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報考化工工程師和評職稱
注冊工程師可以詢問當地的人事管理局,我們這邊一般都是在人事的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然後繳費確認。至於年限的限制具體還是質詢他們,打個電話就ok了
至於職稱應該是單位統一來弄的吧,我們單位就是這樣。職稱也有個工作年限,自己弄我覺得還是應該詢問人事局得把!你接著應該是評中級工程師了,這個還需要考職稱英語和計算機,也是在人事網上報名,確認再考試。
ps:我是研究生畢業,工作兩年自動轉中級工程師了,所以對於職稱這方面具體怎麼弄真是不太清楚了。希望能給帶來有用信息!好就給加分哦!
2. 化工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葯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具有本專業或類似專業的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滿一年。
(三)取得其他工程專業學士以上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滿一年的。
二、基本考試合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3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4年。
(三)雙學士或本專業研究生畢業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4年;或雙學士或類似專業研究生畢業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5年。
(四)取得本專業教育評價合格的學士學位或者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4年以上;或者取得本專業教育評價不合格的學士學位或者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學士學位或者類似專業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六年以上。
(五)取得本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6年;或者取得同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7年。
(六)其他工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8年。
三、自2002年12月31日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免予基本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5年;取得同類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6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7年。
(三)本專業雙學士或研究生畢業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7年以上;或類似專業雙學士或研究生畢業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8年以上。
(四)取得本專業學士學位、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8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學士學位、學位,從事化工設計工作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9年;或者取得類似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10年。
(六)其他工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程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化工設計工作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25年;取得類似專業中專學位後,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累計30年。
(2)內蒙古化工高級工程師報名擴展閱讀:
化工工程師考試大綱:
1、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計算機與數值方法、職業法規;
2、專業基礎:物理化學、化工原理、過程式控制制、化工設計基礎、化工污染防治;
3、專業考試大綱:物料、能量平衡、熱力學過程、流體流動過程、傳熱過程、傳質過程、化學反應動力學、化工工藝設計、化工工藝系統設計、工程經濟分析、化工工程項目管理
3. 高級工程師申報條件
獲得高級工程師資格需要以下幾個條件:
1、本科畢業及以上,獲得工程師資格5年以上,可以申報高級工程師。
2、博士畢業,獲得工程師資格2年以上。可以申報高級工程師。
3、通過職稱計算機能力考試獲得相應證書(獲得計算機水平資格考試程序員級別及以上級別可以免考,對應與相關省級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規定)
4、通過職稱外語考試獲得相應證書(一般需要通過A級考試,按各省規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級,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規定)。
5、准備材料和論文報評委會審批 (或參加相應資格的專業技術資格高級資格考試)。
獲得高級資格後企業發高級工程師聘書。
通過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考試並獲得相應級別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從獲得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3)內蒙古化工高級工程師報名擴展閱讀:
高級工程師申報專業舉例:
1、冶金:冶金礦山、鋼鐵冶煉、鐵合金與輕冶、軋鋼與冶金機械、焦化耐火及碳素、冶金工企自動化、工業熱能與金屬材料物理檢測與冶金化學分析。
2、石化:有機化工、無機化工、化工機械、橡膠製品。
3、建材:水泥及製品、玻璃陶瓷、新材料與耐火材料、非金屬及製品、建材機械。
4、輕工:制漿造紙、印刷、儀器發酵、硅酸鹽、輕工機械、輕工自動化、鹽化工、輕化工、皮革、電光源、科技管理。
5、機電:機械工藝與設備、機械設計、液壓與傳動、焊接工藝、鑄造工藝、鍛造工藝、鍛壓工藝、熱處理工藝、汽車與拖拉機、電氣自動化、儀器儀表、精密儀器、機電管理工程、機電一體化、自動化。
4. 高級工程師考試如何報名,副高
一:2017年上海市職稱評定條件: 1、中專畢業生,二年工作經驗,才能成為助理級職稱資格; 2、大專畢業生,一年工作經驗,才能成為助理級職稱資格; 3、本科畢業生,一年工作經驗,定助理職稱資格; 4、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 5、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二:申報材料為了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申報對象的學歷、專業年限、考試成績、任職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按規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復印件、工作簡歷復印件。 2.中級職稱: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復印件、原有職稱復印件(可不需要)、個人簡歷、專業論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發)、評審表需本單位蓋章(可不需要)。 3.高級: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復印件、原有中級職稱復印件(本科滿十年可不需要)、個人簡歷、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可不需要)、專業論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發)、評審表需單位蓋章(可不需要)。三:以上資料符合條件,經審核後,在一個月至三個月內評審完畢,頒發國家職稱及相關資格證書。四:報名方法:報考人員須准備有效證件(身份證)復印件,填寫報名表,由評審人員將報名信息錄入計算機。報考信息必須准確、完整,並經報考人員核對。五:專業分類編輯初級職稱評定會計師/工程師/經濟師/統計師/衛生/醫學等專業初級職稱評定工程師專業分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建築、土建結構、土建監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采礦工程、風景園林、園藝、園林、園林建築、園林工程,園林綠化、古建築園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裝、建築、建築管理、建築工程、建築工程管理、建築施工、建築設計、建築裝飾、建築監理、裝修裝飾、裝飾、測量、工程測量、電力、電子、電子信息、電子系統、電氣、電氣工程、電氣設備、電氣自動化、工業自動化、物理學類、製冷與空調維護、暖通、暖通空調安裝、腐蝕與防護、熱能動力、機電、機電工程、機電一體化、船體工程師、輪機工程師、光電子技術、化工、化工機械、機械、機械製造、機械設計製造、機械機電、汽車維修、設備安裝、水利、水利水電、水電、水暖、水電安裝、水電工程、給排水、鍋爐、窯爐、路橋、路橋施工、道路與橋梁、隧道工程、計算機技術、環境工程、計算機及應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築預決算、概預算、結構、結構設計、通信、安全、講師、等。【根據以上各專業細化分類】六:職稱條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 2、能夠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3、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經考察合格;獲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一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技術員工作二年以上;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技術員工作四年以上。