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合同管理索賠案例求解!!
台風屬於不可抗力。業主應該承擔因為台風造成的損失:
1)已建分部工程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損失合計20萬元,應由業主承擔修復的經濟責任,施工單位不再承擔。
這個要求工程是應該支持,屬於業主的責任。但如果屬於已建工程未按照合同要求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就要施工單位承擔。
2)施工單位進場的正在使用機械,設備受到損害,造成損失合計10萬元;由於停工造成台班損失5萬元,業主應負擔賠償和修復的經濟責任,工人窩工費4萬元,業主應予支付。
這個索賠工程師不支持,機械是施工單位的設備;對其使用和修復由施工單位自己負責,因此造成的停工和費用也由施工單位承擔。
3)施工單位人員因此而有人受傷,醫療及補償金合計5萬元,此外工程還造成一路人受傷,醫療及補償金合計3萬元,業主都應該予以賠償。
這個索賠也不能支持。應該由施工單位自己負責,FIDIC條款說明,施工方人員的人身保險、醫療等屬於施工方自己承擔的責任;其費用已經包含在工程費用內。施工方因為意外的損失應該找保險公司索賠或者按照醫療保險、工傷處理。第三方(路人)的損失應該也由施工方負擔,因為是施工方保護措施不當造成的。
4)因風災造成現場停工7天,要求合同工期順延7天。
這個可以支持,屬於業主責任。
5)由於工程破壞,施工單位按業主要求清理現場,費用合計3萬元,業主應予以支付。
這個也可以支持,屬於業主責任。
B. 工程索賠案例分析
案例一:
工程施工合同的變更採用口頭形式是不妥當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一方事後不承認則很可能對另一方不利,即使訴諸法律也因無證據而不會予以支持;
本案中暫停施工和驗收質量引起的延期事實雙方均予承認,但對口頭約定有出入。因甲方原因的暫停施工,甲方認為乙方同意不順延工期不合乎常理又無證據支持,因此應當順延工期一個月並補償乙方因暫停施工產生的經濟損失;乙方驗收質量問題以搶工期為理由,依法、依合同均不予支持,應當承擔延期兩個月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此所謂,橋歸橋路歸路,什麼都得有證據支持才予以支持。
案例二:
1、本案為業主提供地質勘察報告與實際不符造成,屬於業主過錯事件,可以據此提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
2、這個問題沒看懂,時間與內容是什麼邏輯關系呀,呵呵。具體一點說,本案包括因地質報告不符引起的工期提前(註:可能迫使承包商施工計劃方案被打亂,導致施工人員、施工機械、施工材料無法及時跟進,或者跟進後導致費用增加)、因地質報告引起的工期延誤(註:工期延誤導致出工期延長外,增加人工費及其漲價、機械費及其漲價、管理費、周轉材料費、材料漲價費、履約擔保費、保險費、現場經費、勞保費等一系列費用的額外增加)、因業主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引起的不必要的雨季施工(註:除第二項事件索賠工期、費用外,還包括因雨季施工導致的增加費)等三項索賠事件。需要注意的是,你說的實際生產效率問題。該項損失是實際存在,也應當屬於索賠內容之一。但是,理論研究和索賠的實踐還是有相當的差距,關鍵在於該項損失費用索賠計算的往往是理論上的,很難拿出實際的證據,即使做得到也往往會花費很大的精力和費用,因為承包商的報價一般都採用不平衡報價或者清單綜合單價報價,實際測算非常困難,除非該項費用值得投入去做。當然了,索賠的時候肯定是要提出來的,白白放棄也太可惜了,至少可以當作討價還價的籌碼。
3、索賠的證據一般包括以下幾類:
1)事實證據:用以證明索賠事件,簽證聯系單、技術聯系單、會議紀要、照片、錄像、物證、地質報告、氣象記錄等等;
2)合同證據:用以證明索賠的合同依據,合同、中標書、招標文件、招標答疑、合同變更文件等,也包括由合同性質的其他文件;
3)法律證據:同意支持索賠,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標准規范、鑒定文書等;
4)經濟證據:用以支持費用索賠的依據,計價依據、合同報價、費用簽證、市場價格取證文件、其他證明經濟費用及其屬性的文件。
5)技術證據:用以支持索賠理由或費用的技術性證據,費用或造價鑒定報告、技術標准規范、專家證言等。
6)其他證據:上述未包括的,呵呵!
C. 求以下 施工項目管理 案例分析答案
索賠成立的條件:1,非施工單位的責任(不可抗力可以索賠工期,所以不一定要業主方的責任才能索賠);2,索賠事項對施工單位造成了損失(沒有造成費用和工期損失的不可以索賠);3,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超過法定的索賠期限就不得再對某件事進行索賠)
案例1,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賠費用,因為甲方設計變更導致乙方受到人工費增加10個工日的人工費損失,和其他費用2.5W的損失,而工期延誤2天,但是這項工作的總時差是3天,沒有超過總時差,不超過總時差就不會影響工期,所以不可以索賠工期,沒有提到窩工,所以費用索賠就是40*10+25000=25400元
案例2,是針對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的責任劃分,按規定,業主和施工方各自承擔自己人員和機械損失,已完工程和入廠的材料損失由業主方承擔,不可抗力發生後的停工期內,業主方可以要求施工方對場地進行維護,但是產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所以事件1可以索賠8萬費用和8天周期,事件2不可索賠,事件3可以索賠3天工期和3.4萬費用,總計11天工期和11.4萬費用
D.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案例分析:關於土石方工期延誤索賠
1、索賠能成立。因為工期延誤是由於發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有誤造成的。
2、索賠內容有兩個方面,一是要求延長工期,而是要求承擔由此額外增加的費用(如雨季施工增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