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結構工程師考證
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結構工程設計;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建築物、構築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初始注冊
初始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冊師注冊申請表(1式2份);
2、注冊師申請在此設計單位首次注冊的證明(如用計算機列印需由注冊師本人簽字)。
3、申請人的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件;
4、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復印件(至申請注冊時聘期不得少於1年,且合同中應有本人簽字);
5、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人職業道德證明,該證明材料由申請人自提出申請之日前最後一個服務期滿2年以上的設計單位或允許其執業的其他機構出具方為有效;
6、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7、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體檢證明(近3個月內體檢有效);
8、取得資格後調往其他單位並申請注冊時,應提供工作關系調動或辭職的證明文件;
9、大專院校設計單位人員申請注冊時,應出具申請人是在職教師或設計單位在編人員的證明文件;若為在職教師,還應按 「高等學校(院)在職教師注冊須知」中規定,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填寫注冊師申請表並提交聘用單位;
2、聘用單位審核同意簽字蓋章後,連同其他有關注冊材料一並報所在建設局主管部門;
3、各建設局主管部門對其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在注冊申請表相應欄目內簽字蓋章後報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
4、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初審後,報全國管委會審定,注冊人員證書及印章統一由各市建設局主管部門在省注冊中心領取並下發到注冊本人手中。
變更注冊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應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按規定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變更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冊師變更注冊申請表(1式2份);
2、注冊師申請變更至新設計單位注冊的證明(如用計算機列印需由注冊師本人簽字)。
3、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人員的聘用合同復印件(至變更注冊時聘期不得少於1年,且合同中應有本人簽字);
4、原聘用單位出具的與申請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證明及同意其調動(離退休人員的外聘)證明;
5、原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申請變更注冊前2年內的職業道德證明;
6、申請人變更注冊前的執業印章;
7、新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8、繼續注冊時要求變更時,需同時提供參加繼續教育證明和體檢證明。
辦理程序
A、跨省(部門)變更注冊程序:
(1)申請人按照變更注冊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2)申請人將有關材料(含申請人的執業專用章)報送省注冊地方管理委員會;
(3)省注冊地方管理委員會審查材料符合變更條件後,將變更注冊人員材料返還申請人。
B:省內變更注冊程序:
(1)申請人按照變更注冊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2)將有關材料報送新聘用單位所在建設局主管部門;
(3)各地建設局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後,將申報材料報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
(4)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審查同意簽字蓋章後,將變更注冊材料報送全國管委會審定。
延續注冊
注冊工程師每一注冊期為3年,注冊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注冊期滿前30日,按照規定程序申請延續注冊。
延續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繼續注冊申請表(1式2份);
2、注冊師申請繼續在此設計單位注冊的證明(如用計算機列印需由注冊師本人簽字)。
3、申請人上一注冊期的職業道德證明;
4、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的聘用合同復印件(至繼續注冊時聘期不得少於1年,且合同中應有本人簽字);
5、申請人注冊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6、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7、繼續注冊時要求變更時,需按照變更注冊要求提供材料,同時提供參加繼續教育證明和體檢證明。
辦理程序
1、申請人需在注冊期滿之前3個月內,按要求提交注冊材料;
2、將相關材料報各市建設局主管部門審查;
3、各市建設局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匯總後,連同材料一並報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
4、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對材料的真實和有效性進行查驗後,經審查合格的,將注冊材料報送全國管委會審核。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繼續教育須知
注冊工程師在每一注冊期內應達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本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作為注冊工程師逾期初始注冊、延續注冊和重新申請注冊的條件。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每注冊期各為60學時。
其它說明
1、注冊人員不得受聘於二個以上建築設計單位執行業務。
2、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有效期為3年。任何單位不得在未徵得注冊師本人同意的情況下,代替保管和使用。
3、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審批部門不予受理,並給予警告,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4、注冊人員的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如丟失,應及時通過聘用單位向所在省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書面報告掛失,並申請補發注冊證書或執業專用章。
5、注冊單位如遇單位資質證書號或單位名稱變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報省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並辦理注冊人員相關手續。
Ⅱ 2020下半年天津教資面試准考證列印時間
2020下半年天津教師資格證面試准考證列印時間
天津地區的教師資格考生面試報名成功後,應於2021年1月4日至1月10日期間,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cn)自行下載、列印面試准考證,並按准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天津教資面試考生持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達測試地點,進入候考室候考,按規定程序參加面試。
天津教資面試准考證列印流程
①進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
②進入報名系統界面、選擇報名省份登錄;
④下載准考證文件;
⑤按照要求完成准考證列印。
2020年教師資格證面試技巧
第一,問候,進去和老師問好。這是必要的禮貌,但是要注意,一定要等他們看到你的時候在鞠躬或者問好。很多時候考官都在低頭討論沒有注意到。這時候把材料交給他們就上講台准備開始。
