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鐵路建設項目風險管理工作,在竣工後應開展什麼工作
鐵路建設項目風險管理工作,在竣工後應開展風險後期評估工作。
鐵路建設項目風險管理工作應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和工程實施四個階段開展,各階段均應編制風險管理報告。對於極高風險等級工點以及復雜技術工點應編制專項風險評估報告,各階段風險管理報告在通過審查後作為後續階段風險管理的依據;竣工後應按照規定編制風險後期評估報告。
② 鐵路施工中一般存在哪些風險應該如何防範
既有線風險>新線
鐵路行車事故、坍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爆炸傷害、車輛傷害、火災、機械傷害等。
1、對既有線影響的施工,必須首先探明施工范圍的通訊、水電、信號等管線及其他設施情況,並與設備管理單位共同確定防護范圍。
2、施工前,施工方案和防護措施必須經運營單位批准,且雙方簽訂安全協議。
3、施工中要嚴格按運營單位批準的施工范圍及施工內容進行施工。嚴禁黑施工。
4、在影響既有線范圍內施工時,施工人員戴白色或黃色安全帽,在軌道上作業時必須穿黃色防護服背心。施工人員嚴禁在既有線范圍內戴紅色安全帽,穿紅色衣服。
5、嚴禁施工機具、材料以及臨時設施侵入界限(正線直線段距線路中心2.44米,正線曲線為2.9米)嚴禁施工人員上、下班時在線路及軌道上行走、橫跨既有線或坐、卧軌道上休息。
6、對受地形影響限制,駐地與工地間跨越橋梁必須走既有線時,要求走人行通道(人行步板),嚴禁在線路、路肩等限界范圍內行走。發現列車接近時,須及時避車。其他人員嚴禁進入既有線范圍。
7、臨近既有線施工時,場地嚴禁懸掛紅色標語,彩旗盡量減少紅色和綠色,以免影響司機瞭望。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由跟班防護員進行跟班防護。
8、嚴禁施工人員擅自挪移和破壞防護設施,嚴禁夜間在既有線附近生火。
9、在既有線旁測量放線時,嚴禁使用鋼捲尺等金屬測量工具測量既有線線路軌距,如需用時,可以使用皮尺。嚴禁用金屬將兩股軌道連接一體。穿越鐵路的人員應遵守「一看、二慢、三通過」原則。
10、跨越既有線搬運工程材料時,應得到公務部門許可,在搬運地點兩端不小於800m處設防護,由專人統一指揮,及時互傳信息。確保搬運材料期間的行車、人員安全。
11、在既有線旁搭設防護排架時,應注意上方的接觸網,應與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2、爆破器材應由裝炮負責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隨用隨取。放炮後的剩餘材料,應由專人檢查核對後及時交接入庫。
13、裝葯後,裝葯人員應撤離裝葯地。裝葯點內禁止煙火,裝葯完畢,應檢查並記錄裝炮個數、地點。
14、不得使用金屬器材裝葯。
15、警戒區內周圍必須設警戒人員,小葯量爆破警戒范圍,應距離放炮地點200m以外,用葯量較多的爆破警戒距離應超過計算確定的安全范圍。
16、作業未完成,人員未撤離施工地點,不得撤除防護
③ 鐵路隧道風險管理監理工程師提出哪些對策 考試
針對工程項目風險的定義、分類、特點和國內外研究現狀,提出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應對措施如下。
(1)風險迴避:是指考慮到風險存在和發生的可能性,主動放棄或拒絕實施可能導致風險損失的方案。風險迴避具有簡單易行,全面徹底的優點,能將風險的概率降低到零,使迴避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獲得收益的機會。
(2)風險降低: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二是一旦風險事件發生盡量降低其損失。如項目管理者在進行項目采購時可預留部分項目保證金,如果材料出問題則可用此部分資金支付,這樣就降低了自己所承擔的風險。採用風險控制方法對項目管理是有利的,可使項目成功的概率大大加大。
(3)風險分散:是指增加承受風險的單位以減輕總體風險的壓力,從而使項目管理者減少風險損失。如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建築公司使用商品混凝土,混裝混凝土就可以將風險分散給材料供應商。但採取這種方法的同時,也有可能將利潤同時分散。
(4)風險轉移:是為了避免承擔風險損失,有意識地將損失轉嫁給另外的單位或個人承擔。通常有控制型非保險轉移、財務型非保險轉移和保險轉移三種形式。控制型非保險轉移,轉移的是損失的法律責任,它通過合同或協議消除或減少轉讓人對受讓人的損失責任和對第三者的損失責任。財務型非保險轉移,是轉讓人通過合同或協議尋求外來資金補償其損失。加入保險是通過專門機構,根據有關法律,運用大數法則簽訂保險合同,當風險發生時就可以獲得保險公司補償。
(5)風險自留:是項目組織者自己承擔風險損失的措施。有時主動自留,有時被動自留。對於承擔風險所需資金,可以通過事先建立內部意外損失基金的方法得到解決。
對於以上所述的風險管理控制方法,項目管理者可以聯合使用,也可以單獨使用。如對於一些大型的工程項目,往往是多種風險控制方法並用,單獨使用一種控制方法反而會加大項目風險,相反對於小型工程有時用一種控制方法即可。所以風險管理者要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盲目使用。
