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案例分析難嗎
你好,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專業知識(第一天)及專業案例(第二天)機讀卡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人員,會進行人工復評。當答案選項正確的試題,並且其主要作答過程基本正確時(含概念題),該試題即為復評通過。
對於過程正確,但是計算錯誤的題目也都算對了,但是有個前提條件,就是你要把答案選對。
2. 哪裡有歷年的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真題與答案!!
沒留郵箱不曉得怎麼給你發過去,建議你登錄中國城鎮水網論壇,裡面有很多注冊環保考試的資料,包括真題、電子版輔導書、課件等。
3. 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分別為多少分通過
歷年合格標准如下:
1、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合格標准120分,試卷滿分200分。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准:合格標准90分,試卷滿分150分。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合格標准90分,試卷滿分150分。
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合格標准72分,試卷滿分120分。
(3)注冊環保工程師案例題擴展閱讀: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責: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作業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堅持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遵守職業道德。
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可主持以下工作:
1、環境影響評價;
2、Post-environmental影響評估;
3、環境影響技術評價;
4、環保驗收。
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應當以具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名義接受環境影響評價委託業務。
四、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在接受環境影響評價委託業務時,應保守客戶的商業秘密。
五、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對其所負責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的技術文件負有相應的責任。
六、環境影響評估工程師須隨時更新其知識,並按要求參加持續教育。
4. 請問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主要解答過程怎麼寫
些案例的時候,首先要把選擇的答案寫到方括弧裡面,在些過程的時候,要寫過程,過程不必太繁瑣,協商公式,如果有機會可寫明出處,然後代入數據的結果。
5. 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的考試內容
基礎考試考試內容包括17個科目:公共基礎部分(十一個科目,共計120題,均為單選題,每題一分)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信號與信息技術、法律法規。
專業考試考試內容(共9個科目):環境法規與標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術、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工程實踐、大氣污染防治工程技術、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實踐、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實踐、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術、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實踐。
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
專業考試均分為2天,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上、下午合並計分;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成績上、下午合並計分。考試時間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
6. 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專業案例解答過程不對,但選項對了。這樣給分嗎
你好,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專業知識(第一天)及專業案例(第二天)機讀卡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人員,會進行人工復評。當答案選項正確的試題,並且其主要作答過程基本正確時(含概念題),該試題即為復評通過。 對於過程正確,但是計算錯誤的題目也都算對了,但是有個前提條件,就是你要把答案選對。
7. 求歷年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真題及答案詳解
大家論壇上有部分,可以免費下載的。你要是需要的話去大家論壇上下載吧。 注冊環保工程師07-11歷年真題 http://club.topsag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26510&fromuid=4300779
8. 請問誰有2009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專業案例部分題答案
你可以去水世界論壇上面看看,也許能找到答案
9. 關於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方向
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採取開卷考試的方式,時間2天,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考試內容包括:環境法規與標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術、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工程實踐、大氣污染防治工程技術、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實踐、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實踐、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術、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實踐共9個科目。
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上、下午各70題,前40題為單選題,後30題為多選題。專業知識考試不分專業方向,均為必答題;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物理污染防治四個專業方向,每個專業方向上、下午各25題,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上、下午只能選擇同一專業方向的25題作答,多選或跨專業方向選答無效。
第二天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答題卡選擇正確答案的同時,應在試卷上寫出解答的詳細過程。
http://www.zhb.gov.cn/tech/hbgcs/200706/t20070612_1050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