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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職能分類

發布時間:2021-08-16 19:58:10

A. 工程類別指的是什麼

工程類別就是工程的分類,專業工程類別大類有:房屋建築工程、冶煉工程、礦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農林工程、鐵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安裝工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1)工程項目職能分類擴展閱讀:

工程主要職能:

1、研究:應用數學和自然科學概念、原理、實驗技術等,探求新的工作原理和方法。

2、開發:解決把研究成果應用於實際過程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

3、設計:選擇不同的方法、特定的材料並確定符合技術要求和性能規格的設計方案,以滿足結構或產品的要求。

4、施工:包括准備場地、材料存放、選定既經濟又安全並能達到質量要求的工作步驟,以及人員的組織和設備利用。

5、生產:在考慮人和經濟因素的情況下,選擇工廠布局、生產設備、工具、材料、元件和工藝流程,進行產品的試驗和檢查。

B. 工程類型有哪些

1、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是用於控制和調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達到除害興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稱為水工程。水是人類生產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寶貴資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狀態並不完全符合人類的需要。

只有修建水利工程,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澇災害,並進行水量的調節和分配,以滿足人民生活和生產對水資源的需要。水利工程需要修建壩、堤、溢洪道、水閘、進水口、渠道、渡漕、筏道、魚道等不同類型的水工建築物,以實現其目標。

C. 工程項目部的組成和各項職能

包括發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其他有關單位為完成項目管理目標而建立的管理組織。

1、發包人

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項目法人。

2、承包人

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施工人。

3、分包人

指合同中從承包人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一般指非主體、非關鍵性工程施工或勞務作業方面承接工程的當事人。

(3)工程項目職能分類擴展閱讀:

項目部工作職責

1、接受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對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按時、如實向監理單位匯報工程的各方面情況。

2、負責組織指揮本工程施工,在技術、進度、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及清障等方面均達到招標書的要求。

3、項目部統一調配現場的施工技術力量,包括人員、材料機械設備及工具,確保本工程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在竣工日期前圓滿完成。

4、制定並組織施工技術、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措施的貫徹實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指導施工工作,組織安全大檢查、質量檢查以及分部工程質量檢查工作。

5、負責按規定及時向業主、監理工程師報送有關報表和資料。

D. 建設工程合同按工程實施的不同階段和職能分類

建設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質、階段、內容通常可作如下分類:
一、 按承包方式分類:
工程總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
工程總承包合同,又稱為「交鑰匙承包合同」,亦即發包人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等工程建設的全部任務一並發包給一個具備相應的總承包資質條件的承包人。
承包合同,是指總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設計、建築安裝任務分別於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的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
專業分包合同,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築企業完成的合同.如單位工程中的地基、裝飾、幕牆工程。
勞務分包合同,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合同。
二、 按工程實施的不同階段和職能分類:
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標代理合同、監理合同、工程咨詢合同、物資采購合同、工程保險合同、工程擔保合同等
三、 按工程計價方式分類:
固定價合同、可調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固定價合同可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固定單價合同;可調價合同可分為可調總價合同和可調單價合同。
四、 按施工內容(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分類:
主體結構合同、地基與基礎合同、設備安裝合同、水電合同、裝修合同、電梯合同、幕牆合同、弱電工程合同、鍋爐合同、垃圾處理合同、室外道路合同、園林綠化合同等。
五、按行業的不同分類:
建築工程合同、市政工程合同、水利工程合同、公路工程合同、鐵路工程合同、通訊工程合同、航空工程合同、港口工程合同等。

E.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類型都有哪些

全過程項目管理趨勢: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IDI保險-工保網

2、IDI保險&安責險

工程保險是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家在建設工程領域大力推進的一項重要風險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設工程綜合財產保險、工程質量保險、安全生產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工程保證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及其它相關保險。其保險賠償功能,能夠為相關建設活動主體(業主、承包商、施工人員)包括項目本身在意外事故中遭受的損失損傷提供有效賠償保障,幫助其恢復生產生活,促進項目順利完工。

當然,成熟工程保險制度擁有的保險保障功能,並不只局限於風險事故後的賠償保障,還包括有效的事前風險防範與事中風險管理,即全過程風險管理服務。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起步時間較晚,長期以來,保險保障服務主要圍繞保險理賠展開。但近年來,隨著國家日益重視保險力量在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中發揮的作用,具有全過程風險管理服務的工程險種也相繼誕生,並快速發展。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是以房屋住宅在保修范圍與保修期限內,因設計、材料、施工等原因導致出現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為保險標的的工程質量保險。其保險特點即是引入了覆蓋建設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質量風險管理服務(TIS服務)。TIS服務能夠對建設工程從前期設計階段、建設實施階段到運營管理階段進行全過程的動態質量風險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疏忽過失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其雇員和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及第三者財產損失時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責任保險。同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一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引入了全新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由第三方專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為項目安全生產提供覆蓋全建設周期的有效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無論IDI的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還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保險公司都可以通過其擴展原有的保險保障服務,即由事後理賠進一步拓展為有效的過程風險管理。而對於項目管理者而言,則可以通過相應險種的投保,提高自身對於項目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有效控制。

在傳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各類管理活動大都因建設環節、內容、主體不同,呈現出現階段獨立、缺乏聯系、無法統籌管理與合理利用資源等管理缺陷問題。相較於成熟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這種管理模式特點顯然是脫節的,未來的項目管理發展方向必然是向著具有統籌性、集成化、全過程管理特點的管理模式發展。這一點,從國家近年來不斷推進的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IDI保險、安責險等項目管理模式與風險管理方式也能得到印證。