④ 如何保證鐵路高風險工點控制措施的落實
1、實施安全風險管理,是在現有安全管理基礎上安全意識的強化、安全理念的提升、工作思路的優化,必須尊重鐵路安全生產客觀規律,在堅持長期以來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礎上,用安全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對現行的安全管理進行系統和規范,促使現有安全管理更加理性和科學。
2、安全風險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三點共識」,嚴格落實「三個重中之重」要求,以確保高鐵和旅客列車安全為重點,以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為載體,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保證,全面引入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構建安全風險控制體系,把風險管理與既有安全管理有機融合,切實強化安全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和超前防範,嚴格落實「作業標准化、管理規范化」,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風險,使安全工作更具超前性、針對性和主動性,促進安全管理的規范化、系統化和科學化。
3、安全風險識別要圍繞「管理、人員、作業、設備、環境」等要素,突出客車、高風險環節、關鍵崗位等重點,以事故故障、監測檢測、維修檢查、日常安全檢查等為基礎信息,對安全問題和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查找安全風險源,科學確定安全風險點。
4、安全風險等級
分級控制
(1)、全段安全風險劃定為4個等級。 可能導致發生一般D類及其以上事故的問題為I級風險; 可能導致發生機務系統事故苗子和段定嚴重事故苗子的問題為II級風險; 可能導致發生段定事故苗子的問題為III級風險; 可能導致發生段定事故苗子隱患的問題為IV級風險。
(2)、段安委會負責制定I、II 級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職能科室負責制定III級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各生產車間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段I、II 、III級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制定 IV級安全風險控制措施,並明確班組安全風險控制重點,建立完善班組安全風險控制制度。
(3)、段安全風險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對全段各部門開展風險管理提供技術性指導,收集、整理各類安全風險信息,為段安委會制定風險管控措施提供依據。制定全段統一的《安全風險控製表》,明確I、II 級安全風險主要控制措施、控制部門、控制崗位。各車間部門按要求完善、制定本車間部門管理的《安全風險控製表》。
(4)、各車間(科室)根據《安全風險控製表》和《崗位風險作業指導書》,編制各工種《崗位安全風險提示卡》,針對各作業環節的風險點制定細化預防控制措施。
(5)、各車間部門要把「標准化作業」作為安全風險控制的最重要環節,以《崗位風險作業指導書》和《崗位安全風險提示卡》)對崗位作業進行全過程指導、明示、卡控,使全員參與安全風險項點的控制,把安全風險消除在現場、化解在崗位。 分級分析 一是實行班組、車隊、車間、段四級分析制度,利用班組會、隊委會、車間例會及段安委會,對職工兩紀、行車隱患、機車質量等典型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對問題多發的關鍵人(車)、關鍵班組、關鍵車隊、關鍵車間,分析查找根源,進而有的放矢進行風險控制。二是定期實施風險的識別、分析、評價,發現新的風險點和風險點發生變化、風險控制措施存在缺項或控制無效,以及風險點問題集中發生、隱患突出等風險信息,以《風險信息情況反饋、追蹤表》逐級上報,對新的風險點及時納入風險問題庫。
5、安全風險研判,是對階段性安全生產風險隱患的排查識別,分為定期研判和不定期研判。路局、站段、車間、班組要按照「歷史規律分析、現實問題分析、條件變化分析」三個基本要素進行,並將安全風險的研判作為各級安委會和安全分析例會的主要內容。
(1)、動態研判安全風險。對運輸安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違章違紀等安全信息、安全風險管理過程中規章制度變化等動態信息和新設備、新技術、運輸組織等運輸生產條件變化可能產生的安全風險進行研判。
(2)、靜態研判安全風險。根據已發生的事故故障教訓、一定時期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設備設施源頭質量缺陷和作業中發生的慣性問題進行研判。
