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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電氣工程師通過條件

發布時間:2021-08-15 18:45:26

⑴ 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考注冊電氣工程師

1、《注冊電氣工程師考試管理辦法》建設部2003.4.18日發文: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

2、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考試。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位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1)注冊電氣工程師通過條件擴展閱讀:

電氣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國家對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范圍涉及很廣,可以從事電氣專業的監理、招投標、評標、技術咨詢等工作。根據中國在加入WTO時的協議,屬於服務性行業也要向世界開放,在保護期內國外設計公司在國內只能做方案、擴初,施工圖設計必須由國內設計單位承擔或和國內設計單位合作,2006年全面對外開放設計市場,國外的設計公司將進入國內市場。

⑵ 關於注冊電氣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2)注冊電氣工程師通過條件擴展閱讀:

據《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關於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有如下幾條內容: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電氣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電氣專業委員會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電氣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

電氣專業委員會應將准予注冊的注冊電氣工程師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備案。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期滿前30日內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⑶ 注冊電氣工程師需要什麼條件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內容:

基礎科目有高數、物理、電子(數模電路)

專業考試科目有:

⑴法律法規與工程管理

⑵環境保護

⑶安全

⑷節能

⑸負荷分級及計算

⑹10KV及以下電源及供配電系統

⑺變配電所所址選擇及電氣設備設置

⑻短路電流計算

⑼電氣設備選擇

⑽35KV及以下導體及電纜的設計選擇

⑾變配電所控制、測量儀表、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

⑿變配電所操作電源

⒀防雷及過電壓保護

⒁接地

⒂室內布線

⒃照明

⒄電氣傳動

⒅建築智能化

(3)注冊電氣工程師通過條件擴展閱讀:

依據文件

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3〕25號)。

主考單位

人事部、建設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依照《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對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說明

國家對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
一、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二、電氣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電氣專業考試大綱和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閱卷評分、提出評分標准和合格標准建議。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准與合格標准。

三、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四、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五、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參考資料:注冊電氣工程師考試網路

⑷ 注冊電氣工程師報考條件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位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⑸ 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需要什麼條件

(一)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點擊查看>>>注冊電氣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⑵相近專業:①自動化;②電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⑹ 注冊電氣工程師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設計工作必須是從事設計,而且是在有資質的設計院從事設計工作。
電氣維修算電氣工作經驗,但不算設計工作經驗。
需要有資質的設計院的工作經驗,才能參加專業考試。但你可以先參加基礎考試。在這期間,跳槽到設計院工作。或到時擦邊,只要你有門路,讓設計院給你出個證明,就可以報名了。 考試報名的審查不算嚴,但注冊時有可能出現變數,即使你通過考試到時注冊時查到,有可能不給你注冊。
建議:邊工作邊參加基礎考試。由於電氣維修算電氣工作經驗,你可以參加註冊建造工程師(就是以前的項目經理)考試,通過後從事工程建設工作(施工)。慢慢轉型到電氣設計行業。
註:建設行業工作分為3類:施工、監理、設計,從技術含量、考試通過的難度、含金量(即薪酬)來看,上述排列由易至難。

⑺ 注冊電氣工程師報考條件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並具有相應的職業教育和職業實踐要求的,均可申請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申請人如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條件,均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或類似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相同或類似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累計一年以上。

(3)其他工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累計一年以上。

通過基礎考試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2年以上;或在同等專業獲得博士學位後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的;或在同等專業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4年以上。

(3)獲得雙學士學位(包括本專業或研究生班)後,至少4年電氣工程設計工作經驗;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至少5年電氣工程設計工作經驗。

(4)取得學士學位或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學位後,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累計不少於4年;或取得學士學位後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累計5年以上,或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本科或相關專業畢業,至少6年電氣工程設計工作經驗。

(5)大專以上學歷,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6年以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至少7年電氣工程設計工作經驗。

(6)在其他工程專業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後,從事電氣工程設計工作累計8年以上。

(7)注冊電氣工程師通過條件擴展閱讀:

國家對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

一、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二、電氣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電氣專業考試大綱和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閱卷評分、提出評分標准和合格標准建議。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准與合格標准。

三、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四、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五、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⑻ 注冊電氣工程師合格標准

(一)基礎考試
注冊工程師(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基礎考試均為132分(科目滿分均為240分)。
(二)專業考試
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專業知識考試均為120分(科目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考試均為60分(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⑼ 考注冊電氣工程師的條件

沒問題的,你現在就可以考了,不過報名時間已過,如果你現在還沒在網上報了名,那麼只能等名年再報了。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電氣專業工程設計人員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執業資格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從事發電、輸變電、供配電、建築電氣、電氣傳動、電力系統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國家對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注冊電氣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五條 建設部、人事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對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六條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下設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電氣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電氣專業委員會),由建設部、人事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及電氣專業工程設計的專家組成,具體負責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考試和注冊等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地區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組織、取得資格人員的管理和辦理注冊申報等具體工作。
第二章 考試
第七條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八條 電氣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電氣專業考試大綱和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閱卷評分、提出評分標准和合格標准建議。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准與合格標准。
第九條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第十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第三章 注冊
第十二條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電氣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 電氣專業委員會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電氣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

符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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