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工程終止施工如何索賠
問題是你履行合同定期付款了嗎?我接觸的施工隊伍如果在這個大前提下能滿足是不會停止施工的。
②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確的項目終止時間過了,項目還在施工違法嗎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的;
(二)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降低工程質量的;
(四)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的;
(六)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
(八)未按照國家規定將竣工驗收報告、有關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送備案的。
當然,各省還有各省的質量管理條例,有的話就執行你們省的。
③ 關於工程項目終止後前期支出賬務處理
我們公司准備一項基礎建設,發生了一些設計費、測會費、咨詢費等直接計入了「在建工程」,後在因各種原因終止了此項工程,那原計入「在建工程」支出如何賬務處理——先轉入固定資產清理,清理的凈虧損轉入營業外支出。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在建工程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可以稅前例支嘛——報稅務局備案後,可以稅前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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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懼惡意採納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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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建設工程終止合同後,後續施工單位是否應重新辦理報建手續
建設工程終止合同後,後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至少(因為各地區的管理規定小有不同)應共同辦理以下2項手續(重新攜帶相關證明到政府主管部門確認):
《施工條件確認書》;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因為上面2項手續表格內都要填寫施工單位全稱。
再有就是建設單位與前施工單位辦理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協議書,後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如果有關部門有要求,可能還有重新履行招標投標手續。
⑤ 因項目暫停,建設甲方提出終止合同,該如何要求賠償
首先重新審視合同,看看是不是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有沒有約定現在出現的某些情形可以終止合同,如果有,是不能要求賠償的;第二,有沒有約定單方終止合同的責任劃分和賠償劃分,如果是專業人士寫的合同或者網上下的模版,一般都會有的,就按照這個標准要求,超出這個標準的部分,如果對方不同意,真的打起官司法院也不會支持。
其次,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形,就是雙方協商解決了。依據應當是項目停止給無過錯方帶來的損失,這些損失包括已經投入的,還有因為這個項目停止所帶來的對將來的收益的損失,比如報酬或者工程款之類的。
⑥ 終止招標需要做哪些事
在公司開展工程項目前,一般會向全國發出招標公告,但是可能因為一些原因,需要終止招標。那該如何終止招標呢?
一、如何終止招標
1、招標公告為要約邀請,即邀請潛在投標人向招標人提出要約。招標人並未承諾任何事項,即有權撤回要約邀請。
2、以誠信原則而言,招標人因故撤銷招標公告時,因向購標人說明原因並取得諒解。
3、招標項目在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監管下進行的,撤銷招標項目時應取得主管部門的認可。
二、相關法律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發布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⑦ 工程合同中途終止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勞動合同終止後,要求公司出具公司提出不續簽合同的書面通知,並且要求公司按照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
2.要求單位開具不續簽合同通知書、辦理離職手續、開具離職證明、支付經濟補償金、結算工資、轉移社保及檔案關系等。
⑧ 施工招標終止是什麼意思
有兩種情況:1.項目已經開始施工,停止招標。2.項目因特殊原因終止招標。這種情況下招標人應當及時發布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⑨ 招標後項目取消怎麼辦
建設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可以先就賠償進行協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訴維護自身權益。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或者發出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後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給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依據上述規定個人認為:
1.開標前終止招標(即取消招標項目)的,應退還購買文件費和有關人員的差旅費,以及部分編制投標文件費;
2.開標至發出中標通知書前終止招標的,除退還購買文件費和有關人員的差旅費,以及編制投標文件費外,還應退還投標保證金和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3.發出中標通知書或簽訂合同後終止招標的,應承擔違法(民事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由此給中標人或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合同利潤損失),應給予賠償。
如果由於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等)造成終止招標,僅賠償經濟損失,不包括利潤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