七:助理機械工程師職稱的評定初級職稱(助理工程師)很好評,各地的程序大同小異,只要符合條件,持相關資料,填表上交就成了。更詳細的內容可以到當地人事局咨詢。八:下面助理機械工程師職稱的評定要求及注意事項供參考: 1、申報對象: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 2、初定職稱級別及條件:(不同學歷評定時間不一樣)(1)中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初定「員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級職稱」;(2)大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再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3)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4)碩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5)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 3、需提供材料:(1)擬申報職稱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申報程序及手續:(1)對擬申報職稱人員發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空白表;
5. 哪位朋友可以告訴我內蒙古自治區評高級工程師需要什麼條件
一、適用人群:本評審條件適用於全區各類企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從事工程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二、申報條件:申報正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2年以上,連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5年以上。2、具有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4年以上,連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0年以上。3、具有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取得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連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5年以上。三、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繼續教育條件應符合自治區統一規定。四、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申報正高級工程師的人員,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具有主持省(區、部)級以上重大、重點科研項目、大型工程項目或重大系列產品的研製、設計、建設、製造、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的能力和經歷;或具有主持大型以上企業重大技術改造、設備改進、提高產品質量或工藝水平等的能力和經歷。(二)具有將國內外最新理論或先進技術應用於科研和生產實際工作、開拓新的應用研究領域或解決生產實踐中重大技術問題的經歷。(三)具有組織編制本學科或本行業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技術發展規劃的經歷;或具有撰寫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課題立項論證報告的經歷。(四)具有多年主持技術工作、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開展科研和技術工作的經歷。
五、工作業績和成果要求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條,其中第(一)、第(二)條是必備條件:(一)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10萬字以上,譯著5萬字以上)1部或以第一作者在省(區、部)級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學(技)術專業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5篇(其中2篇為核心刊物)以上。(二)主持過1項或作為骨幹承擔過2項省(區、部)級大型工程項目,圓滿完成任務,並獲自治區級工程類技術成果獎或科技成果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2項以上;在盟市及以下地區工作者,主持當地重大工程項目並獲盟市科技成果一等獎、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兩項以上的獲得者;(三)主持大中型企業技術改造、設備改進、工藝技術和產品質量改進全過程,或作為骨幹承擔過3項以上大中型企業的規劃設計工作,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並經省(區、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認可。(四)在生產科研實踐中,解決重大關鍵技術難題,填補了自治區同行某一技術領域的空白或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設計、研製、開發、推廣應用中,將高新技術研究成果轉化為生產力,並經自治區同行專家及省(區、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認可。(五)在大中型企業的生產科研中,對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技術措施、產品質量等重大問題起過關鍵性作用,顯著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經省(區、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認可。(六)主持制訂過本學科或本行業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技術發展規劃,撰寫過國家級工程、科研課題立項論證報告或制訂過技術方案,並經省(區、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認可。(七)主持起草編制國家級行業技術標准、規程(規范)、規劃1項以上,或省(區、部)級行業技術標准、規程、規劃3項以上,並正式公布實施。(八)主持完成國家部委和自治區科技、計劃、經濟、建設部門的重點或大型科研、工程、技術改造、技術推廣、技術進步等項目2項,或可行性研究4項,通過省(區、部)級以上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認可,並取得顯著效益。(九)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1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實用新型專利,實施後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並通過省(區、部)級以上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認可。(十)在工程技術工作中,消除事故隱患或進行突發事件救助,分析提出改進工程技術工作的建議或預防事故的措施,取得顯著效果,並獲得省(區、部)級以上表彰或二等功以上嘉獎。
6. 高級化學分析工程師在哪報名
職業資格: 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化學分析工程師、化學分析工程師、高級化學分析工程師。 申報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助理化學分析工程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化學分析工程師: 1、已通過助理化學分析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級化學分析工程師: 1、已通過化學分析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職業定義:化學分析工程師是能熟練使用各種化學實驗儀器進行化學分析的專業人才。 職業概況:報考該職業的人士,需要熟悉常規化學分析方法,掌握相關化學分析標准,熟練使用各種化學分析測試儀器,能進行數據分析及相關圖譜分析;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溝通能力,學習能力和動手能力強。可以涉足的行業很多,如化工企業,紡織服裝業、鋼鐵冶金業、生物醫葯業、快速消費品業等各類行業等都要用到化學分析工程師。
7. 化工行業有什麼職稱可以申報
主要有注冊化工工程師。
國家對從事化工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建設部、人事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等依照本規定對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下設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化工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化工專業委員會),由建設部、人事部和有關行業協會及化工工程的專家組成,具體負責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管理等工作。
(7)內蒙古化工高級工程師報名擴展閱讀:
注冊化工工程師職稱申報的相關要求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修改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的技術文件,須徵得該注冊化工工程師同意;因特殊情況不能徵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並承擔責任。
