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利工程是怎麼項目劃分的
1 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性質,其工程項目分別按樞紐工程和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劃分,工程各部分下設一、二、三級項目。
2 第二、三級項目中,僅列示了代表性子目,編制概(估)算時,二、三級項目可根據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的工作深度要求和工程實際情況增減或再劃分,如(以三級項目為例):
1.土方開挖工程,應將土方開挖與砂礫石開挖分列;
2.石方開挖工程,應將明挖與暗挖,平洞與斜井、豎井分列;
3.土石方回填工程,應將土方回填與石方回填分列;
4.混凝土工程,應將不同工程部位、不同標號、不同級配的混凝土分列;
5.模板工程,應將不同規格形狀和材質的模板分列;
6.砌石工程,應將干砌石、漿砌石、拋石、鉛絲(鋼筋)籠塊石等分列;
7.鑽孔工程,應按使用不同鑽孔機械及鑽孔的不同用途分列;
8.灌漿工程,應按不同灌漿種類分列;
9.機電、金結設備及安裝工程,應根據設計提供的設備清單,按分項要求逐一列出;
10.鋼管製作及安裝工程,應將不同管徑的一般鋼管、叉管分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