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哪裡可以考質量工程師需要什麼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紀守法並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本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對本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試《質量專業相關知識》或《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質量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參加質量職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更多詳情請去上學吧網站。
❷ 怎麼考初級質量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的人員除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質量職業資格考試。
(二)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 2004〕45號)文件要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在報名參加本年度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按規定程序進行報名。
(三)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四)在 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證書。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證書。
(五)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2010年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於6月20日舉行。
初級質量工程師的用書為《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知識與實務》;中級質量工程師的用書為《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❸ 質量工程師報考條件
、報考初級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居民以及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並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2、報考中級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❹ 如何考取質量工程師
考取質量工程師的步驟:考試報名(考試當年1月-3月)->准考證領取(6月初開始)->資格考試(6月中旬)->成績查詢(7-8月)->證書領取(10-11月)->證書登記(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1次)
考取質量工程師需要具備那些條件:(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紀守法並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2)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怎麼做:1、通看全書,不需要死背。
2、關鍵重點在做習題,要反復做。要能做到隨便從做過的習題中找幾題,基本能有印象做出來即可。
3、如果覺得沒有把握建議參加報名時要你參加的培訓班。
❺ 考質量工程師需要什麼條件
1、報考初級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居民以及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紀守法並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2、報考中級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居民以及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2000年12月22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或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試《質量專業相關知識》或《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 應屆畢業生參加質量職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❻ 可以直接考質量工程師的中級證嗎
質量工程師即質量專業中級資格。根據人事部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的「人發[2000]123號」文,規定如下: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摘錄可能對你有用的如下):
第四條 質量專業實行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後,不再進行工程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就是說可以通過考試獲得資格證書)。
第六條 質量專業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
第七條 參加質量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第九條 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七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
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六)本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第十一條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合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摘錄可能對你有用的如下):
第二條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日期定於每年6月。首次考試擬定於2001年9月進行。
第三條 質量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
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
第四條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暫行規定》中與報名資格有關的各項條件。對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以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
第五條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質量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報名時,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審核從事質量專業工作經歷。經考試機構核准後,向應考人員核發准考證,應考人員憑准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❼ 怎麼考國家注冊質量工程師
國家質量工程師報考條件如下:
(一)報考初級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居民以及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並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二)報考中級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國家注冊質量工程師考試科目設置:
初級和中級考試各設2個科目。具體是: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各考試科目試卷全部由客觀題組成,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編輯存儲功能)。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帶稿紙。
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
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共設2個科目,北京地區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北京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考試工作。
❽ 質量工程師有什麼證可以考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取得初級資格,作為質量專業崗位職業資格的上崗證,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聘任為工程技術員或助理質量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作為某些重要產品生產企業關鍵質量崗位職業資格的必備條件,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聘任為質量工程師職務。
報考條件
報考初級
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報考中級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對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備助理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初級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初級職業資格證;具備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中級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中級職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