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費率取費標准
一、取費標准: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和《工程設計收費標准》。 第二條 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和《工程設計收費標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
第三條 工程勘察設計的發包與承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發包人有權自主選擇勘察人、設計人,勘察人、設計人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託。
第四條 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根據建設項目投資額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和市場調節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其基準價根據《工程勘察收費標准》或者《工程設計收費標准》計算,除本規定第七條另有規定者外,浮動幅度為上下20%。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根據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七條 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應當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凡在工程勘察設計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八條 勘察人和設計人應當按照《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告知發包人有關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收費依據,以及收費標准。
第九條 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的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設計合同》中約定。
二、參考資料:
《2002工程設計收費標准》
㈡ 工程設計取費標准
國家有收費標准
你說的幾個方面各個地方上都有各自的收費標准也就是行業規則
㈢ 工程設計費如何收取
工程設計費計算方式:
1、景觀設計總面積=總用地面積-建築佔地面積(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計算景觀面積,如果有輔裝,設計則按照實際面積計算)
2、景觀工程總造價*費率=設計費基價。
3、設計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哦你過程復雜程度=景觀設計費。
工程設計費支付比例:
1、 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 設計人提交方案設計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給設計人;
3、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
4、設計人在提交施工圖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
取費標准
居住區、道路、廣場、公園及其它景觀項目,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可分別按工程總造價(圖紙概算)的5%-10%進行取費,也可按15元/㎡-18元/㎡進行取費。
㈣ 工程設計費取費標准
工程設計收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提供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非標准設備設計文件、施工圖預算文件、竣工圖文
件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1.0.2
工程設計收費採取按照建設項目單項工程概算投資額分檔定額計費方法計算收費。 鐵道工程設計收費計算方法,在交通運輸工程一章中規定。
1.0.3
工程設計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 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2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
3 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
系數×附加調整系數
1.0.4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准計算出的工程設計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合同額。
1.0.5
基本設計收費
基本設計收費是指在工程設計中提供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收取的費用,並相應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試車考核和竣工驗收等服務。
1.0.6
其他設計收費
其他設計收費是指根據工程設計實際需要或者發包人要求提供相關服務收取的費用,包括總體設計費、主體設計協調費、採用標准設計和復用設計費、非標准設備設計文件編制費、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竣工圖編制費等。
1.0.7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是完成基本服務的價格。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在《工程設計
收費基價表》(附表一)中查找確定,計費額處於兩個數值區間的,採用直線內
插法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1.0.8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為經過批準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與工器具購置費和聯合試運轉費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設備的,以簽訂工程設計合同時同類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緩配設備,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設備進行工程設計並達到設備安裝和工藝條件的,以既配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引進設備的,按照購進設備的離岸價折換成人民幣作為工程
設計收費的計費額。
㈤ 項目設計費取費標准
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是工程設計單位與委託任務單位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設計費的依據。
二、本收費標准由國務院勘察設計主管部門組織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編制,經國家物價局會同國務院勘察設計主管部門批准頒發。
工程設計單位承擔任務的工程性質,分別執行本標准中有關行業的收費標准。各建設單位、工作設計單位、設計審查部門和建設銀行等單位應該據此掌握並監督執行。
三、本收費標准共分三冊。第一冊包括:石油、鋼鐵、黃金、有色冶金、建材、機械、化工與石化、醫葯、紡織、輕工、交通、廣播電視、商業、糧食、林業、民用建築、市政、水利水電、人防;
鐵道等二十一個行業;第二冊包括:核工業、航空、電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個行業(84年本);第三冊是《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工日定額》試行本,包括煤炭、電力、郵電三個行業。
四、本收費標準是在原國家計委84年、85年頒發的收費標准基礎上,對定額收費中的不合理部分進行了調整的修訂本,仍體現了低收費的原則。
即本收費標準是根據各行業工程設計單位的綜合設計能力和以事業費制度的支出水平為基礎進行計算的,同時考慮了必要的技術開發、業務建設、人員培訓等所需的費用,以及必須交納的工商稅等。
五、本收費標准以實物定額收費辦法為主,輔以按單項工程概算為計算基礎的收費辦法,另外煤炭、電力、郵電三個行業試行工日定額收費辦法。
六、本收費標準的主要內容:
1.工程設計費:一般包括初步設計和概算、施工圖設計、按合同規定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參加試車及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的費用。本收費標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圖預算的費用。
2.初步設計之前的工作費:是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代編設計任務書、參加廠址選擇和規劃、進行環境預評價等工作所需的費用。
3.非標准設備設計費:是指非定型設備的設計費。有的行業工程設計本身包括設備設計,則不另計收非標准設備設計費。由於行業特點不同,非標准設備設計的范圍,由各行業分別作出規定。
4.軟體編制費:是指工廠生產過程計算機控製程序等編制費用。行業有軟體編制收費標準的,執行行業標准;行業沒有標準的,可根據軟體的使用價值、先進程度;
並考慮編制軟體的實際工作量由雙方商定。除以上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例如單獨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翻譯、電算等,其收費標准由主管部門或工程設計單位另行制訂。
七、如果只委託做工藝設計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設計時,按照行業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計算收
㈥ 建築設計取費標准
2018建築規劃設計收費參考標准
1、 建築設計服務費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簽訂後7天內,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
(2)提交方案設計文件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0%;
(3)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
(4)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
(5)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審查後7天內或施工圖設計文件提交後3個月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0%;
(6)工程結構封頂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
(7)工程竣工設計驗收或投入使用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全部剩餘設計費。
5、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建築設計工作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發包人向設計人另外支付相應的建築設計服務費並適當延長設計工期。
6、 由於發包人原因,要求設計人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建築設計周期定額》規定的周期內提前交付設計文件,設計人在確保設計質量與深度的前提下採取措施予以實現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7、 發包人因非設計人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設計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0%,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設計費。
8、 本《計費指導》可作為建設項目編制立項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中估算設計及咨詢服務計費額的參考。
(6)工程設計費用取費標准擴展閱讀
建築設計服務計費
一、設計服務計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內容和要求,提供設計基本服務與設計其他服務應計取的費用。
二、設計服務計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設計服務計費=設計基本計費+設計其他服務計費
2、 設計服務可採用以投資費率方式計費,也可在部分項目上以投資費率為參照,採用單位建築面積方式計費或以工日定額方式計費,具體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
3 、按投資費率計費方式計費時,設計計費的「計費額「,可先按照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中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計取,無投資估算的參照當地同期同類同規模工程項目的經驗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計取。按估算「計費額」計取的設計費為暫估設計計費,最終以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實際「計費額」為依據確定計費。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含工程設備費,即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施工機具使用費(含儀器儀表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含檢驗試驗費)、利潤、規費和稅金。
4、 建築單體中採取復用設計的,每個復用單體按照單體設計計費的30%計費;需要重新進行基礎設計的,每個復用單體按照單體設計計費的40%計費。
㈦ 工程項目設計費取費標准
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准計算出的工程設計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合同額。
(7)工程設計費用取費標准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如果只委託做工藝設計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設計時,按照行業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計算收費。只委託做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時,按照行業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並乘以1.1的系數計算收費。如果增加編制施工圖預算,按工程設計收費標准乘以1.1系數計算收費。
本收費標准中的工程設計收費是按新建項目設計考慮的,如果是擴建項目,除行業有明確規定者外,可按同類新建項目乘以1.1系數計算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