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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手續辦理流程

發布時間:2021-06-17 12:21:16

㈠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什麼

一、項目建設需要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進行審批。

二、審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

納入土地收購出讓的項目,開發商在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開發土地使用權後,憑《中標確認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

對屬上級發展計劃部門審批許可權內的項目,由市發改委負責轉報。在收到申報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1)建設工程手續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項目建設審批需要准備的材料:

1、書面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

2、提供資金落實證明(銀行出示的資金證明)。

3、土地使用權證明。

4、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具有以下附件,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選址的初審意見;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的初審意見;環保部門的環評報告;有關部門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及地震的審查意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總體方案。

5、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明)。

6、項目地形圖。

7、項目建設投資概算。

㈡ 誰知道詳細的建築工程手續辦理流程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五條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三)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於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限期要求建設單位補正,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後作相應順延;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說明理由。
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進行外地施工,憑合同到當地建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當地稅務部門備案登記。如果需要設立辦事處,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這個要根據你當地的地方去咨詢下

㈢ 建設工程開始建設前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開始建設前的步驟:

1、編制項目建議書。對建設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初步研究,提出擬建項目的輪廓設想。

2、開展可行性研究和編制設計任務書。具體論證和評價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是否可行,並對不同方案進行分析比較;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設計任務書(也稱計劃任務書)的附件。

3、進行設計。從技術和經濟上對擬建工程作出詳盡規劃。大中型項目一般採用兩段設計,即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技術復雜的項目,可增加技術設計,按三個階段進行。

4、安排計劃。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送請有條件的工程咨詢機構評估,經認可,報計劃部門,經過綜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

5、進行建設准備。包括征地拆遷,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實施工力量,組織物資訂貨和供應,以及其他各項准備工作。

(3)建設工程手續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在中國,按照基本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基本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程序。遵循基本建設程序,先規劃研究,後設計施工,有利於加強宏觀經濟計劃管理,保持建設規模和國力相適應;還有利於保證項目決策正確,又快又好又省地完成建設任務,提高基本建設的投資效果。

70年代末期以來,中國的有關部門重申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的重要性,先後制定和頒布了有關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把認真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作為加強基本建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㈣ 建築工程詳細流程

對於一個工程建設項目來說,從開始到結束,所要經歷的流程如下:

一、策劃決策階段

決策階段,又稱為建設前期工作階段,主要包括編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項工作內容。

1.項目建議書

對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編報項目建議書是項目建設最初階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為了推薦建設項目,以便在一個確定的地區或部門內,以自然資源和市場預測為基礎,選擇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經批准後,可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並不表明項目非上不可,項目建議書不是項目的最終決策。

2.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項目建議書被批准後,對項目在技術上和經濟上是否可行所進行的科學分析和論證。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對於政府投資項目須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勘察設計階段

1.勘察過程:

復雜工程分為初勘和詳勘兩個階段。為設計提供實際依據。

2.設計過程:

一般劃分為兩個階段,即初步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對於大型復雜項目,可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和需要,在初步設計之後增加技術設計階段。

初步設計是設計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設計提出的總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標需要變動時,要重新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經主管部門審批後,建設項目被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一經審查批准,不得擅自進行修改,必須重新報請原審批部門,由原審批部門委託審查機構審查後再批准實施。

三、建設准備階段

建設准備階段主要內容包括:組建項目法人、征地、拆遷、「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組織材料、設備訂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委託工程監理;准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按規定作好施工准備,具備開工條件後,建設單位申請開工,進入施工安裝階段。

四、施工階段

建設工程具備了開工條件並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項目新開工時間,按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任何一項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開槽時間而定。不需開槽的以正式打樁作為開工時間。鐵路、公路、水庫等以開始進行土石方工程作為正式開工時間。

五、生產准備階段

對於生產性建設項目,在其竣工投產前,建設單位應適時地組織專門班子或機構,有計劃地做好生產准備工作,包括招收、培訓生產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驗收;落實原材料供應;組建生產管理機構,健全生產規章制度等。生產准備是由建設階段轉入經營的一項重要工作。

六、竣工驗收階段

工程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成果、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步驟,也是建設項目轉入生產和使用的標志。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項目正式投入使用。

七、考核評價階段

建設項目後評價是工程項目竣工投產、生產運營一段時間後,在對項目的立項決策、設計施工、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系統評價的一種技術活動,是固定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最後一個環節。
希望能幫助到你,查看更多建築工程詳細流程以及招標項目信息,可以關注劍魚標訊。

㈤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什麼

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包括以下程序: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立項審批,該階段需要遞交:

1、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項目建議書或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