2、在實施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之前,已經達到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條件的,可經考核認定,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3、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注冊和執業。
8. 化工工程師,高級化工工程師,考試,如何獲得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化工工程設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執業資格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葯和輕化)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國家對從事化工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注冊化工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五條建設部、人事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等依照本規定對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六條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下設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化工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化工專業委員會),由建設部、人事部和有關行業協會及化工工程的專家組成,具體負責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地區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組織、取得資格人員的管理和辦理注冊申報等具體工作。
第二章考試
第七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八條化工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化工專業考試大綱和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閱卷評分,提出評分標准和合格標准建議。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准與合格標准。
第九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第十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第三章注冊
第十二條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化工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化工專業委員會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化工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
化工專業委員會應將准予注冊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備案。
第十四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期滿前30日內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在從事化工工程或相關業務中犯有錯誤,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2年的;
(三)自受刑事處罰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5年的;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化工專業委員會依照本規定第十五條決定不予注冊的,應自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有異議,申請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十七條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化工專業委員會撤銷其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在化工工程設計和相關業務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的;
(四)經查實有與注冊規定不符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的。
第十八條被撤銷注冊人員對撤銷注冊有異議的,可自接到撤銷注冊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十九條被撤銷注冊的人員在處罰期滿5年後可依照本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第四章執業
第二十條注冊化工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一)化工工程設計(含本專業環保工程);
(二)化工工程技術咨詢(含本專業環保工程);
(三)化工工程設備招標、采購咨詢;
(四)化工工程的項目管理業務;
(五)對本專業設計項目的施工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一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只能受聘於一個具有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
第二十二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由其所在單位接受委託並統一收費。
第二十三條因化工工程設計質量事故及相關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接受委託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並有權根據合約向簽章的注冊化工工程師追償。
第二十四條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管理和處罰辦法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五章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五條注冊化工工程師有權以注冊化工工程師的名義從事規定的專業活動。
第二十六條在化工工程設計、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術文件,應當由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修改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的技術文件,須徵得該注冊化工工程師同意;因特殊情況不能徵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並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注冊化工工程師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二)保證執業工作的質量,並在其負責的技術文件上簽字蓋章;
(三)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商業技術秘密;
(四)不得同時受聘於兩個及以上單位執業;
(五)不得准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
第二十九條注冊化工工程師應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並作為再次注冊的依據條件之一。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在實施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之前,已經達到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條件的,可經考核認定,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一條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注冊和執業。
第三十二條從事化工工程設計活動的單位配備注冊化工工程師的具體辦法,由建設部商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注冊化工工程師簽字蓋章生效的技術文件種類及管理辦法由化工專業委員會制定。
9. 高級工程師的資格怎樣報名
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程系列)指南
一、申報條件
1、高級工程師申報條件: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②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③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④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⑤省(部)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准)。
二、材料種類
1、 申報材料
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一式二份,不需要裝訂,可網上下載)
②專業技術人員任期考核表(事業單位需要)
③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表(事業單位需要,提供復印件)