第二,回答,一般考官會先說話,就是諸如歡迎您來面試,宣讀時間規則這些。這時候就要調整心態,告訴自己別緊張,從容淡定。結構化面試兩個問題,這需要去收集題目,回答要不卑不亢,既不要發揮的無法控制,也別聲音太小。有的人說話的聲音只有自己聽得見,有的人因為之前看視頻說要大聲,結果聲音響徹樓層。
第三,答辯問題,問題特別難或者自己不會,不要慌,可以很尊敬地和面試官說:您好,您可以把題目再說一遍么?不會扣分的,這么說沒問題。當然盡可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想法,不要不懂裝懂,這樣會讓考官反感。當然,說完之後沒底怎麼辦?說不定你說完考官說可以了就走了。這時候如果你對自己的回答沒把握,可以參照我的做法。
第四,考官問題,不要被考官的面部表情所影響。你要相信有的考官真的不會笑,有時還會一臉嫌棄,生無可戀或者其他讓你感到可能不會通過的表情。你別在意。有一個女孩評委一直對她笑,結束還很溫情,但後來沒過。考官都歷練過的人,不會明顯的告訴你過或者不過,除非表現的特別好或者特別一般。
第五,告別問題,注意要檫黑板,別走出去了被叫回來檫黑板,更不要讓後來的人來擦黑板。告別的時候關門要注意,別反手就把門關上,聲音特別大,應該走出去後面對著把門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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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消防工程師准考證列印信息顯示空白怎麼辦
目前2019年各省一級消防工程師准考證列印入口暫未開通,根據2018年一級消防工程師准考證列印注意事項可知,一級消防工程師准考證列印信息顯示空白可進行以下操作:
1、使用電腦自帶的IE瀏覽器重新試一下。
2、重新下載pdf文件閱讀器查看。
建議可下載FoxitReader或到其它合法網站自行下載pdf閱讀器。此外,建議下載時勿使用下載工具,可選擇另存為的方式下載。
具體的請按照中國人事考試網列印准考證要求進行列印,出現問題可以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
Ⅳ 一級結構工程師基礎課考試成績單列印
沒有什麼影響。有的地方要求出示成績單子。很多地方不用。只要在申請報考一注專業時填報出成績單子的編號什麼的就ok了。
你得去補辦一個為佳。去發成績單的地方咨詢,補辦。
Ⅳ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在通過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高等數學。
2、普通物理。
3、普通化學。
4、理論力學。
5、材料力學。
6、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
8、電工電子技術。
9、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
11、法律法規。
(5)天津結構工程師准考證列印擴展閱讀:
結構工程師合格標准:
1、 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准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2、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准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構工程師
Ⅵ 注冊土木工程師考試前一年度的准考證號去哪查
准考證書的列印一般在考試前一周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上查詢和列印,錯過了時間就沒法查詢和列印了。
注冊土木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並從事該工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土木工程師分為岩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道路工程四專業。
2019年注冊土木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20日。
1.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勘察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2.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執業資格證書》者,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全國岩土工程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經全國岩土工程專業委員會審核後,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統一製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期滿前30日內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隨著我國執業資格認證制度的不斷完善,土建行業工程技術人員不但需要精通專業知識和技術,還需要取得必要的執業資格證書。工程技術人員的相關執業資格認證主要有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築師、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全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等。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執業資格認證均需要一定年限的相關工作經驗才能報考,因此土木工程專業的畢業生即使走上工作崗位後也要注意知識結構的更新,盡早報考以取得相關的執業資格。想要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的大學生,在實習中可選擇建築工地上的測量、建材、土工及路橋標段的路基、路面、小橋涵的施工、測量工作。
Ⅶ 考結構工程師如何報名啊
全國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須知
一、考試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A: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見附件)
(2)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②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B: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見附件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按建設部、人事部司發文《關於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認定和一九九七年資格報考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97)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規定,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免考范圍不再擴大。該類人員可一直參加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見附件
二、報考應提交的材料
報考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或《中華人共和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並交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2)所有參加考試人員應提供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二張,每人照片要分裝,並在袋上註明本人姓名和工作單位及身份證號。
(3)基礎科目考試合格人員,報考專業科目考試時,應提供基礎考試合格的證明材料。
三、考試報名時間
自收到全國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結構)關於當年考務工作的通知後,由我省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結構)確定報名時間後發布文件(省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設在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此文件發各市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四、考試報名程序
各有關單位將參考人員報名材料及各類證書原件報各市建設局主管部門初審,由各市建設局主管部門按下發的軟盤格式錄入形成資料庫格式連同申報材料報送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准考證由各市建設局在考試前統一到省注冊中心領取。准考證如有不符,請及時與省注冊中心聯系。
