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多大金額的工程項目才需要招投標
一般國家出資或世行亞行貸款的超過二百萬以上的施工合同;一百萬以上的采購合同;五十萬以上的勘察設計合同。
關繫到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項目才需要公開招標,,其他的邀請招標即可。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招標人應當按照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於5日。
招標人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應當限於補償印刷、郵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第十七條招標人應當合理確定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自資格預審文件停止發售之日起不得少於5日。
第十八條資格預審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標准和方法進行。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組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資格審查委員會及其成員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有關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的規定。
『貳』 建築工程項目投資金額達到多少就需要進行招標
(一)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 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 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詳細請參考原計委3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
『叄』 招投標中金額超過多少錢時必須開始招標
工程類預估合同金額超過200萬;
貨物類預估合同金額超過100萬;
服務類預估合同金額超過50萬。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3號發布施行 2000年5月1日)》:
「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肆』 所有工程項目是不是金額超過50萬就必須經過招投標
不是。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規定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伍』 工程法規定多少萬以上必須公開招標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經國務院批准,於2018年3月27日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1、第一條 為了確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范招標投標活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預防腐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2、 第二條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①使用預算資金 200 萬元人民幣以上,並且該資金占投資額 10%以上的項目;②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金,並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3、第三條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①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②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4、第四條不屬於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標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確有必要、嚴格限定的原則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5、第五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范圍內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招標:①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400 萬元人民幣以上;②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200萬元人民幣以上;③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同一項目中可以合並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國家政策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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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招標投標規定多少金額以上必須投標,屬於國有投資
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017.02.08
『柒』 《招標投標法》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范圍和必須進行招標的限額標准相互矛盾嗎
實際上並不矛盾。根據相關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總投資額」和「必須進行招標的限額標准」只要滿足其中之一者,都必須進行招標。
『捌』 國有設計院投資建設一項目,概算總額3500多萬,此工程建設項目一定需要招投標嗎
第一條為了確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氣、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項目;
(三)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五)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六)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七)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第三條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三)體育、旅遊等項目;
(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四條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第五條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四)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五)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第六條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七條本規定第二至第六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玖』 所有總投資在3000萬人民幣以上的項目都必須招標,這句話為什麼不對
1、你問的7條屬於部委規章《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的第二條。應理解為:符合第二條至第六條范圍內的項目,項目金額達到第7條的標准才必須招標。即在符合范圍的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屬於必須招標的項目。2、當然符合第二條至第六條范圍內的項目,如果符合不招標條件,是可以不招標的。
『拾』 建設工程進行招投標的金額起點多少金額以上必須
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准
一建設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機電產品項目:一次采購產品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政府采購項目:根據《政府采購法》規定,采購人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其具體數額標准,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目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文件中明確規定,政府采購限額標准為: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6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准為: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一次性達到12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2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