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移交要辦理那些內容
兩種情況,一是竣工移交,規范都有規定,辦理竣工證書,簽署保修協議書,就移交了。另一種是工程轉交,就是交給他人繼續施工,那就盤點現場,具體項目做到什麼形象都要文字描述詳細,現場需移交的材料明細列出清單,相應的還有債權債務關系的移交,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其他內容,都要敘述清楚,最終形成協議,還要經甲方同意。
B. 工程移交手續
整理竣工圖表,竣工圖必須由建設單位繪制。繪制必須與現場一致,變更部分必須標註明確,合理的反應實際情況。
施工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和技術核定單,開工前施工項目部對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資料進行會審後並按單位工程填寫記錄表,設計單位還應該填寫設計交底記錄。
材料、構件的質量合格證明,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設備出廠質量合格證,及進場復試報告。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這個記錄必須要認真填寫,並附有影像資料,和施工報驗單,單位人員簽字。
工程質量檢查評定和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工程測量復檢、預檢記錄,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功能性試驗記錄。
結構和主要部位的試件、試塊、材料試驗、檢查記錄、永久性水準點的位置、構造物在施工過程中測量定位記錄。
C. 工程項目交接應該交接哪些內容,有什麼注意事項
第一、工程項目交接,主要的內容:
1、移交工程的文件和技術文件;
2、工程施工的圖紙和設計文件;
3、工程交付使用的報告文件
4、固定的資產的交接的清單;
5、工程運行期間的處理的報告;
6、設備的配置清單和設備分發祥表;
7、工單的執行資料;
8、隱蔽工程的詳細說明;
第二、工程交接的注意事項:
1、主要看各種的表格使用的是否完善;
2、技術文件的資料是否齊全和准確;
3、固定資產查看是否有三方的簽字。
(3)工程項目移交說明擴展閱讀
對於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項目,國家或相應的行業主管部門出台有項目交接的規程或規范。
(1)對於個人作為項目業主(如外商投資的項目)的項目交接,由項目承約商與項目業主按合同進行移交。項目交接的范圍除全部項目實體成果外,還包括完整的項目資料檔案、項目合格證書、項目產權證書等。
(2)對於企(事)業單位作為項目業主的項目交接,由企業的法人代表代表項目業主進行項目交接工作。
(3)對於國家作為項目業主的項目交接,分兩個步驟和過程進行:第一步,由項目承約商向項目業主進行項目驗收和交接;第二步,由項目業主國家進行的驗收與移交。
項目驗收、交接後,按采購合同的條款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在預約的期限,由項目經理部組織原項目人員主動對交付使用的竣工項目進行回訪,聽取項目業主對項目質量、功能的意見和建議。
一方面,對於項目運行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在項目質量回訪報告中進行登記,及時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另一方面,對於項目實施過程中採用的新思想、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等,經運行證明其性能和效果達到預期目標的,要予以總結、確認,為進一步完善、推廣積累數據,創造條件。
回訪和維修過程中的所有記錄應該作為技術檔案進行歸檔。
對於無法協商解決的項目質量及其他問題,提交國家有關仲裁部門進行仲裁。
D. 如何寫建築工程項目移交書
看業主要求,我們是要求原件一份到兩份,復印件一份,竣工圖、施工圖紙什麼的都是必須要移交的。並且所有文件資料必須要有電子版;有簽字蓋章的必須掃描成電子版,還要有pdf格式的電子版。按照業主要求的格式做卷內目錄、案卷目錄,卷內備考表等。不足a4大小的文件要粘在a4大小的紙上,超過a4要折疊成a4大小。還有很多一下也說不清,但是在工程進行時,業主一般會發一份紅頭「竣工資料編制說明」的文件,上面會寫的很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