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涉密項目要公開招標嗎,涉密項目要公開招標嗎知識
《政府采購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法。《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即《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中規定的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采購等采購方式的選擇方法和采購流程無法直接適用於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政府采購。而信息安全相關的法律制度的主要規制對象集中在網路安全,特別是互聯網使用過程中涉及的信息安全方面。上述法律對接的直接後果是:在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政府采購過程中的信息安全和信息保護問題處於法律的空白。
2010年修訂的《保密法》第二十九條中規定:機關、單位公開發布信息以及對涉及國家秘密的工程、貨物、服務進行采購時,應當遵守保密規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中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保密法》第十一條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軍事方面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這條規定賦予了外交、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和軍隊單位全部或部分定密權,上述單位在政府采購實踐中往往直接認定本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是否屬於涉密項目。
一些沒有定密權的單位,在政府采購工作中僅僅依靠本單位保密工作委員會的文件就將一些政府采購項目認定為涉密項目。其依據是《保密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由於政府采購程序的專業性,各單位從事業務工作的人員對於政府采購中的哪些環節存在信息安全隱患、如何保護采購中產生的信息的安全並不十分清楚,這種自我認定,特別是不具有定密權的單位自我認定的方法是不妥當的。筆者認為,項目是否涉密應由同級保密機關認定,而與項目相關的政府采購流程是否按涉密處理則應將采購方案及保密機關認定的結果報財政部門認可。
涉密項目的采購方式及工作規范
在相關法律存在空白的情況下,涉密政府采購項目應當依據怎樣的管理制度和采購流程才能保障信息安全?這是擺在采購人和政府采購主管機構面前一個嚴峻的課題。在此方面存在的誤區是:公開招標必然泄密,單一來源采購必然保密。之所以產生這種誤解的原因在於很多采購人對於政府采購中的信息安全的認識不到位,並沒有深入研究采購流程中的哪些環節會產生和交換信息,產生和交換什麼樣的信息,以及其中哪些信息需要保密。
② 什麼是涉密工程
涉密工程,是指用途、功能或關鍵部位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公開後會危害國家秘密安全和利益的建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涉及環節較多,包括涉密工程的確認、建設和使用等整個過程。
涉密工程應先經過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確認。經確認屬於涉密工程的,應當採取嚴格的保密管理措施:不得公開招標;對涉密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進行保密審查;建設單位應制定具體的保密管理措施和方案,並與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簽訂保密協議;建設單位應進行全過程的保密監督管理;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收回涉密圖紙、資料等涉密載體,並辦理移交手續,清除計算機儲存的信息;涉密工程啟用前必須通過安全保密檢查檢測。
涉密貨物的采購,是指采購的貨物屬於國家秘密,或者采購用途、采購行為涉及國家秘密。涉密貨物采購保密管理主要包括:堅持「誰采購,誰負責」;堅持國產貨物優先;采購進口貨物應通過第三方進行,屏蔽最終用戶信息,並對供應商進行背景調查;投入使用前,應進行安全保密技術檢查檢測。
涉密服務,主要是指涉及國家秘密的會議活動、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維修維護、法律咨詢等服務。機關、單位采購涉密服務應當遵守有關規定,進行保密審查,加強保密管理。
③ 屬於國家保密工程要不要辦施工許可證
1. 國家保密工程不用辦施工許可證。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1997年主席令第91號)明確規定,不需要申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類型有: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2)作為文物保護的工程;
(3)搶險救災工程;
(4)臨時性建築;
(5)軍用房屋建築;
(6)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④ 對承擔涉密工程建設單位有何規定
根據國家最新規定
首先應該建立保密管理體系(按照軍工涉密業務咨詢服務單位備案的保密標准)。
其次應該通過甲方的保密審查,並在項目過程中隨時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望採納,謝謝。
⑤ 涉密項目可以不招標嗎,涉密項目可以不招標嗎知識
可以不招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十六條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有權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依法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5)保密工程項目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法條:
第五十四條 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五條 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⑥ 涉密項目在采購中要注意什麼
《政府采購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法。
《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即《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中規定的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采購等采購方式的選擇方法和采購流程無法直接適用於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政府采購。
2010年修訂的《保密法》第二十九條中規定:機關、單位公開發布信息以及對涉及國家秘密的工程、貨物、服務進行采購時,應當遵守保密規定。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中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6)保密工程項目擴展閱讀:
采購過程中的涉密信息的鑒別
在政府采購過程中產生和交換的涉密信息有以下四類,需要加以區分和鑒別:
第一類是采購人的基礎信息涉密,如采購人的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第二類是采購項目信息涉密,如特定采購對象的名稱、種類、數量、用途、位置、技術參數等;
第三類采購過程中采購人和供應商通過現場踏勘、澄清、標前預備會等方式交換的信息涉密,如采購文件、澄清文件、標前會紀要等文件中含有保密信息,項目現場屬於特殊安全區,或投標文件中包含國家機密或商業機密等。
第四類是采購對象在使用過程中存在信息安全隱患,即本文第五部分將要涉及的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信息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