4、項目建設投資概算

5、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7、項目地形圖

二、規劃設計階段包括一下步驟:

1、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建築設計三階段,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階段

3、最後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計劃部門頒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計劃任務書

2、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土部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人防辦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消防部門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防雷設施檢測所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地震辦公室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建設資金證明

10、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規劃許可證》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者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者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三)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四、領取《施工許可證》

項目的空間結構建立分為以下九個步驟:

1、建立三維(四維)坐標

2、建立環境總空間

3、編制進程縱坐標

4、編制類別橫坐標

5、編制等級高坐標

6、編制形態變坐標(四維動態專有)

7、建立項目總空間

8、建立結構空間

9、形成空間圖形(三維靜態、四維動態)

項目的空間結構,其范圍和邊界,需要嚴格限於項目的許可范圍之內。並且絕對不能超出環境空間的邊界,並且僅限於環境空間中所存在的項目生存空間之內,不能超出生存空間的限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項目建設

㈥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的步驟是什麼

申請前的准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1)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

(2)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3)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4)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單位。

(6)有滿足相關設計規范要求的施工圖紙;

(7)已在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質量、安全監督注冊手續;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50%;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30%。

申請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築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3)用地批准手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有關批准文件)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6)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7)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8)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9)人防部門出具的人防施工圖備案回執;

(10)法人委託書;

(11)分類填報的《北京市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建築節能設計審查用)。

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掘路、佔道許可手續(涉及掘路、佔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託書。

3、裝飾裝修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僅外立面裝修時提交);

(3)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的還需出具租賃協議復印件、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裝修證明);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核驗後退回申請人);

(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法人委託書。

(二)注意事項:

上述材料提交復印件的,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印章並同時提交原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請人。

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現場踏勘

標准:

(1)工程用地位置、范圍應當與規劃許可一致;

(2)規劃許可確定的用地紅線范圍內和代征地范圍內施工現場拆遷進度應當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現場應當具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檔的設置、地下管線的防護或者改移措施、毗鄰建築物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及空中架設障礙物的排除情況等應當符合規定;

(4)施工現場供水和排水、供電以及施工道路應當滿足施工要求,施工場地應當平整;

(5)無違法開工行為。

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

2、收費標准:本項目不收費

重新申領許可證、變更許可證和遺失補證

申請前的准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符合《北京市建築工程重新申領、變更及補發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京建工[2006]435號)的規定

申請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建設單位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5)已變更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證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監理合同變更備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同終止備案登記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需要提交資金證明的,續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50%;續建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30%;

2、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備案表;

(6)建設單位與原施工單位共同確認的原施工單位已退出施工現場的聲明;

(7)變更後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變更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監理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與原監理單位合同解除協議;

(5)變更後的監理合同備案表。

2、設計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設單位與設計合同解除協議;

(5)已變更設計單位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

(6)變更為新設計單位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工程名稱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已變更的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5)在建工程,還應提交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4、建築規模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4)變更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5)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增加裝修規模的證明;

(6)需要進行施工圖審查的,應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圖備案通知單; (7)變更後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資金證明,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50%;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30%。

5、合同開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的,建設單位申請補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提交以下材料:

(1)補發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建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刊登在市級以上報紙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聲明。

(二)注意事項: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現場踏勘

現場踏勘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對工程現場進行踏勘。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檢查標准、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同新發施工許可證現場踏勘標准。不需進行現場踏勘的,書面寫明意見及理由後將申請材料和踏勘記錄表轉初審人員。

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連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

2、收費標准:本項目不收費

來源於網路

㈦ 工程建設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立項批文,選址意見書,土地使用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審批修建性詳規總平面方案,規劃用地許可,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中標通知書,中標合同備案,中標合同,監理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監理合同備案,安全措施審查,交費:配套費,牆改專項基金,易地人防建設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白蟻防治費等,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備案,產權登記

㈧ 建設工程開始建設前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開始建設前的步驟:

①編制項目建議書。對建設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初步研究,提出擬建項目的輪廓設想。

②開展可行性研究和編制設計任務書。具體論證和評價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是否可行,並對不同方案進行分析比較;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設計任務書(也稱計劃任務書)的附件。

③進行設計。從技術和經濟上對擬建工程作出詳盡規劃。大中型項目一般採用兩段設計,即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技術復雜的項目,可增加技術設計,按三個階段進行。

④安排計劃。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送請有條件的工程咨詢機構評估,經認可,報計劃部門,經過綜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

⑤進行建設准備。包括征地拆遷,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實施工力量,組織物資訂貨和供應,以及其他各項准備工作。

(8)建設工程手續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的步驟的順序不能任意顛倒,但可以合理交叉,有的工程需要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託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並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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