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項目工程 > 注冊結構工程師證報名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證報名條件

發布時間:2021-08-15 15:45:32

『壹』 報考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需要哪些條件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如下: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房屋結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7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印發〈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設辦〔1997〕222號),決定在我國實行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並成立了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全國注冊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上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貳』 全國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這個有點復雜,給你個東西看看應該有幫助。

一、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二、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該類人員可一直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第一個表是基礎考試的條件

第二個表是專業考試的條件

『叄』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本專業工業與民用建築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2年;

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3年;

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相近專業:建築設計技術村鎮建設公路與橋梁城市地下鐵道鐵道工程鐵道橋梁與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水利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9年;

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0年;

不具備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3年。

(3)注冊結構工程師證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的6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統一到所在省(區、市)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或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

2010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0年9月18、19日

2010年二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0年9月19日

2012年一級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於9月15、16日

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3年9月7、8日

2015年結構工程師停考一年

2016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6年9月3、4日

2017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7年9月23、24日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只考專業課,科目為:

1、鋼筋混凝土結構

2、鋼結構

3、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地基與基礎

5、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

『肆』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專業要求:

一、本專業

結構工程、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專業可以報名。

二、相似專業

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建築學、工程力學可以報名。

三、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且職業實踐最少一年時間可以報名。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4)注冊結構工程師證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設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住建部規定自2012年起,基礎考試不再配發《考試手冊》,閉卷考試)。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基礎考試包括:

上午:1.高等數學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學 4. 理論力學 5. 材料力學 6. 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8.電工電子技術9. 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09年新設科目)11.法律法規

下午:12.土木工程材料13. 工程測量 14. 職業法規 15.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 16. 結構設計 17. 結構力學 18. 結構試驗 19.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專業考試包括:

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6. 橋梁結構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只考專業課,科目為: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注冊結構工程師

『伍』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在通過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高等數學。

2、普通物理。

3、普通化學。

4、理論力學。

5、材料力學。

6、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

8、電工電子技術。

9、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

11、法律法規。


(5)注冊結構工程師證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結構工程師合格標准:

1、 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准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2、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准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構工程師

『陸』 注冊結構師報名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藍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三角板,橡皮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

【報名條件】:

(一)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以上報考條件僅供參考,以當次報考文件為准。

(五)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 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報名。凡 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須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 執業資格證書

【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1.專業考試(上) 2.專業考試(下)

【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每年的6月份。

(二)報名方式和地點:一般採用網上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地點在各地人事考試中心。


參考鏈接:

注冊結構工程師_網路

http://ke..com/link?url=O_nDeHX1nyFDHfZ_

『柒』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報名條件

按基礎試通過時間後5年,本科畢業後一年可以考基礎試

『捌』 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是什麼

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人員[1] 類別 專業名稱 學位或學歷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結構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本專業 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專科畢業 1年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相近專業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 專科畢業 1年

工程力學
1年

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2、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也可申報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科目的考試: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或學位 Ⅰ類人員 Ⅱ類人員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本專業 結構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4年 6年
建築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4年

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5年 8年

專科畢業 6年 9年

相近專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5年 8年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6年 9年

專科畢業 7年 10年

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
畢業及以上學位 8年 12年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按建設部、人事部司發文《關於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和1997年資格報考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97)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規定,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免考范圍不再擴大,該類人員可一直參加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二級結構工程師
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或學位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本科以上學歷 2年

普通大專畢業 3年
本專業 工業與民用建築 成人大專畢業 4年

普通中專畢業 6年

成人中專畢業 7年

建築設計技術 本科以上學歷 4年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普通大專畢業 6年

城市地下鐵道

相近專業 鐵道工程 成人大專畢業 7年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普通中專畢業 9年

水電水利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成人中專畢業 10年

港口與航道工程

不具備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13年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以上報考條件僅供參考,以當次報考文件為准。 (五)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 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報名。凡 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須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玖』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2010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類別 專 業 名 稱
學 歷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本專業
工業與民用建築
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
2008年

普通大專畢業
3年
2007年

成人大專畢業
4年
2006年

普通中專畢業
6年
2004年

成人中專畢業
7年
2003年

相近專業
建築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
2006年

普通大專畢業
6年
2004年

成人大專畢業
7年
2003年

普通中專畢業
9年
2001年

成人中專畢業
10年
2000年

不具備 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13年

『拾』 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師專業考試報名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該類人員可一直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與注冊結構工程師證報名條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蘇州假山景觀設計工程 瀏覽:862
哈爾濱工程造價招聘 瀏覽:937
建築工程土建勞務分包 瀏覽:632
道路監理工程師 瀏覽:476
安徽工程大學機電學院在本校嗎 瀏覽:370
河北工程大學保研率多少 瀏覽:287
有學質量工程師的書嗎 瀏覽:479
康樂縣建築工程公司 瀏覽:569
助理工程師二級 瀏覽:872
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考試時間 瀏覽:901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課題研究 瀏覽:881
工程造價圖紙建模 瀏覽:888
遼寧恆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瀏覽:93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 瀏覽:737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興趣愛好 瀏覽:316
密歇根理工大學電氣工程專業 瀏覽:388
廣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 瀏覽:31
四川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考研參考書目 瀏覽:858
有線電視工程建設管理條例 瀏覽:270
雲南工程監理公司排名 瀏覽: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