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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聘用制度

發布時間:2021-08-13 23:46:39

『壹』 注冊安全工程師為什麼不給聘中級

呵呵 我也是安全工作者~ 安全工作的待遇差的!目前來說不是特別大的企業(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其他企業基本上是一張廢紙!我是中核某建築公司的!企業也不小!可惜安全工程師證基本就是廢紙!考了單位也不聘用的!國家規定還不能掛靠!掛靠只能掛自己單位!沒辦法!在企業安全工作低下!工資獎金最低!裁員也第一拆安全的!國家的安全制度不頂領導的一句話!
安全工程師是職業資格證書~
助理工程師和工程師及高級工程師是職稱~這個是和工作年限和學歷有關系了~

『貳』 注冊安全工程師崗位職責是什麼

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健全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制定、指導、監督和檢查實施,統籌規劃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分類。

第三條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類別劃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如需另行增設專業類別,由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共同確定。

第四條注冊安全工程師級別設置為:高級、中級、初級(助理)。

第五條注冊安全工程師按照專業類別進行注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第六條注冊安全工程師可在相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評價檢測等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中執業。

第七條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採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八條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按照專業類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實施。

第九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或其授權的機構負責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除外)考試大綱的編制和命審題組織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其授權的機構分別負責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專業科目考試大綱的編制和命審題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負責組織實施考務工作。

第十條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其授權的機構分別負責其職責范圍內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初審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監管部門和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授權的機構負責其他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初審工作。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或其授權的機構負責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終審工作。終審通過的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名單分別抄送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

第十一條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按照專業類別進行繼續教育,其中專業課程學時應不少於繼續教育總學時的一半。

第十二條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相應專業類別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2年內,金屬冶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5年內達到15%左右並逐步提高。

第十三條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考試和注冊管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的人員,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可視為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十五條注冊安全工程師各級別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相對應,不再組織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

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評辦法出台前,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仍然按現行制度執行。

第十六條本辦法施行之前已取得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分別視同為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本辦法所稱注冊安全工程師是指依法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解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3]

(2)注冊安全工程師聘用制度擴展閱讀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五)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六)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叄』 安全生產法明確建立注冊安全工程師什麼制度

新《安全生產法》首次確立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金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肆』 新安全法對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職業和管理做了哪些規定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費。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注冊安全工程師按專業分類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伍』 關於新安全生產法安全工程師聘用問題

目前一般不是必須的。因為:
2014年12月1日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開始正式實施,其中第24條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許可證是按照2004年版本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頒發的行政許可證件,目前該條例是處於有效狀態的。
據部分消息,《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正在加緊修訂中,估計不久就會出台;修訂後的條例或許會對照新《安全生產法》進行較全面的修訂。
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規定,安全生產採取屬地管理原則、執行行政許可制度,對法律條文規定的注安師使用,可以咨詢當地安監局等部門確定是否必須配備。
個人見解,如有不當請指正。

『陸』 2018年注冊安全工程師還不是職稱嗎,不能聘任中級職稱哎,還只是中級待遇嗎

2019年3月1日起,直接算中級職稱。

為貫徹落實中央職稱制度改革有關要求,促進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制度規定》在《分類管理辦法》關於職稱對應關系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柒』 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件

不能,本科文憑考安全工程師,需要3年的工作經驗。

報名條件: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7)注冊安全工程師聘用制度擴展閱讀:

工程經濟類專業包括:土木工程、建築學、建築經濟管理、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勘察技術與工程、測繪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冶金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安全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化學工程及工藝、生物工程、制葯工程、給水排水工程。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工業工程等36個專業。

參考資料:網路---注冊安全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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