④單位提供的有關個人職業道德的評價意見;
⑤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原件受理機構審核後退回本人)
⑥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原件受理機構審核後退回本人)
2、評審材料
①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必備)
②專業技術經歷(能力)的材料
③本人業績、成果的材料
④論文、論著(發表的要提供原件、復印件;未發表的提供列印件)
⑤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原件)
⑥《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證》(原件)(不需要裝訂)
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原件)(不需要裝訂)
3、破格申報材料(破格申報者提供)
4、破格評審材料(破格申報者提供)
5、照片1張(大一寸)
三、材料填寫和撰寫要求
1、評審表
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一式二份,不需裝訂,可網上下載);
②《評審表》除工作總結可列印剪貼外,其它內容必須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要端正、清楚。
③《評審表》中的單位核實情況欄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核實後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不能遺漏。
④《評審表》中的工作總結圍繞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成績及履行職責情況,不能過於簡單。
⑤《評審表》內填寫的內容應注意與其它申報材料相一致,如:工作業績、獲獎情況應與證明材料或證書相對應、考核等級應與年度考核表一致;工作經歷與業績、論文也有一定的關聯性。
⑥《評審表》中的個人聲明欄,由申報者本人填寫、簽名。如果本人填寫的內容及所提供的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參評材料有不實之處,聲明人應承擔相關責任。同時根據省、市職稱辦文件規定,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職稱。
2、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撰寫專業技術工作總結要求全面、客觀地反映申報人取得現有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工作情況、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工作業績和今後努力方向,可電腦列印。
一般可分為五個部分:一是個人簡歷;二是參加過何種繼續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術水平;三是重點寫從事過的主要專業技術工作內容、取得的業績及獲獎情況;四是著作、論文(含技術報告、科研報告)情況;五是申報理由。破格申報人員還應對照(破格)申報條件和(破格)評審條件,寫明(破格)申報的理由。
3、專業技術經歷(能力)
①申報中級或高級工程師經歷(能力)要求:
可對照評審條件第七條逐條列出,主要反映本人在任現職期間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情況,如專業技術項目、課題的完成情況,要有相關立項、合同、驗收、鑒定等,材料要具備完整性,如設計人員要提供產品或項目設計圖紙。所列專業技術工作項目、課題名稱要與《評審表》中「任現職後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登記」表的內容相對應。
4、業績成果
對照評審條件第八條逐條列出,主要反映本人在任現職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成果證明材料、鑒定證書及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如屬單位集體獎勵證書,應由單位出具證明,說明申報者在該項獎項中所發揮的作用。業績材料要與《評審表》中「任現職後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登記」表中的內容相一致。
5、論文、著作
①申報高級工程師:
提供任工程師期間撰寫的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
②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公開發表或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
③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研究報告或有較高水平的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3篇;
四、整理裝訂要求
1、下載《申報材料目錄》,《評審表》單獨存放,不用編頁,無需裝訂,其他材料按目錄列出的順序要求排放,編寫頁碼,申報初、中級職稱的可將申報材料裝訂成一冊,申報高級職稱的如材料較多,可將論文、著作部分單獨裝訂成一冊(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正式發表的論文只需要裝訂復印件)。
2、對於提供的所有復印件,由申報者所在單位負責核對原件,簽署「核對無誤」的字樣,驗證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加蓋單位公章。
3、申報材料按要求准備好後,填寫《申報材料目錄》,將《評審表》與其他裝訂的材料一起裝入材料盒內。
4、申報者請在評審材料袋封面的相應欄目中留下手機號碼或直接聯系電話,以便及時聯系。
5、為便於及時辦理職稱證書,報送材料時一並交納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一張(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單位、申報職稱名稱)。
6、所有申報材料,由申報人一次性按規定整理、提交,申報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規范的,各代理機構不得受理。
說明:1、本指南主要針對工程系列
2、由省系列主管部門組織的評審對象,應按省系列主管部門的要求組織和裝訂材料。
10. 化工工程師怎麼報考
這是山東淄博的考試通知,可以參考一下。要注意隨時關注本地區的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面會有通知,報名時間、所需證件等內容,一般每年都是7月左右報名,各地區報名時間不一致,同一省不同市也不一樣,要注意關注本地區人事考試信息網。
關於轉發《關於2013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科技幹部科、培訓與職業能力建設科,市直有關部門、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及省屬以上駐淄有關單位:
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中心、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於2013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3〕40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並遵照執行。
一、我市2013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報名網址:淄博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sdzb.hrss.gov.cn)。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7月5日至7月12日。
二、請考生登錄淄博人事考試信息網,根據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並上傳照片,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和《工作年限證明》,經單位核實並簽字蓋章後,由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於2013年7月8日至7月15日(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集中統一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審核、確認手續,具體如下:
(一)報考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的考生到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519室科教科(電話:2300171,地址:人民西路30號)辦理審核手續,審核完成後現場繳費。
(二)報考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的考生到淄博市人事考試中心(張店區市府東一街15號108房間,電話:3160170)辦理審核、確認手續。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本人簽字後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工作年限證明;
6、報名花名冊和單位介紹信。
三、現場審核、確認成功後,報考人員(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的考生除外)登錄淄博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rsks.sdzb.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13年7月8日至7月16日。
特別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生在報名時,由於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條件,規范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