(3)、車間定期研判。通過定期安全分析會,由車間主任對上一階段確定的安全風險重點項目控制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找不足,對下一階段重點工作進行安全風險研判,制定對策和措施,落實到具體崗位和責任人。
(4)、班組定期研判。通過班前會,結合作業項目、人員、設備、環境、氣候、運輸組織、規章變化等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風險研判,提出安全卡控要點及相應的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責任到人。
(5)、不定期研判。安全風險的研判必須適應發展變化,針對季節更替、工程改造、設備更新等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和運輸生產的新情況、新問題,相關部門或單位適時進行專項的安全風險研判,組織有關人員及時分析研判安全風險的變化,並制定相應的卡控措施,逐層細化,落實到崗,定責到人。
6、安全風險處置 安全風險處置要堅持處置優先原則,優先採取危險消除和預防措施,繼而採取後果控制和應急措施,並注重臨時控制和長期控制相結合,實現關口前移、超前防範。對突發性安全風險,發現危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緊急情況,要果斷採取「攔、停、扣」等措施,按照相關應急處置預案和程序,有效控制險情,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
7、安全風險檢查
(1)、突出安全風險關鍵檢查,緊盯風險卡控措施落實。各部門、各單位要突出管理的職能作用和崗位的主體責任,突出對關鍵崗位、關鍵時段、關鍵人員、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等安全風險關鍵點的檢查,重點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容易引發事故的安全風險,對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要立即解決,防範事故發生。
(2)、充分運用「十查」,提高安全風險檢查質量。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安全生產過程特點,以「模擬查」、「假設查」、「突擊查」、「專項查」、「集中查」、「異地查」、「跟蹤查」、「夜查」、「交叉查」、「監控查」十種監督檢查方法為基礎,重點圍繞安全風險等級和卡控措施,突出對安全風險關鍵點的監督檢查,做到有計劃、有側重、有針對性。同時,要認真做好落地檢查,通過實地查、實地測、實地看,真正查找安全風險的根源,查出實情,完善制度,補強措施,卡控安全風險關鍵。
8、安全風險控制
以安全標准化建設為核心,強化安全風險管理過程式控制制.
(1)、把「標准化作業、規范化管理」作為安全風險管理過程式控制制的核心,大力開展安全標准化建設。各部門、各單位要以創建標准化處室、標准化站段、標准化車間(車站)、標准化班組、標准化崗位等為載體,實現管理規范、設備達標、崗位達標、作業達標、質量達標。
(2)、把安全標准化建設作為實現安全風險過程式控制制的重要載體,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立標、學標、對標、達標活動,將安全風險控制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管理與作業崗位、每一個管理與作業環節,加強全面、全員、全過程的安全風險控制,按標指揮,按標作業,減少或避免不安全的行為。 (3)、嚴格風險源頭控制,規避安全風險
(a)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明晰管理崗位和生產崗位的安全職責,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劃小安全責任單元,變車間(站)、班組負責為責任到人,通過強化崗位責任制源頭控制,規避安全管理風險。
(b)嚴格規章制度管理。要把解決規章制度缺失、內容交叉、相互矛盾和不嚴謹等問題,作為規范安全基礎管理的重要工作。重點解決制度、辦法和措施中存在的內容繁雜、違背規章、不可操作等問題。嚴格規章制度目錄管理,按規定程序起草、會簽、審查和發布實施,及時更新技術規章信息。通過抓規章制度源頭管理,規避安全規章制度風險。
(c)嚴格有效制度落實。抓落實是安全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要按照「逐級負責、專業負責、分工負責、崗位負責」的要求,把風險責任和風險控制措施落實到有關層級、專業和崗位,要以專項督辦、重點抽驗制度為抓手,對有效制度做到布置工作有檢查,推進情況有匯報,重點事項有復查,抽驗結果有考核。通過抓制度落實,規避安全違章違規風險。
(d)嚴格重點崗位人員准入管理。通過抓重點崗位人員培訓和准入制度的源頭控制,規避安全素質風險。
⑤ 鐵路 建設工程安全風險管理暫行辦法還有效嗎