五、成績公布
自收到河北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後,由我注冊中心轉發考試成績的相關文件。此文件發各市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並在網站上公布。
申報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須知
一、初始注冊
初始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冊師注冊申請表(1式2份);
2、注冊師申請在此設計單位首次注冊的證明(如用計算機列印需由注冊師本人簽字)。
3、申請人的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件;
4、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復印件(至申請注冊時聘期不得少於1年,且合同中應有本人簽字);
5、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人職業道德證明,該證明材料由申請人自提出申請之日前最後一個服務期滿2年以上的設計單位或允許其執業的其他機構出具方為有效;
6、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7、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體檢證明(近3個月內體檢有效);
8、取得資格後調往其他單位並申請注冊時,應提供工作關系調動或辭職的證明文件;
9、大專院校設計單位人員申請注冊時,應出具申請人是在職教師或設計單位在編人員的證明文件;若為在職教師,還應按 「高等學校(院)在職教師注冊須知」中規定,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填寫注冊師申請表並提交聘用單位;
2、聘用單位審核同意簽字蓋章後,連同其他有關注冊材料一並報所在建設局主管部門;
3、各建設局主管部門對其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在注冊申請表相應欄目內簽字蓋章後報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
4、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初審後,報全國管委會審定,注冊人員證書及印章統一由各市建設局主管部門在省注冊中心領取並下發到注冊本人手中。
二、變更注冊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應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按規定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變更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冊師變更注冊申請表(1式2份);
2、注冊師申請變更至新設計單位注冊的證明(如用計算機列印需由注冊師本人簽字)。
3、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人員的聘用合同復印件(至變更注冊時聘期不得少於1年,且合同中應有本人簽字);
4、原聘用單位出具的與申請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證明及同意其調動(離退休人員的外聘)證明;
5、原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申請變更注冊前2年內的職業道德證明;
6、申請人變更注冊前的執業印章;
7、新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8、繼續注冊時要求變更時,需同時提供參加繼續教育證明和體檢證明。
辦理程序
A、跨省(部門)變更注冊程序:
(1)申請人按照變更注冊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2)申請人將有關材料(含申請人的執業專用章)報送省注冊地方管理委員會;
(3)省注冊地方管理委員會審查材料符合變更條件後,將變更注冊人員材料返還申請人。
B:省內變更注冊程序:
(1)申請人按照變更注冊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2)將有關材料報送新聘用單位所在建設局主管部門;
(3)各地建設局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後,將申報材料報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
(4)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審查同意簽字蓋章後,將變更注冊材料報送全國管委會審定。
三、延續注冊
注冊工程師每一注冊期為3年,注冊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注冊期滿前30日,按照規定程序申請延續注冊。
延續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繼續注冊申請表(1式2份);
2、注冊師申請繼續在此設計單位注冊的證明(如用計算機列印需由注冊師本人簽字)。
3、申請人上一注冊期的職業道德證明;
4、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的聘用合同復印件(至繼續注冊時聘期不得少於1年,且合同中應有本人簽字);
5、申請人注冊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6、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7、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體檢證明(近3個月內體檢有效);
8、繼續注冊時要求變更時,需按照變更注冊要求提供材料,同時提供參加繼續教育證明和體檢證明。
辦理程序
1、申請人需在注冊期滿之前3個月內,按要求提交注冊材料;
2、將相關材料報各市建設局主管部門審查;
3、各市建設局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匯總後,連同材料一並報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
4、省管理委員會(結構)辦公室對材料的真實和有效性進行查驗後,經審查合格的,將注冊材料報送全國管委會審核。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繼續教育須知
注冊工程師在每一注冊期內應達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本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作為注冊工程師逾期初始注冊、延續注冊和重新申請注冊的條件。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每注冊期各為60學時。
其它說明
1、注冊人員不得受聘於二個以上建築設計單位執行業務。
2、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有效期為3年。任何單位不得在未徵得注冊師本人同意的情況下,代替保管和使用。
3、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審批部門不予受理,並給予警告,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3、注冊人員的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如丟失,應及時通過聘用單位向所在省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書面報告掛失,並申請補發注冊證書或執業專用章。
4、注冊單位如遇單位資質證書號或單位名稱變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報省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並辦理注冊人員相關手續。
Ⅷ 二級結構工程師考試的時候自己列印出來的單本規范能不能帶進考場
自己列印的不能帶進考場
Ⅸ 一級結構工程師基礎課考試成績單列印
成績單的主要用途是:你如果在下次報考專業考試時,換了單位,需要在新的省市參加考試時,那麼報名就需要這個成績單作為證明。如果仍然在本單位本省市,是沒什麼用的。
但如果你所在省市的當地人事網上,有相關通知讓你去領,那還是領一下比較好,有備無患嘛。沒有通知你去領,就沒關系了。因為現在全國各地大都取消基礎證書了,少部分地區還有發。
Ⅹ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沒參加也沒列印准考證 怎麼查准考證號
建議你試試查詢注冊成績,盡管你知道你沒參加考試,但是你一定要准考證號,現在只能試試這種方法,到成績查詢時,輸入身份證號,看是否能查出准考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