F. 工程項目管理的職能主要包括(水利)

工作范圍(工作職責)
協助業主方進行項目前期策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與投資確定;
協助業主方辦理土地徵用、規劃許可等有關手續;
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設計要求、組織評審工程設計方案、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簽訂勘察設計合同並監督實施,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化、技術經濟方案比選並進行投資控制;
協助業主方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
協助業主方與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等企業簽訂合同並監督實施;
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向業主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生產試運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組織項目後評估;
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工程前期咨詢工作:
協助業主進行前期策劃
組織編制報審項目建議書
組織編制報審可行性研究
進行技術、經濟分析
組織專項評估
組織投資確定。

工程准備階段管理
建設工程基地的征選的咨詢和管理
建設工程基地報批的咨詢和管理,根據合同約定負責或協助業主辦理土地徵用、規劃許可等基本建設程序規定辦理的行政許可批件
建設工程基地的動拆遷的咨詢和管理
建設工程基地的外部配套工程的咨詢和管理 。

工程設計階段管理
組織編制設計任務書
組織勘察、設計等單位的招標
組織評審設計方案 、初步設計報審
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化,經濟技術方案比選評估
組織工程施工圖報審。

工程招投標階段管理
負責審查招標文件,編制招標計劃、組織協調各專業招標活動
組織監理單位的招標
組織施工單位的招標
組織設備製造單位的招標
組織材料供應的采購
按管理合同約定與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單位和原材料設備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管理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設備製造、材料供應等相關單位的管理和協調。
負責工程項目全過程建設和管理,組織工程建設分價段實施,負責質量、安全、工期、施工現場監督管理和協調(或受委託方的委託,對工程投資、質量、進度和安全生產進行控制,以及合同和文明施工管理)
負責投資、質量、工期三大控制,做到三不超,定期向業主匯報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負責制定工程實施用款計劃,按月上報工程進度,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經濟技術洽商、審核經濟技術簽證;
組織工程聯動試車。

工程建設竣工階段管理
按國家竣工驗收備案制要求組織工程專業驗收和竣工驗收
依法向業主移交合格工程
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編制竣工財務決算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向城建檔案館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工程建設保證期管理
項目生產試運行管理
工程質量保證期的管理
提交組織項目評價報告
委託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G. 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職能

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職能是:為保證項目在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等各個環節的順利進行,圍繞」安全、質量、工期、投資、決算」控制目標,在項目集成管理、范圍管理、時間管理、成本管理、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溝通管理、風險管理、采購管理、結算管理、決算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各項工作。

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不直接與該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約定,協助業主與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並受業主委託監督合同的履行。

工程項目管理的具體方式及服務內容、許可權、取費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在合同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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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紀60年代末期和70年代初期,工業發達國家開始將項目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應用於建設工程領域,並於20世紀70年代中期前後在大學開設了與工程管理相關的專業。項目管理的應用首先在業主方的工程管理中,而後逐步在承包商、設計方和供貨方中得到推廣。

於20世紀70年代中期前後興起了項目管理咨詢服務,項目管理咨詢公司的主要服務對象是業主,但它也服務於承包商、設計方和供貨方。國際咨詢工程師協會(FIDIC)於1980年頒布了業主方與項目管理咨詢公司的項目管理合同條件。

項目管理作為一門學科30多年來在不斷發展,傳統項目管理是該學科的第一代,其第二代是Program Management(尚沒有統一的中文術語,指的是由多個相互關聯的項目組成的項目群的管理,不僅限於項目的實施階段)。

第三代是Portfolio Management(尚沒有統一的中文術語,指的是多個項目組成的項目群的管理,這多個項目不一定有內在聯系,可稱為組合管理),第四代是Change Management (指的是變更管理)。這些管理技術和方法都已在工程項目管理中得到了應用。

H.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類型

全過程項目管理趨勢: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IDI保險-工保網

2、IDI保險&安責險

工程保險是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家在建設工程領域大力推進的一項重要風險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設工程綜合財產保險、工程質量保險、安全生產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工程保證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及其它相關保險。其保險賠償功能,能夠為相關建設活動主體(業主、承包商、施工人員)包括項目本身在意外事故中遭受的損失損傷提供有效賠償保障,幫助其恢復生產生活,促進項目順利完工。

當然,成熟工程保險制度擁有的保險保障功能,並不只局限於風險事故後的賠償保障,還包括有效的事前風險防範與事中風險管理,即全過程風險管理服務。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起步時間較晚,長期以來,保險保障服務主要圍繞保險理賠展開。但近年來,隨著國家日益重視保險力量在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中發揮的作用,具有全過程風險管理服務的工程險種也相繼誕生,並快速發展。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是以房屋住宅在保修范圍與保修期限內,因設計、材料、施工等原因導致出現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為保險標的的工程質量保險。其保險特點即是引入了覆蓋建設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質量風險管理服務(TIS服務)。TIS服務能夠對建設工程從前期設計階段、建設實施階段到運營管理階段進行全過程的動態質量風險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疏忽過失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其雇員和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及第三者財產損失時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責任保險。同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一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引入了全新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由第三方專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為項目安全生產提供覆蓋全建設周期的有效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無論IDI的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還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保險公司都可以通過其擴展原有的保險保障服務,即由事後理賠進一步拓展為有效的過程風險管理。而對於項目管理者而言,則可以通過相應險種的投保,提高自身對於項目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有效控制。

在傳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各類管理活動大都因建設環節、內容、主體不同,呈現出現階段獨立、缺乏聯系、無法統籌管理與合理利用資源等管理缺陷問題。相較於成熟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這種管理模式特點顯然是脫節的,未來的項目管理發展方向必然是向著具有統籌性、集成化、全過程管理特點的管理模式發展。這一點,從國家近年來不斷推進的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IDI保險、安責險等項目管理模式與風險管理方式也能得到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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