1、長期以來,鐵路高度重視安全基礎工作,始終高喊堅持「安全第一」不動搖,但安全基礎薄弱的狀況始終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以我所在的電檢車間為例,突出表現在:安全管理和現場作業控制較為薄弱;臨時性措施辦法多,職工隊伍兩極分化嚴重,職工隊伍素質能力還有欠缺等等。隨著新技術裝備大量投入使用,技術水平需要不斷的提高,對職工素質的要求更加提升,安全基礎薄弱所帶來的安全風險將更加突出。切實解決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已是極為緊迫的工作。因此我認為想要破除鐵路安全基礎薄弱的「頑疾」,就必須增強安全風險防範意識。所以,引入安全風險管理方法,通過對風險因素的有效控制,進一步促進幹部職工安全意識的提高,進一步促進各項措施的落實,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安全風險,是非常必要的。
⑥ 什麼叫鐵路項目風險包干費
風險包干費是指:
1、II類變更所必須增加的費用
2、受一般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或預防一般自然災害的費用
3、II類更所引起的工程廢棄或返工費用
4、變更施工工藝、方案、方法所增加的費用
5、施工圖量差所引起的費用
6、大臨和過渡方案變更所引起的費用
7、價格變化所引起的費用
8、臨時用地費用
鐵路基本建設變更設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鐵路基建管理體制和投資體制改革的需要,加強投資控制,嚴格變更設計管理,明確變更設計的分類、程序、分工及費用處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鐵道部投資及鐵道部與其它投資方合資的新建與改建鐵路、增建第二線(含電氣化及鐵路樞紐)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
第三條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文件一經鑒定批准成立,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改變。自設計單位交出施工圖至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期間需變更原設計時,按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四條變更設計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論證,本著精打細算、節約投資,不斷優化設計和保證施工進度需要的原則進行。變更設計應充分考慮設備、材料的訂貨和供應情況,以及本工程和相關後序工程施工進展情況,盡量減少廢棄工程,避免造成設備、材料的積壓和延誤工期。
第五條建設單位要加強變更設計管理,建立變更設計台賬,按季度對各類變更設計項目、原因、工程數量、費用增減額進行統計、分析,嚴格控制投資。
第六條為及時、正確地處理變更設計,設計單位應派人常駐現常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通力協作,及時處理變更設計的有關問題。
第二章 變更設計分類
第七條變更設計按其內容的重要性、技術復雜程度和增減投資額等因素分為Ⅰ、Ⅱ、Ⅲ類。
第八條Ⅰ類變更設計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屬Ⅰ類變更設計:
(1)變更批準的建設規模、基本原則、技術標准、重大方案等鑒定意見;
(2)雖未變更鑒定意見,而一次變更設計增減投資在300萬元(含)以上者。
第九條Ⅱ類變更設計
凡變更已經批準的個別重點工程或個別地段工程的一般設計原則;技術比較復雜,影響工程主體結構、整體布置和使用性能;或雖不屬於上述范圍,而一次變更設計增減投資在20萬元(含)至300萬元者,屬Ⅱ類變更設計(即不屬於Ⅰ、Ⅲ兩類者)。
第十條Ⅲ類變更設計
凡變更技術簡單,不影響工程主體結構或整體布置,不降低技術條件、使用條件和效能,一次變更設計增減投資在20萬元以下者,屬Ⅲ類變更設計。主要有:
(1)區間線路平面、縱斷面局部變更,不牽涉車站、橋梁、隧道、復雜路基個別設計,且不降低原設計的線路標准者;
(2)橋涵明挖基礎尺寸或深度變更;
(3)大、中橋導流建築物、防護工程的局部變更,但不變更類型者;小橋涵防、排、附屬工程變更;
(4)小橋式樣、跨度、孔數及基礎類型變更;
(5)涵洞的增加或減少;涵洞式樣、孔數、孔徑、長度及流水面高程變更;
(6)小橋、涵洞位置,橋涵圬工種類變更;
(7)隧道洞口位置改移在5.0m(含)以內,而不變更洞門式樣者;隧道洞門增減台階不改變受力條件者;
(8)隧道同類型襯砌斷面連續變更在10m(含)以內;隧道局部邊牆基礎深度,避人、避車洞位置,水溝坡度或位置,電纜槽位置變更;
(9)一般路基邊坡坡率變更,能保證路基穩定者;
(10)一般邊坡加固防護工程增減;及式樣、斷面、基礎深度、長度變更;
(11)一般改河、改溝工程(包括天溝、側溝、排水溝、截水溝、吊溝、灌溉渠)變更;
(12)站內聯絡線、走行線等平面、縱斷面的局部變更,但不影響技術標准及站場總體布置者;
(13)車站生產、生活區的排水、道路、環境布置變更;
(14)機務、車輛段的個別股道位置或長度較小變更,不影響標准、整體布置者;
(15)機械設備局部安裝布置變更;
(16)給排水支管變更,不影響使用壽命、維修和水力條件者;
