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基坑支護設計單位
從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資質或岩土工程勘察、設計專項的專業類乙級及以上的資質。一類深基坑工程或安全等級為一級的深基坑工程設計應當由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資質或甲級岩土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設計、岩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專業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專業資質設甲、乙、丙三個級別。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不分等級。
❷ 建築基坑支護工程設計的主要內容是 什麼
基坑工程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支護結構體系的方案和技術經濟比較;
2 基坑支護體系的穩定性驗算;
3 支護結構的強度、穩定和變形計算;
4 地下水控制設計;
5 對周邊環境影響的控制設計;
6 基坑土方開挖方案;
7 基坑工程的監測要求。
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應從穩定、強度和變形等三個方面滿足設計要求:
1 穩定:指基坑周圍土體的穩定性,即不發生土體的滑動破壞,因滲流造成流砂、流土、管涌以及支護結構、支撐體系的失穩。
2 強度:支護結構,包括支撐體系或錨桿結構的強度應滿足構件強度和穩定設計的要求。
3 變形:因基坑開挖造成的地層移動及地下水位變化引起的地面變形,不得超過基坑周圍建築物、地下設施的變形允許值,不得影響基坑工程基樁的安全或地下結構的施工。基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監測應包括對支護結構和對周邊環境的監測,並提出各項監測要求的報值。
隨基坑開挖,通過對支護結構樁、牆及其支撐系統的內力、變形的測試,掌握其工作性能和狀態。通過對影響區域內的建築物、地下管線的變形監測,了解基坑降水和開挖過程中對其影響的程度,做出在施工過程中基坑安全性的評價。
❸ 基坑工程設計應包括哪些內容
基坑工程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支護結構體系的方案和技術經濟比較; 2 基坑支護體系的穩定性驗算; 3 支護結構的強度、穩定和變形計算; 4 地下水控制設計; 5 對周邊環境影響的控制設計; 6 基坑土方開挖方案; 7 基坑工程的監測要求。 【條文說明】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本條規定了基坑支護結構設計的基本原則,為確保基坑支護結構設計的安全,在進行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時必須嚴格執行。 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應從穩定、強度和變形等三個方面滿足設計要求: 1 穩定:指基坑周圍土體的穩定性,即不發生土體的滑動破壞,因滲流造成流砂、流土、管涌以及支護結構、支撐體系的失穩。 2 強度:支護結構,包括支撐體系或錨桿結構的強度應滿足構件強度和穩定設計的要求。 3 變形:因基坑開挖造成的地層移動及地下水位變化引起的地面變形,不得超過基坑周圍建築物、地下設施的變形允許值,不得影響基坑工程基樁的安全或地下結構的施工。基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監測應包括對支護結構和對周邊環境的監測,並提出各項監測要求的報值。 隨基坑開挖,通過對支護結構樁、牆及其支撐系統的內力、變形的測試,掌握其工作性能和狀態。通過對影響區域內的建築物、地下管線的變形監測,了解基坑降水和開挖過程中對其影響的程度,做出在施工過程中基坑安全性的評價。 本條文為基坑工程設計的基本要求,應嚴格執行。
❹ 基坑支護是否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一、不是「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正確說是「有相應支護設計資質的勘察單位進行設計」。這是安全管理的事,不屬於規范標準的內容。請看建質[2009]87#《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支護設計還需要設計專家論證,並且專項施工方案也必須專家組論證。
二、勘察單位建議幾種可選的支護方案並提供相應的地質參數,然後設計單位選定一種進行圖紙設計。一般情況下,若設計的合理,就不再變化,直接照圖施工就可以了,若不合適,還可以找設計變更。
三、深基坑支護設計文件是由有專門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經審圖辦通過,由施工單位實施。
拓展資料
基坑是在基礎設計位置按基底標高和基礎平面尺寸所開挖的土坑。開挖前應根據地質水文資料,結合現場附近建築物情況,決定開挖方案,並作好防水排水工作。開挖不深者可用放邊坡的辦法,使土坡穩定,其坡度大小按有關施工規定確定。開挖較深及鄰近有建築物者,可用基坑壁支護方法,噴射混凝土護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採用地下連續牆和柱列式鑽孔灌注樁連鎖等方法,防護外側土層坍入;在附近建築無影響者,可用井點法降低地下水位,採用放坡明挖;在寒冷地區可採用天然冷氣凍結法開挖等等。
(參考資料 網路 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