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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承接法律風險防範

發布時間:2021-08-15 16:35:00

建設工程承包法律風險有哪些

建設工程承包法律風險有哪些?
1、因合同簽訂不完善存在的法律風險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建築法》第十五條規定,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工程內容不明確及工程量變更的法律風險
施工合同對工程內容往往採取列舉方法,如某廠基礎配套工程的承包范圍約定為:台地及地基處理、土石方、道路路基,路面、防護工程及排水設施等。工程量變更是經常出現的情況,也是糾紛、風險的高發點。工程量的變化涉及價款調整,因此,對於有關工程量確定與否以及工程量變更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必須十分關注。
3、工程轉包、分包的法律風險
《建築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② 在從事工程建設活動中,應該樹立怎樣的法律風險意識

二、建設工程質量控制中的法律風險防範

合同質量控制

《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由此可知,工程質量不僅應當滿足法律、行政法規、設計文件等要求,還應當滿足合同要求。因此,建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發承包合同中約定工程質量標准,從合同上控制工程質量。

排查掛靠經營等借用資質行為

工程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在掛靠經營過程中,往往是沒有施工資質或低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借用高等級施工單位的資質。既然實際施工人是不具有施工資質或低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則他們在施工質量控制方面發生質量風險的概率往往更高,比如方法因素風險、人為因素風險、機械設備風險等。因此,為了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首先應進行掛靠經營等借用資質行為的排查,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

委託專業監理機構進行質量把控

由於建設工程的專業性極強,沒有專業知識的人員無法駕馭工程的生產建設,因此,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備專業知識的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實施全程監督管理,做到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不得使用、不予認可、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不得付款,切實防範工程質量風險。

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責任體系

工程質量管控需要工程各參與主體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因此,建立起約束工程各參與主體的質量責任體系尤為重要。

1

首先,建設單位應做到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技術要求,依法選定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並就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實施公開招投標等。

2

其次,勘察、設計單位應按照工程項目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同時,設計單位應就其設計圖紙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便於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組織設計。

3

再者,施工單位必須依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對其施工質量負責,履行工程保修責任。

同時,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盡職盡責,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標准,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施工過程監督管理,對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地方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未經驗收不得同意施工單位進入下一道工序。

③ 如何防範建設工程中的法律風險

施工企業法律風險關繫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要想有效規避這些風險,就有必要對施工企業的法律風險因子進行分類與管理研究。在建設工程中經常會遇到各種法律風險,所以,應採取有效的措施,規避施工企業現實面對的法律風險,依法維護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有效預防企業承擔法律責任。文章通過對建設工程的法律風險規避進行綜合的風險,以期更好的維護建設工程的權益。

④ 如何防範建築工程招投標的法律風險

樹立和增強法律意識
承包方管理人員不僅要具備較高的建築工程技術和豐富的實踐經驗,還應樹立法治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做到依法經營。承包方作為投標人在准備投標時,可聘請專業人員進行指導,收集對己方有利的證據,如果發現招標人、評標委員會、其他投標人有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應及時向相應主管部門進行反映、投訴,保護企業在投標過程中的公正合法權益。
做好投標前項目的審查工作
招投標的前期准備工作,不容忽視。承包方在對項目進行投標前一定要對業主方的基本情況和項目本身的現場情況進行客觀、全面、細致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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