: 備案部門蓋章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三份,分別由省轄市或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留存。
㈦ 建築工程備案流程有哪些
建築工程備案流程有以下幾個方面:
編制可研報告,取得發改委「立項批復」。
取得國土局「用地預審意見」。
取得環保局「環境評估審查意見」。
取得規委給發改委的「規劃意見函復」。
取得規委給建委的「規劃意見函復」。
取得建委的「選址意見通知書」。
取得發改委的「招投標方式通知書」。
委託招投標代理公司完成設計招投標,發出中標通知書,取得規委 的「設計招投標備案回執」。
取得規委的「規劃意見通知書(選址)」。
完成方案設計,取得規委的「設計方案審查意見」。
完成初步設計及概預算編制,取得發改委的「初步設計及概預算審查意見」。
取得規委的「釘樁通知單」,委託測繪院釘樁,取得「釘樁成果通知書」。
取得規委的「用地規劃許可證」。
取得建委的「征地計劃通知書」。
取得國土局的「建設用地批准書」。
完成人防報批圖紙設計,取得人防辦的「人防設計審查意見」。
完成消防報批圖紙設計,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設計審查意見」。
完成園林報批圖紙設計,取得園林局的「園林設計審查意見」。
委託編制交通影響評估報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審查意見」。
委託勘察院進行地質勘探,取得「地質勘探報告」。
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計劃通知書」。
設計院完成規證報批圖紙設計,取得規委的「工程規劃許可證 「。
與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補償工作,簽定「安置補償協議」。
完成水、電、氣、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設計,取得市政 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取得園林局的「樹木伐移許可證」。
取得建委的「拆遷許可證」及「渣土消納許可證」。
取得國土局的「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取得國土局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設計院完成全套施工圖設計,取得審查機構的「施工圖審查合格 書」。
完成監理招投標手續,取得建委「中標監理公司及監理合同備案回執」。
完成施工招投標手續,取得建委「中標施工單位及施工合同備案回執」。
委託拆遷公司完成現場三通一平。
建委踏勘現場,取得「現場勘察合格通知書」。
完成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取得「質監備案回執」。
完成安全監督登記手續,取得「安監備案回執」。
完成節能監督登記手續,取得「節能備案回執」。
資金到位,取得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
取得人防辦的「人防施工圖備案回執」。
取得建委的「施工許可證」。
至此完成本項目所有政府部門審批手續,進入現場施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