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招標單位在進行施工招標前,除了按規定程序完成本章第一節介紹的向招投標管理機構申請招標必須的准備工作外,為了使投標人能夠合理地預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來制定施工方案,進行編標報價;以及選定中標人後能及時開始施工,還必須完成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完成建設用地的徵用和拆遷工作;
2、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3、建設資金的來源已落實;
4、施工現場的開工准備工作如果不包括在招標工作范圍內,則應滿足「三通一平」的條件。
(1)海南省項工程項目投標要求擴展閱讀:
工程施工招標的相關流程:
1、招標項目備案:招標人到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領取並填寫《招標申請表》,並將項目審批、土地、規劃、資金證明、工程擔保、施工圖審核等前期手續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核准或備案。
2、招標人自行招標或招標代理合同備案。
3、招標公告備案:招標人或委託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邀請書,招標公告經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由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統一發布。
4、招標文件備案:招標人或委託代理機構依法編制招標文件後提交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5、受理交易登記:招標人提交招標備案登記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安排開標、評標日程。
6、投標報名:公開招標的項目,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公告的要求,攜帶全部相關證件到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報名,由行政監督部門、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和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共同對投標單位所報資料進行審查。
7、投標人資格預審:招標人需要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中載明預審條件、預審方法和獲取預審文件的途徑,由招標人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組織資格預審。
8、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發售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組織投標人現場勘察,並對相關問題作出說明。
9、組建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提交評標專家抽取申請表、合格投標人明細表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監督部門備案,並在其現場監督下,從市綜合性評標專家庫或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名單,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相關招標項目的評標工作。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應當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進行。
10、開標、評標、提交評標報告:投標人在規定截標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並簽到。招標人在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下按程序組織開標、評標。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共同簽字的書面評標報告,推薦前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並標明排名順序。
11、定標:招標人應當在開標之日起7日內,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應當按排名順序從中標候選人中選擇中標人。中標候選人除因排名順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棄權利外,凡無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標人不得將其淘汰。
12、中標公示:招標人提交定標報告經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將中標結果在招標投標網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公示期內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招標人經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和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後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並在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應當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5日內將合同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⑵ 建築工程投標需要什麼
一、投標人應反復閱讀、理解招標文件,熟悉招標文件中所明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特別是招標文件對廢標條款的規定。在投標文件中應對招標文件所要求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全部響應,不能遺漏,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點:
1、投標單位與項目經理的資質應符合招標文件及國家的規定。如採用資格預審的,投標單位與項目經理名稱應與資格預審時一致。
2、投標工期不要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3、投標文件中的簽字、章印要齊全有效。如: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的簽字蓋章、造價工程師或編制人員的章印。
4、投標文件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完整。
5、投標文件中對同一內容的表述應保持前後一致。特別是工期、報價方面。
6、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要完整,施工的方法和措施要切實可行。
7、採用工程量清單進行報價的,報價應與施工組織設計中所採用的措施相適應。
二、投標報價應合理,具備競爭性。
投標人在投標中能否獲勝,一個最重要的決定因素就是投標報價,由於投標報價是一次性的,開標後不能更改,因而投標人應巧妙確定投標報價,要仔細考慮報價的合理性,在報價方面,應適中並應一步到位,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過高與中標無緣,過低有可能無利潤造成虧損,即使中標也失去意義,所以投標人必須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價格的評定原則和方法,在保證質量、工期的前提下,保證預期的利潤及考慮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確定適當的利潤率,有的放矢地報出適中的投標價,同時可以提出能夠讓招標人降低投資的合理化建議或對招標人有利的一些優惠條件等,來增加中標的機會。
三、投標文件製作完成後,應反復核對,多人把關。
投標文件編制完成後,要安排專人認真檢查。首先要檢查投標文件的內容是否完整,文字表述是否規范,語言嚴密,檢查投標文件是否對招標文件中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都作出了響應,同時要檢查有關投標文件的裝訂和排版等方面的細枝末節問題,這樣能讓招標人從投標文件的外觀和內容上感覺到投標人工作認真,給招標人首先留下好印象。有些投標人認為細小問題,不給予足夠的重視,事實上,往往是這些影響全局,導致全盤皆輸。
四、投標文件遞交
這是最後一個環節,投標文件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指定地點送達投標人,否則投標文件將會被拒收,從而前功盡棄。
⑶ 工程項目投標一般需要哪些資質
資質證書
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已年審合格)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已年審合格)
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委託授 權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
外地進京建築業企業還應攜帶《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以聯合體身份報名的企業還應攜帶《聯合體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⑷ 海南省都有什麼關於招投標以及擬建項目信息發布的網站,訴求回答!
一般招投標信息發布的媒介主要為2個,一個為市級的招投標監管網,一個為省級的招投標監管網。
http://ztb.hainan.gov.cn/,海南省招投標監管網。
⑸ 工程投標書要求有哪些內容
工程投標書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1、投標函。
2、投標函附錄。
3、投標保證金。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託書。
6、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資料(本項無格式,需要時由招標人用文字或表格形式提出)。
⑹ 工程項目招標前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建設工程招標前的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幾項准備工作
(一) 實行招標的工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建設項目已正式列入國家、部門或地方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或經有關部門批准;
2. 概算已經批准,資格已落實;
3. 建設用地的徵用工作已經完成,障礙物全部拆除清理,現場「三通一平」已完成或已經落實給施工單位施工;
4. 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5. 主要建築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設備已經落實,能夠保證連續施工;
6. 已經項目所在地規劃部門批准,並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具備以上條件,即可申請招標。
(二) 建設工程項目的報建
1. 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下達後,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規定具備條件的,須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審查登記。
2. 建設工程報建范圍:各類房屋建築(包括新建、改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道線路敷設、裝飾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
3. 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工程規模、發包方式、計劃開竣工日期、工程籌建情況等。
4. 辦理工程報建時應交驗的文件資料:
(1)立項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
(2)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資金證明。
5. 工程報建程序:建設單位填寫統一格式的《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查登記表》,有上級主管部門的,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後,連同應交驗的文件資料一並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查登記表》一式三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招標管理機構、建設單位各一份。
(三) 建設單位招標的資格審查
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部門規章的規定,建設單位自行招標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2. 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
3. 有與招標工作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4. 具有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5. 具有組織開標、評標的能力。
不具備以上條件的,須委託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成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 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 有符合條件的可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專家庫。
4. 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還應具有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資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也不得強制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四) 選擇招標方式
工程項目的招標可以是一次性發包,也可以把工程內容分解成幾個獨立的階段或獨立的項目分別招標,如單位工程招標、土建工程招標和安裝工程招標、設備麻風招標和材料供應招標,以及特殊專業工程招標等。
⑺ 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施工招標,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於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後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十一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並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