(17)給排水管路配件及一般的附屬設備變更,不降低使用效果及原設計標准者;
(18)較小生產、生活房屋位置和配套工程變更,不影響整體布置者;
(19)房屋結構的材料規格變更,不降低結構強度者;
(20)房屋非特殊土的條形明挖基礎埋置深度變更;
(21)消煙除塵設備類型、形式變更;
(22)分岐電纜的局部變更,氣壓告警器位置局部移動,非干線電纜敷設方式,無人增音站內電纜固定方式,干線電纜一般地線位置變更;
(23)通信設備安裝的細部結構,一般設備的布置、排列,長機室中間配線架端子板的用途及試驗架盤向變更;
(24)地區及站場通信線路徑路的局部變更,短段非主幹地區電纜的芯線對數,電纜引入口位置,段級以下室內布線,旅客廣播揚聲器位置,音頻選號電話分機編號的調整及通話柱位置的變更;
(25)信號設備的位置、電線路徑路、器材規格變更,而不降低設備效能者;結配線變更而不影響主要設計原則和技術標准者;
(26)高低壓線路經路小於2km的局部變更,一般房屋照明圖變更,變、配電所內二次配線方式的變更而不影響主要性能者;
(27)牽引變電所設備聯結與安裝的有關材料變更;
(28)接觸網平面布置的局部變更,個別支柱類型及裝配、橫卧板數量變更;
(29)機務、車輛、工務、電務、建築、供電段增減個別設備配件及規格變更;
(30)暖通空調設備變更,不影響布置及設計能力者;暖通及其他生產管路系統個別走向、管徑變更,但不變更系統型式者;
(31)拆遷建築、改移道路、遷移通信線路和電力線路等工程數量變更。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項目劃分的原則
(1)同一工點或同一病害引起的其內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變更,為一項變更設計;
(2)同一工點中的不同變更內容、同一病害類型的不同工點、同一變更內容的不同段落應分別劃分為不同的變更設計項目。
第十二條變更設計類別、項目的劃分如有不同意見時,Ⅰ類由批准單位確定,Ⅱ、Ⅲ類由建設單位確定。
第三章 變更設計的程序、分工
第十三條Ⅰ類變更設計由提議單位提出變更理由和技術經濟比較資料,經其主管部門(局級)審查同意後提交原設計單位研究。原設計單位在徵求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有關方面意見後,負責變更設計。變更設計文件經院總工程師審查後報原批准單位審定(如有不同意見應一並附送),以正式文件批復。變更設計文件由建設單位分發有關單位。
第十四條Ⅱ類變更設計由提議單位提出變更理由和技術經濟比較資料,經其主管部門(處級)審查同意後提交原設計單位研究。原設計單位在徵求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有關方面意見後,負責變更設計。變更設計文件經處一級的總工程師或總體設計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審查後報建設單位審定(如有不同意見應一並附送)。建設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附必要的圖表,格式見附件)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Ⅲ類變更設計由提議單位提出變更理由及必要的資料,由建設單位組織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研究後決定。變更設計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設單位審定。建設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附必要的圖表)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六條路外單位提議的變更設計,由建設單位組織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共同研究,按變更設計的程序和分工辦理。
第十七條變更設計應充分考慮對後序專業的影響,凡影響後序專業者,應及時向後序專業提供變更設計資料,後序專業應將變更的有關內容納入施工圖。
第十八條變更設計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和分工進行,嚴格遵守「先批准,後變更;先變更,後施工」的紀律。未經批准自行變更和施工的要承擔技術責任,並不予驗工計價。
第四章 變更設計的費用處理
第十九條變更設計的工程費用
各類變更設計均應附工程數量和費用增減對照表。Ⅰ類變更設計批准後,費用納入總概算。Ⅱ、Ⅲ類變更設計的工程數量及費用由建設單位逐項審定,其費用在預備費中解決。
變更設計費用增減的計算,按原批准概算的編制原則、定額、計費標准、工料價格和有關規定進行。
第二十條變更設計的勘測設計費用
因設計單位責任造成的Ⅰ類變更設計不另計勘測設計費,其它原因造成的Ⅰ類變更設計,勘測設計費列入變更設計文件,報批准單位審定。造成Ⅰ類變更設計的原因,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研究後,由設計單位在上報變更設計文件時說明,如有不同意見一並報送,由批准單位確定。
