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設項目(工程)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收費標准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預評價審查和驗收 服務單位潛江市安全監督管理局 設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項目(工程)勞動衛生監察規定》、《安全預評價導則》 服務程序(1)建設單位向市安監局提出申請,並附安全預評價報告;(2)市安監局在接到建設單位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完成審查工作,由專家組出具評審意見;(3)建設單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與安全評價機構共同修改完善安全預評價報告,形成備案稿報市安監局審核、備案;(4)市安監局在接到建設單位安全預評價報告備案稿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的,由市安監局向建設單位出具《備案意見書》,未通過的,通知其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再按程序進行第二次審核。市安監局在接到建設單位安全預評價審核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申報材料(1)建設單位提出的申請報告,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編制的《安全預評價報告》;(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收費標准及依據不收費 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 備注聯系電話:
Ⅱ 您好,安全文明施工費甲方交給政府是在哪個辦法中規定的,謝謝
安全文明施工費交給甲方政府監管。沒有那個法律規定。但是可以杜絕施工方所犯的一切錯誤和發生事故時候的應急處理費用。
Ⅲ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取費標准及使用標准
您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取費標准及使用標准」,執行建設部的《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及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建設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各省人民政府相關的規定,結合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際,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
根據《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規定》(建辦[2005]89號)文的規定,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作為一項措施費用,由環境保護費、安全文明施工、臨時設施費組成,適用於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外裝飾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和拆除工程。
Ⅳ 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按什麼標准收取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可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計價規范》明確,工程量清單應由建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和稅金項目清單組成(《計價規范》3.1.4條)。工程量清單應作為招標控制價、投標投價、計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調整合同價款、辦理竣工結算以及工程索賠的依據。
法律法規的「應」可以理解為「必須執行」。
所以,你的問題中的「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應屬於作為「措施費用」進行計量結算,應計算在工程量清單內,除非你們的項目是由非國有資金進行投資的。
Ⅳ 工程中的安全生產費是什麼
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公路工程按工程造價1.5%提取。
關於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2]16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二章 安全費用的提取標准
第七條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各建設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准如下: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1.5%。
(5)工程項目安全咨詢收費辦法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颱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准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准、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Ⅵ 建築工程安全措施費包括哪些內容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是由《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中措施費所含的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等組成:
1、環境保護費
環境保護費=工程造價×環境保護費費率(%)。
2、文明施工費
文明施工費=工程造價×文明施工費費率(%)。
3、安全施工費
安全施工費=工程造價×安全施工費費率(%)。
4、臨時設施費
臨時設施費有以下三部分組成:
(1)周轉使用臨建(如,活動房屋)。
(2)一次性使用臨建(如,簡易建築)。
(3)其他臨時設施(如,臨時管線)。
施工技術方面的措施費
1、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
2、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3、腳手架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措施費
Ⅶ 工程安全防護措施費是怎麼計取的
第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各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准如下:
(一)房屋建築工程、礦山工程為2.0%;
(二)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1.0%.建築施工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國家對基本建設投資概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總包單位應當將安全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Ⅷ 國家規定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專家審查費是多少
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和省級以上專家為600元/人。
以寧波市為例,專家費由原先的每人每天300元分別提高到具有或相當於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和省級以上專家為600元/人,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後為400元/人;其他專業人員(如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評價工程師等)為500元/人,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後為300元/人。
規定聘請專家參加安全生產活動前,相關處室應填寫咨詢費審批表,報局領導審批。活動結束填寫咨詢費發放表,經局領導審批後發放。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並由局財務打入專家個人銀行卡。
(8)工程項目安全咨詢收費辦法擴展閱讀:
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專家審查要求規定:
1、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2、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3、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排污費。排污費應當全部專項用於環境污染防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者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