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招投標的具體流程
說到政府招投標的具體流程,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政府招投標的形式並不是單一的,而是包括多種形式,常見的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采購和競爭性談判等。不同的招標形式其具體的流程是不同的,以公開招標舉例,主要流程如下:
一、公開招標:
1、受理申請表
2、確定采購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其他采購方式)
3、編制招標文件
4、招標辦審核招標文件,采購人對招標文件進行確認
5、發布招標公告
6、投標報名,資格預審,發售招標文件
7、組織答疑,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補遺(發布變更公告)
8、組織召開招標會
9、中標公示
10、簽發中標通知(成交確認)書
11、未中標供應商退還投標保證金
12、簽訂合同,即中標供應商和業主單位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合同
13、中標供應商退還投標保證金,並按招標文件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14、將招標文件資料經整理後統一裝訂編號歸檔
㈡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什麼
一、項目建設需要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進行審批。
二、審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
納入土地收購出讓的項目,開發商在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開發土地使用權後,憑《中標確認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
對屬上級發展計劃部門審批許可權內的項目,由市發改委負責轉報。在收到申報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2)政府工程項目流程擴展閱讀:
項目建設審批需要准備的材料:
1、書面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
2、提供資金落實證明(銀行出示的資金證明)。
3、土地使用權證明。
4、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具有以下附件,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選址的初審意見;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的初審意見;環保部門的環評報告;有關部門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及地震的審查意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總體方案。
5、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明)。
6、項目地形圖。
7、項目建設投資概算。
㈢ 關於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和流程的問題!!!
這個項目是政府投資,委託你公司實施的?還是你們通過投標,在政府處拿到的項目(由企業自己投資的)?
一般來說,程序如下(政府投資,公司代建):
(前期省略)
1、向規劃局申報辦理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
2、委託具有資質的環境評價公司,編制環境評價文件(報告書或報告表),向環保局申報環境評價的審批;
3、向國土部門申報建設用地預審並獲得批文;
4、委託具有資質的公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5、向發改委申報可研報告評審與立項批文;
6、編制設計任務書(根據可研報告),委託具有資質的勘察單位編制地勘報告(並組織審查)、委託設計單位進行建設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並組織設計審查;
7、向規劃局申報建設方案審批;
8、編制設計概算,向財政局(或審計局)申報概算評審(俗稱財評);
9、委託具有資質的公司進行施工圖設計、組織施工圖審查(含消防、防雷等單項審批手續的辦理)、編制預算與標的(招標控制價);
10、向發改委申請招標備案;
11、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工程招標(含貨物招標、監理招標);
12、與各中標單位簽訂施工、監理、貨物采購合同,向相關機構申報合同備案;
13、辦理建設規劃許可證、公共綠化建設備案、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及行政監督申報(含白螞蟻防治、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建築垃圾處理、定額費用、人防費用等申報繳納)、開工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
14、委託測繪公司測量建設場地控制點高程;組織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召開技術交底會、施工交底會;
15、下達開工通知(如果需要報批,應編制開工申請報告,報建設局下達開工令);
16、辦理國土證;
17、業主方項目管理(貫穿工程全過程);
18、組織竣工驗收,編制竣工決算報告;
19、資料歸檔;
20、辦理房產登記。
21、工程移交。
以上是政府投資項目的程序,小的程序沒有列出。如果是企業投資項目,則有所不同。
㈣ 政府招投標的流程,具體一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採用以下方式:
(一)公開招標;
(二)邀請招標;
(三)競爭性談判;
(四)單一來源采購;
(五)詢價;
(六)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第二十七條采購人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其具體數額標准,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
(4)政府工程項目流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第三十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一)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三)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㈤ 工程項目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對於一個建築工程項目來說,從開始策劃、報建、施工到結束,需要經歷的大致流程如下:
一、策劃決策階段
決策階段,又稱為建設前期工作階段,主要包括編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項工作內容。
1.項目建議書
對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編報項目建議書是項目建設最初階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為了推薦建設項目,以便在一個確定的地區或部門內,以自然資源和市場預測為基礎,選擇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經批准後,可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並不表明項目非上不可,項目建議書不是項目的最終決策。
2.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項目建議書被批准後,對項目在技術上和經濟上是否可行所進行的科學分析和論證。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對於政府投資項目須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勘察設計階段
1.勘察過程:
復雜工程分為初勘和詳勘兩個階段。為設計提供實際依據。
2.設計過程:
一般劃分為兩個階段,即初步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對於大型復雜項目,可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和需要,在初步設計之後增加技術設計階段。
初步設計是設計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設計提出的總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標需要變動時,要重新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經主管部門審批後,建設項目被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一經審查批准,不得擅自進行修改,必須重新報請原審批部門,由原審批部門委託審查機構審查後再批准實施。
三、建設准備階段
建設准備階段主要內容包括:組建項目法人、征地、拆遷、「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組織材料、設備訂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委託工程監理;准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按規定作好施工准備,具備開工條件後,建設單位申請開工,進入施工安裝階段。
四、施工階段
建設工程具備了開工條件並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項目新開工時間,按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任何一項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開槽時間而定。不需開槽的以正式打樁作為開工時間。鐵路、公路、水庫等以開始進行土石方工程作為正式開工時間。
五、生產准備階段
對於生產性建設項目,在其竣工投產前,建設單位應適時地組織專門班子或機構,有計劃地做好生產准備工作,包括招收、培訓生產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驗收;落實原材料供應;組建生產管理機構,健全生產規章制度等。生產准備是由建設階段轉入經營的一項重要工作。
六、竣工驗收階段
工程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成果、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步驟,也是建設項目轉入生產和使用的標志。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項目正式投入使用。
七、考核評價階段
建設項目後評價是工程項目竣工投產、生產運營一段時間後,在對項目的立項決策、設計施工、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系統評價的一種技術活動,是固定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最後一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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