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的報名條件是什麼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3個報名方向,動力,暖通,給排水。正常報名年限為6年,不過考試內容分為2部分,專業部分,基礎部分。基礎部分從你本科畢業開始就可以報考。通過後成績保留有效。專業部分考試要求你的工作年限,還有專業性。你的問題中,
第一:如果你是相近專業,那麼你可以報名。在資格審核時,會予以通過。
第二:基礎考試應該是你可以隨時參考,不會關繫到你的檔案問題。專業考試,在你報名後會要求對你進行一個資格審核。那麼這個時候可能需要的是你的畢業證,身份證以及工作證明等,但是檔案可能不會要求。不過各個省的要求不一樣,你可以詳細的咨詢一下當的的相關部門。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你考試通過後,如果需要注冊,那麼就一定會需要你的檔案,那麼你的檔案在其他省份,那麼你的注冊會受到一定影響,可能需要你調動檔案到你工作單位所在地,前提是你決定在工作單位注冊。
第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的考試不與你的工作單位掛鉤,就是說如果你即便不是在設計單位工作,只要公司給你出具相關的工作證明,那麼你就可以進行報名。你問工作證明在別處開是否可以,目前這個是可以的。不過國家政策如果更加嚴格的話,如果要求出示檔案,那麼就會比較麻煩。我所了解的情況是暫時不需要你出示檔案。不過你在別的單位出示工作證明,那麼你報名時可能需要的就是填寫出具工作證明的單位的名字,這個可能會影響你後續取證,注冊等相關問題。
以上信息,是我了解到的,不一定全面。不過只要不關繫到你取得證書後的注冊工作,一般在哪報名、考試、出具工作證明都是可以的。不過建議最好是在本工作單位出具,因為後續問題比較好處理。
㈡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難考嗎
目前國內注冊設備工程師的通過率在30%左右。
給水排水工程師通過率:
每年考試的通過率也僅僅是15%-30%
暖通空調工程師通過率:
基礎約為10%,專業30%,大約平均為12%左右
動力工程師通過率:
通過率不高,估計不到15%。
注冊設備工程師的難度因人而異,國內注冊人數在幾十萬左右。
注冊設備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家對從事公用設備專業性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
㈢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報名條件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一)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暖通空調
⑴ 本專業: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
⑵ 相近專業:①國防工程內部環境與設備;②飛行器環境與生命保障工程;③環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學與工程⑥熱能與動力工程
⑶ 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給水排水
⑴ 本專業:給水排水工程。
⑵ 相近專業:環境工程。
⑶ 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動力
⑴ 本專業:①熱能與動力工程;②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③化學工程與工藝;④食品科學與工程。
⑵ 相近專業:①飛行器設計與工程;②飛行器動力工程;③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④油氣貯運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註:以上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僅供參考,准確報考條件請以當地考務工作通知為准。
㈣ 注冊設備工程師的考試條件是什麼_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公用設備專業考試大綱和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閱卷評分、提出評分標准和合格標准建議。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一)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含本專業環保工程);
(二)公用設備專業工程技術咨詢(含本專業環保工程);
(三)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備招標、采購咨詢;
(四)公用設備工程的項目管理業務;
(五)對本專業設計項目的施工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㈤ 如何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
報名流程:
報名採取網路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及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路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填寫本人信息、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片。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後,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准確後下載列印(列印後不能再作更改),同時列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並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後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建設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指定的報考條件審查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現場辦理報考條件審查手續時,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交「報名表」和「網上交費通知單」,並附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市建委(建設局)、紹興市建管局負責本地區的考試報考條件審查工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收下「報名表」等相關材料,在報名表上簽署審查意見並蓋章;同時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後退回給報考人員。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之後考試前三天列印准考證就可以了。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符合以上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設備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㈥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專業知識和專業基礎考試區別
1、專業知識就是概念性考題,時間6小時,上午下午各3小時,也是第一天專業考試要考試的內容。
2、專業案例分析題,時間6小時,上午下午各3小時,也是第二天專業考試要考試的內容。
3、基礎考試包含公共基礎和專業基礎,時間為一天,共8小時,其中上午、下午各4小時。上午公共基礎考試,下午專業基礎考試。
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見附件3,下同)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見附件3,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位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6)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擴展閱讀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合格方可報考專業考試。基礎考試一天,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
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其中《專業知識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
㈦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專業考試
你的專業可以考動力或者暖通,後者都考。考動力第三版教材、帆達真題詳解、規范匯編(2011版目前),小火規、建築物防火規范、大氣污染物規范、氧氣站設計規范足夠了
㈧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要考哪些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有不同的專業,基礎科目考的不一樣。
1、暖通空調基礎科目: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熱工學、自動控制、熱工測試技術、機械基礎、職業法規。
2、給水排水基礎科目: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水處理微生物學、、水力學、水泵及水泵站、水分析化學、工程測量、職業法規。
3、動力基礎科目: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熱工學、自動控制、熱工測試技術、機械基礎、職業法規。
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設備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教育培訓: 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通過考試及審核後可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8)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擴展閱讀:
公用設備工程師工作內容:
1、根據施工發展或項目需要,協同上級制訂新設備采購、投資計劃,組織公用設備的選型和采購;
2、負責各類公用設備運行情況的檢查、記錄以及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工作,保證規范、安全、低成本運行;
3、編制公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對操作人員進行技術操作考核;
4、負責驗收,保證涉及公用系統的改、擴建項目符合國家及公司的規范和規定;
5、協助上級領導處理重大的公用設備事故,參加事故的分析,提出處理意見,並按時准確填報有關統計報表。
㈨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報考條件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三)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四)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五)上述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以上報考條件中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05年年底。
(六)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七)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八)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並經本人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㈩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3]24號),國家對從事公用設備專業性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全國勘察設計工程師公用設備專業管理委員會承擔。
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公用設備專業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或相近專業(詳見專業對照表,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補充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報考條件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六)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以上報考條件中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七)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八) 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並經本人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