Ⅱ、Ⅲ類變更設計不另計勘測設計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原發《鐵路基本建設變更設計辦法(試行)》(鐵建〔1991〕134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鐵道部建設司負責解釋。
⑦ 鐵路線路工安全風險管理重點有哪些
鐵路安全風險管理知識
1、實施安全風險管理,是在現有安全管理基礎上安全意識的強化、安全理念的提升、工作思路的優化,必須尊重鐵路安全生產客觀規律,在堅持長期以來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礎上,用安全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對現行的安全管理進行系統和規范,促使現有安全管理更加理性和科學。
2、安全風險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三點共識」,嚴格落實「三個重中之重」要求,以確保高鐵和旅客列車安全為重點,以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為載體,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保證,全面引入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構建安全風險控制體系,把風險管理與既有安全管理有機融合,切實強化安全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和超前防範,嚴格落實「作業標准化、管理規范化」,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風險,使安全工作更具超前性、針對性和主動性,促進安全管理的規范化、系統化和科學化。
3、安全風險識別要圍繞「管理、人員、作業、設備、環境」等要素,突出客車、高風險環節、關鍵崗位等重點,以事故故障、監測檢測、維修檢查、日常安全檢查等為基礎信息,對安全問題和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查找安全風險源,科學確定安全風險點。
4、安全風險等級
分級控制
(1)、全段安全風險劃定為4個等級。 可能導致發生一般D類及其以上事故的問題為I級風險; 可能導致發生機務系統事故苗子和段定嚴重事故苗子的問題為II級風險; 可能導致發生段定事故苗子的問題為III級風險; 可能導致發生段定事故苗子隱患的問題為IV級風險。
(2)、段安委會負責制定I、II 級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職能科室負責制定III級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各生產車間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段I、II 、III級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制定 IV級安全風險控制措施,並明確班組安全風險控制重點,建立完善班組安全風險控制制度。
(3)、段安全風險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對全段各部門開展風險管理提供技術性指導,收集、整理各類安全風險信息,為段安委會制定風險管控措施提供依據。制定全段統一的《安全風險控製表》,明確I、II 級安全風險主要控制措施、控制部門、控制崗位。各車間部門按要求完善、制定本車間部門管理的《安全風險控製表》。
(4)、各車間(科室)根據《安全風險控製表》和《崗位風險作業指導書》,編制各工種《崗位安全風險提示卡》,針對各作業環節的風險點制定細化預防控制措施。
(5)、各車間部門要把「標准化作業」作為安全風險控制的最重要環節,以《崗位風險作業指導書》和《崗位安全風險提示卡》)對崗位作業進行全過程指導、明示、卡控,使全員參與安全風險項點的控制,把安全風險消除在現場、化解在崗位。 分級分析 一是實行班組、車隊、車間、段四級分析制度,利用班組會、隊委會、車間例會及段安委會,對職工兩紀、行車隱患、機車質量等典型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對問題多發的關鍵人(車)、關鍵班組、關鍵車隊、關鍵車間,分析查找根源,進而有的放矢進行風險控制。二是定期實施風險的識別、分析、評價,發現新的風險點和風險點發生變化、風險控制措施存在缺項或控制無效,以及風險點問題集中發生、隱患突出等風險信息,以《風險信息情況反饋、追蹤表》逐級上報,對新的風險點及時納入風險問題庫。
5、安全風險研判,是對階段性安全生產風險隱患的排查識別,分為定期研判和不定期研判。路局、站段、車間、班組要按照「歷史規律分析、現實問題分析、條件變化分析」三個基本要素進行,並將安全風險的研判作為各級安委會和安全分析例會的主要內容。
(1)、動態研判安全風險。對運輸安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違章違紀等安全信息、安全風險管理過程中規章制度變化等動態信息和新設備、新技術、運輸組織等運輸生產條件變化可能產生的安全風險進行研判。
