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淺議工程項目投資控制的必要性及措施
工程總承包試點實踐分析:困境與突破-工保網
2、進一步政策引導,突破實踐困境
針對國內工程總承包模式試點實踐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中央相繼出台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20-0216),進一步加強規范工程總承包管理。
分包管理
如上文所述,實踐中國內工程總承包單位在普遍缺乏施工管理、設計管理、招標采購、造價合約管理等綜合項目管理能力,因此,大多數工程總承包單位往往對設計部分或施工部分進行再發包。
從工程總承包的長遠發展來看,工程總承包單位應該同時具有施工管理、設計管理、招標采購等綜合項目管理能力,但基於目前國內工程總承包發展現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工程總承包單位僅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應當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全部施工業務分包給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不得將主體部分的設計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僅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應當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全部設計業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不得將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
即允許工程總承包單位對自身不具備的資質管理任務進行再發包。正式稿《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雖然並未如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對項目進行再發包,但也沒有提出限制性規定。依據「法不禁止即可為」原則,文件並不禁止總承包單位將設計或施工部分進行整體或部分再發包。
承包商資質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工程總承包單位的資質要求為「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僅具有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除外)或者施工總承包資質」,即單資質要求。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正式稿則提出「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即雙資質要求。
從這一不同對比來看,文件允許工程總承包單位對不具備相應資質能力部分的管理任務進行分包,但卻用「雙資質」的資質等級,對未來工程總承包單位綜合業務管理能力提出要求。換言之,對設計或施工任務進行分包,或採用聯合體模式,僅為適應目前市場發展現狀的過渡措施,工程總承包單位的長遠發展目標必然是具備設計、施工等綜合業務管理能力的建築企業。
投資控制風險
針對試點實踐中,工程總承包管理模式存在的前期設計深度不夠、不確定因素較多,導致後續變更較多引發的投資控制風險問題,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20-0216)新增《發包人要求》、《項目清單》等內容,進一步提高工程總承包合同內容的精準度,減少工程履約期間爭議,有效控制投資風險。
發包人要求
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名為《發包人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圍、設計與其他技術標准和要求,以及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對其所作的修改或補充。
項目清單
是指發包人提供的載明工程總承包項目勘察費(如果有)、設計費、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暫估價、暫列金額和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等內容的項目明細。
承包商項目風險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提出: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落實到位,不得由工程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墊資建設。同時,《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20-0216)新增「責任限制」與「支付合同價款」內容。
1、責任限制
承包人對發包人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專用合同條件約定的賠償最高限額。若專用合同條件未約定,則承包人對發包人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簽約合同價。但對於因欺詐、犯罪、故意、重大過失、人身傷害等不正當行為造成的損失,賠償的責任限度不受上述最高限額的限制。
2、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人應當制定資金安排計劃,除專用合同條件另有約定外,如發包人擬對資金安排做任何重要變更,應將變更的詳細情況通知承包人。如發生承包人收到價格大於簽約合同價10%的變更指示或累計變更的總價超過簽約合同價30%;或承包人未能依據「合同價格與支付」收到付款,或承包人得知發包人的資金安排發生重要變更但並未收到發包人上述重要變更通知的情況,則承包人可隨時要求發包人在28天內補充提供能夠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相應資金來源證明。
工程總承包模式在國內尚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在各地試點實踐中存在如承包商企業資質能力不夠全面、項目投資控制風險、承包商項目管理與財務風險等發展問題。針對這些實踐困境,國家研究制定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20-0216)等重要文件,進一步加強規范工程總承包管理,推動工程總承包模式更有效的市場實踐應用。
❷ 簡述工程建設項目評價的重要性
題目只要求『簡述』哈。
建設項目評價應該包括可行性評價和對公共環境影響的評價。
可行性評價至少包括能否順利建設成功和建設好後能否產生較大的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可行性評價差,投資者不劃算,就會沒有人願意投資興建;對公共環境影響的評價差,政府就會禁止或限制你建設。
以上就是通俗的、簡單的敘述!
❸ 建設工程項目進度控制的必要性
建設工程項目進度控制的必要性,請參看以上資料。
希望能幫到你
❹ 資金對於工程項目的重要性
應該說資金對工程來說就好像是汽車與汽油,汽車沒有汽油是開不起的工程招嫖需要保證金,還有圖紙費用等等、現在全國的工程有八十三都需要墊資,一般都是等到地基幹完以後才付百分之15,那麼首期的資金就需要投入,工程如果在一千萬以上的話首期投入的錢也是一個不小的數字啊。
❺ 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包括那幾方面
我們寫的必要性主要是從一下幾個方面寫的:1.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2.行業的相關政策。3.所在省份的支持力度。4.企業自身的建設需要。主要就是這幾個方面,當然了,你要是能發揮更多,就更好了。
❻ 項目管理的意義和目的及重要性有哪些
項目管理意義
第一,項目是解決社會供需矛盾的主要手段。需求與供給的矛盾是社會與經濟發展的動力,而解決這一矛盾的策略之一是擴大需求,如商家促銷、政府鼓勵個人貸款消費、鼓勵社會投資、加大政府投資等都屬於擴大需求,這類策略是我國目前為促進社會發展而採取的主要策略;另一策略就是改善供給,改善供給需要企業不斷推陳出新,推出個性化服務和產品,降低產品價格,提高產品功能,而這類策略的採用,就要求政府和企業不斷啟動、完成新項目來實現,這也向項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
第二,項目是知識轉化為生產力的重要途徑,是知識經濟的一個主要業務手段。知識經濟可以理解為把知識轉化為效益的經濟。知識產生新的創意,形成新的科研成果,新的科研成果需要通過一個項目的啟動、策劃、實施、經營才能最終變為財富,否則,知識永遠是躺在書本上的白紙黑字。因此,從知識到效益的轉化要依賴於項目來實現,企業買專利、搞預言,最終都需要通過項目實現利潤。
第三,項目是實現企業發展戰略的載體。企業的使命、企業的願景、企業的戰略目標都需要通過一個一個成功的項目來具體實現。成功的項目不僅能夠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和利潤、擴大企業的規模,而且能強化企業的品牌效應,鍛煉企業的研發團隊,留住企業的人才。
第四,項目是項目經理社會價值的體現。大部分工程技術人員的人生是由一個個項目堆積而成的,技術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的價值只能透過項目的成果來反映。參與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本身就是工程技術和項目管理人員莫大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