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正在變更中,在原單位及所在省已辦完手續,在新單位已辦好勞動合同及相關保險,已上報...
不行,變更注冊要交回印章,再辦新的。沒有證章怎麼能做總監呢?
Ⅱ 全國監理工程師注冊時是不是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可以嗎
注冊時需要工作年限要求的,簡單來說是要掛一個單位的,要轉檔案的最好還是跟用人單位簽正式的勞動合同,不要簽勞務派遣合同。
簽勞動合同的時候你的勞動關系等檔案關系是在那個單位,如果簽的是勞務派遣合同的話你的組織關系就是在勞務派遣的那個公司。所以不建議簽勞務派遣合同。
Ⅲ 領取監理工程師證書為什麼要勞動合同
最普遍的介紹:考核問題
特點是什麼:勞動合同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工程師認定
其它含義:勞動合同是一項考核內容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要提供
Ⅳ 我與監理公司的勞動合同已到期,想辭職,可公司扣押我的監理工程師證不給,我該怎麼辦考證時報名費和培
這個現象在建築行業很常見,解決只有三個方法。
1、與公司協商,如果真的不給,可以要求給予補助,就像掛靠方式,證放在公司,你收點錢。
2、申請勞動仲裁。
3、鬧,鬧得越大越好。
個人不建議採用第2、3。
你找建設主管部門沒用的,我試過了。我是建造師證,那鳥公司錢和證都不想給。後面橫下心,帶了一票工人,去公司三天,每天就在那泡茶,工人一進去就把鞋拖了,哈哈,就幫我轉注了。
Ⅳ 監理工程師與監理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是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呢還是簽訂聘用
應該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要求公司辦理社保及意外保險,不然,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Ⅵ 公司單位名稱變更了,不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程序怎麼辦理
由單位提交名稱變更即可
Ⅶ 我是監理公司老闆如何和監理工程師簽勞動合同
監理公司老闆和監理工程師簽勞動合同與其他類型的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一樣的。
第一,企業應當在什麼時間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對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要求,也就是說,一個員工到一個企業工作後,自其到崗之日起,企業應當至遲在一個月內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在這里,還有兩個小問題,其一,崗前培訓算不算用工,崗前培訓期間是否要計算到一個月的期限內,回答是肯定的,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也是在完成企業安排的工作任務,是在為工作作準備,企業這個時候不但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還應當向員工支付工資。其二,可不可以提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這個回答也是肯定的,企業可以在員工到崗前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自用工之日起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也就是說,無論企業何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勞動關系都自員工到崗之日起建立,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也自此時生效。如果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員工實際未到崗位上班,企業並不因此承擔相應的用工後果,反而可以向員工主張其未按合同約定到崗上班給企業造成的損失。說了這么多,總結起來,只要企業在員工到崗之日起滿一個月之日以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第二,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該包括什麼內容。勞動合同是明確勞動關系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但作為一類特殊的合同,勞動合同包含一些法律規定的必備內容。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幾項必備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除了以上必備的條款外,企業和員工還可以自主的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些內容,比如規章制度的種類、名稱、范圍及規章制度的效力,調整工作崗位、專項培訓、商業秘密、競業限制等內定。但是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那就是違約金的問題。以前的《勞動法》未對此問題作出規定,一般認為都屬於雙方可以約定的范圍,但《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中違約金的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即在除企業對員工進行專項培訓時約定或者企業與員工在競業限制條款中約定外,均不得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這一變化的最大表現就是,員工自己辭職或者自動離職時,企業不能再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員工主動離職的困難。但如果員工未按法律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程序離職,即提前一個月通知的,企業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因員工違法離職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三,要不要與職工簽訂長期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很多企業喜歡和員工簽訂短期的勞動合同,一般都簽訂一年期,甚至半年的,其實簽訂這樣的勞動合同,在目前的法律環境下是弊大於利的。簽短期勞動合同最大的好處就是自由度高,企業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及員工工作能力,盡快淘汰那些不適合的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時間相對好控制。但簽訂短期勞動合同同樣面臨較大的管理風險和法律風險:其一,用工不穩定,員工流動較大,難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熟練而又稱職的員工無疑能夠創造最大的價值,但如果企業中存在大量的短期用工,就會造成生產管理隊伍的流動性過大,企業就像一個培訓學校,你總在培訓新員工,卻無法使用熟練的工人。其二,不利於考察員工。勞動合同期限太短,在某些崗位,甚至還不足以確定員工是否適應崗位要求,是否能夠創造最大價值,勞動合同就到期了,這個時候,企業是否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會陷入兩難,又怕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又怕人才流失。其三,非常容易滿足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連續與同一職工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三次就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這樣規定的原因就是為了鼓勵勞動合同長期化,盡量減少短期勞動合同。以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為例,在一名員工工作兩年後,尚不能確定是否能在此崗位創造最大價值,或者其工作剛剛走上正軌的時候,企業就得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樣企業會相當被動。結合以上分析,我們認為,企業如果能夠在初次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期限延長至3至5年就較為適宜,這樣在勞動合同到期後,企業基本可以完成對員工的全面考察,是否續訂,是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均可以從容決定。很多企業怕與職工簽訂長期勞動合同主要因為解除、終止不自由,但實際上,在目前的法律環境下,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已經較為寬松,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均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且標准一致,所以企業完全沒有必要對簽訂長期的勞動合同心存芥蒂。此外,很多企業對與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有很大的恐懼。但事實卻並不需要這樣,無固定期限解除條件與固定期限完全一致,並且企業也可以與職工約定考核條件,員工達不到考核條件時,企業也可以根據約定,解除與員的勞動合同。另外一點,對於那邊可以為企業創造相當的價值的員工,企業及時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穩定軍心有極大的好處。
第四,試用期可不可以單獨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這個回答是否定的,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根據原勞動部及四川省、成都市的規定,如果企業單獨與職工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那麼這樣的合同會被視為是正式的勞動合同,企業解除、終止該試用期勞動合同,同樣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且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也會被視為是簽訂了一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說,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Ⅷ 有誰知道注冊監理工程師需要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要買養老保險嗎
是的,就是zf為了防止出現掛靠這種局面而出的一個蠢辦法。合同是必須的,但可以作假,投保也是必須的,但不能作假,這樣你就享受雙份投保了,一般那家掛靠公司會給你投最低的保
Ⅸ 監理工程師紅本和藍本有什麼區別
紅本是監理工程師,要5科全過,藍本是專業監理工程師過3科就行了。全國通用。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 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梁。
「專業監理工程師」是項目監理機構中按專業或崗位設置的專業監理人員。當工程規模較大時,,在某一專業或崗位宜設置若干名專業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的注冊:
1、理相關工作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執業,如果有以下幾種情況,證書將不予注冊:
2、有其他注冊證書在另外-家公司注冊。
3、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4、以虛假的材料參加考試並取得資格證書的。
5、取得畢業證後工作年限不夠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
(一)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