(2)、靜態研判安全風險。根據已發生的事故故障教訓、一定時期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設備設施源頭質量缺陷和作業中發生的慣性問題進行研判。
(3)、車間定期研判。通過定期安全分析會,由車間主任對上一階段確定的安全風險重點項目控制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找不足,對下一階段重點工作進行安全風險研判,制定對策和措施,落實到具體崗位和責任人。
(4)、班組定期研判。通過班前會,結合作業項目、人員、設備、環境、氣候、運輸組織、規章變化等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風險研判,提出安全卡控要點及相應的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責任到人。
(5)、不定期研判。安全風險的研判必須適應發展變化,針對季節更替、工程改造、設備更新等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和運輸生產的新情況、新問題,相關部門或單位適時進行專項的安全風險研判,組織有關人員及時分析研判安全風險的變化,並制定相應的卡控措施,逐層細化,落實到崗,定責到人。
6、安全風險處置 安全風險處置要堅持處置優先原則,優先採取危險消除和預防措施,繼而採取後果控制和應急措施,並注重臨時控制和長期控制相結合,實現關口前移、超前防範。對突發性安全風險,發現危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緊急情況,要果斷採取「攔、停、扣」等措施,按照相關應急處置預案和程序,有效控制險情,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
7、安全風險檢查
(1)、突出安全風險關鍵檢查,緊盯風險卡控措施落實。各部門、各單位要突出管理的職能作用和崗位的主體責任,突出對關鍵崗位、關鍵時段、關鍵人員、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等安全風險關鍵點的檢查,重點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容易引發事故的安全風險,對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要立即解決,防範事故發生。
(2)、充分運用「十查」,提高安全風險檢查質量。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安全生產過程特點,以「模擬查」、「假設查」、「突擊查」、「專項查」、「集中查」、「異地查」、「跟蹤查」、「夜查」、「交叉查」、「監控查」十種監督檢查方法為基礎,重點圍繞安全風險等級和卡控措施,突出對安全風險關鍵點的監督檢查,做到有計劃、有側重、有針對性。同時,要認真做好落地檢查,通過實地查、實地測、實地看,真正查找安全風險的根源,查出實情,完善制度,補強措施,卡控安全風險關鍵。
8、安全風險控制
以安全標准化建設為核心,強化安全風險管理過程式控制制.
(1)、把「標准化作業、規范化管理」作為安全風險管理過程式控制制的核心,大力開展安全標准化建設。各部門、各單位要以創建標准化處室、標准化站段、標准化車間(車站)、標准化班組、標准化崗位等為載體,實現管理規范、設備達標、崗位達標、作業達標、質量達標。
(2)、把安全標准化建設作為實現安全風險過程式控制制的重要載體,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立標、學標、對標、達標活動,將安全風險控制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管理與作業崗位、每一個管理與作業環節,加強全面、全員、全過程的安全風險控制,按標指揮,按標作業,減少或避免不安全的行為。 (3)、嚴格風險源頭控制,規避安全風險
(a)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明晰管理崗位和生產崗位的安全職責,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劃小安全責任單元,變車間(站)、班組負責為責任到人,通過強化崗位責任制源頭控制,規避安全管理風險。
(b)嚴格規章制度管理。要把解決規章制度缺失、內容交叉、相互矛盾和不嚴謹等問題,作為規范安全基礎管理的重要工作。重點解決制度、辦法和措施中存在的內容繁雜、違背規章、不可操作等問題。嚴格規章制度目錄管理,按規定程序起草、會簽、審查和發布實施,及時更新技術規章信息。通過抓規章制度源頭管理,規避安全規章制度風險。
(c)嚴格有效制度落實。抓落實是安全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要按照「逐級負責、專業負責、分工負責、崗位負責」的要求,把風險責任和風險控制措施落實到有關層級、專業和崗位,要以專項督辦、重點抽驗制度為抓手,對有效制度做到布置工作有檢查,推進情況有匯報,重點事項有復查,抽驗結果有考核。通過抓制度落實,規避安全違章違規風險。
(d)嚴格重點崗位人員准入管理。通過抓重點崗位人員培訓和准入制度的源頭控制,規避安全素質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