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的幾種形式
政府投資項目由於投資大、建設周期長、以及工程建設自身的復雜性和不可預見性,工程變更在實施過程中在所難免,工程變更情況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一、設計變更。導致設計變更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地質勘探不到位,與實際地質情況不相符,導致基礎設計被迫調整,造成工程變更;
二是方案設計在整體布局、使用功能和工程規模上,論證倉促,沒有廣泛徵求意見,考慮不全而造成設計變更頻繁;
三是施工圖設計變更,主要原因有:時間倉促未優化設計、設計水平低、專業間缺少溝通等導致錯誤百出。
二、緊急變更。主要發生在市政、交通、水利、安置區等工程建設過程中,經常遇到暗塘、暗溝、流砂、軟基等不可預見急需處理的地質情況,以及災害性天氣造成工程緊急變更
三、趨利變更。一些施工單位出於利潤最大化考慮,以施工技術、市場因素等名目要求工程變更,採用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單價追加工程投資,導致造價大幅攀升,以獲取高額利潤。此外,也不排除個別政府工作人員在工程建設中產生權力尋租的腐敗行為,對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要求一路綠燈,從中牟利。
㈡ 工程變更的種類
1.立即變更: 當產品發生重大瑕疵,經追查後是某個關鍵零件的質量問題,為了不讓影響面擴大而採取的斷然行為。這種狀況在許多種產品,如運輸工具中的汽車飛機,信息產品中的電腦與通訊設備中經常發生,嚴重時不但要處理倉庫及現場的瑕疵零件,甚至有時連賣出去的產品都還要設法更換零件。
2.用完變更:大部份的工程變更屬於這個種類,意思是說等到舊料用完後才使用新料。
3.某批變更:有些行業的工作程序非常嚴謹,如果工單的用料不同於標准料表中的內容時,必須通過申請的手續才能變更(雖然產品的標准料表並沒有變化)。
4.擇日變更:指的是以某個具體日期作為工程變更生效的指標。
5.累計生產數量變更: 有些以進口套件( KD,Knock Down ) 方式生產的產品, 為了有效控制 KD 件與 Local 件的相關設變,以產品的累計數量為控制變更生效的指標。
㈢ 工程新增項目如何做設計變更
工程新增項目一般不使用
設計變更
,而是增加
設計圖紙
,以便施工管理和將來能夠留下完整的圖紙。各個設計院對於設計變更單的許可權和總金額都有規定,如果這個新增項目很小,沒有超過規定的許可權和金額,還勉強可以用設計變更單,否則就應當增加設計圖紙
㈣ 工程一類變更是什麼意思
工程一類變更是指承包人根據監理簽發設計文件及監理變更指令進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圍內各種類型的變更,包括合同工作內容的增減、合同工程量的變化、因地質原因引起的設計更改、根據實際情況引起的結構物尺寸、標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所謂工程變更(EC, Engineering Change ),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監理人根據工程需要,下達指令對招標文件中的原設計或經監理人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的在材料、工藝、功能、功效、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變,統稱為工程變更。
其種類包括:
1.立即變更: 當產品發生重大瑕疵,經追查後是某個關鍵零件的質量問題,為了不讓影響面擴大而採取的斷然行為。這種狀況在許多種產品,如運輸工具中的汽車飛機,信息產品中的電腦與通訊設備中經常發生,嚴重時不但要處理倉庫及現場的瑕疵零件,甚至有時連賣出去的產品都還要設法更換零件。
2.用完變更:大部份的工程變更屬於這個種類,意思是說等到舊料用完後才使用新料。
3.某批變更:有些行業的工作程序非常嚴謹,如果工單的用料不同於標准料表中的內容時,必須通過申請的手續才能變更(雖然產品的標准料表並沒有變化)。
4.擇日變更:指的是以某個具體日期作為工程變更生效的指標。
5.累計生產數量變更: 有些以進口套件( KD,Knock Down ) 方式生產的產品, 為了有效控制 KD 件與 Local 件的相關設變,以產品的累計數量為控制變更生效的指標。
原則為:
1.設計文件是安排建設項目和組織施工的主要依據,設計一經批准,不得任意變更。只有當工程變更按本辦法的審批許可權得到批准後,才可組織施工;
2.工程變更必須堅持高度負責的精神與嚴格的科學態度,在確保工程質量標準的前提下,對於降低工程造價、節約用地、加快施工進度等方面有顯著效益時,應考慮工程變更;
3.工程變更,事先應周密調查,備有圖文資料,其要求與現設計相同,以滿足施工需要,並填寫「變更設計報告單」,詳細申述變更設計理由(軟基處理類應附土樣分析、彎沉檢測或承載力試驗數據)、變更方案(附上簡圖及現場圖片)、與原設計的技術經濟比較(無單價的填寫估算費用),按照本辦法的審批許可權,報請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按變更設計施工;
4.工程變更的圖紙設計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設計文件。
㈤ 「工程變更」與「設計變更」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上的區別。
工程變更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監理人根據工程需要,下達指令對招標文件中的原設計或經監理人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的在材料、工藝、功能、功效、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變。
設計變更是指項目自初步設計批准之日起至通過竣工驗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對已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技術設計文件或施工圖設計文件所進行的修改、完善、優化等活動。設計變更應以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形式發出。
2、變更原則上的區別。
工程變更的原則是設計文件是安排建設項目和組織施工的主要依據,設計一經批准,不得任意變更;必須堅持高度負責的精神與嚴格的科學態度;事先應周密調查,備有圖文資料,其要求與現設計相同,以滿足施工需要;工程變更的圖紙設計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設計文件。
設計變更的原則是應由監理部門會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業主協商,經過確認後由設計部門發出相應圖紙或說明,並由監理工程師辦理簽發手續,下發到有關部門付諸實施;應簡要說明變更產生的背景,包括變更的提出單位、主要參與人員、時間等;必須說明變更原因。
3、變更原因的區別。
工程變更原因有業主原因,工程規模、工藝流程、質量標准變化,以及工期改變等合同內容的調整;設計原因,設計錯漏、設計調整,或因自然因素而進行改變等;施工原因,因施工質量或安全需要變更施工方法等;監理原因,出於工程協調和對工程目標控制有利的考慮,而提出的變更。
設計變更原因是修改工藝技術,包括設備的改變;增減工程內容;改變使用功能;設計錯誤,遺漏;提高合理化建議;施工中產生錯誤;使用的材料品種的改變;工程地質勘察資料不準確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礎加深。由天氣因素導致施工時間的變化。
㈥ 什麼叫工程I類變更
工程變更分類:
根據提出變更申請和變更要求的不同部門,將工程變更劃分為三類:即籌建處變更、施工單位變更、監理單位變更。
第一類 籌建處變更(包含上級部門變更、籌建處變更、設計單位變更)
上級部門變更:指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政策性變更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引起的變更;
籌建處變更:籌建處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為提高質量標准、加快進度、節約造價等因素綜合考慮而提出的工程變更;
設計單位變更:指設計單位在工程實施中發現工程設計中存在的設計缺陷或需要進行優化設計而提出的工程變更。
第二類 監理單位變更:監理工程師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提出的工程變更和工程項目變更、新增工程變更等。
第三類 施工單作變更:指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設計與施工現場的地形、地貌、地質結構等情況不一致而提出來的工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