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理解《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中第七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 這句話。期待權威的解釋。
我不是權威,我只是個剛剛進入建築行業不到一年的畢業生,我任務在正常條件下是指在不順壞結構,不妨礙正常生產生活的前提下的操作。
2.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____
承包人(全稱):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 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 。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_________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 個採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 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曰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3.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保修期規定是怎樣的
「質量保修期是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起算。有別於質量缺陷責任期(質量缺陷責任期是從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算)。」二者之間可能存在重疊現象。
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並根據鑒定結果採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4. 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規范有哪些
5. 合同上約定裝修工程的保修期是1年,但《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2年,合同有效嗎,保修期應該幾年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屬於強制性規范,如果違反該規范的約定應當認定為無效。
因此,保修期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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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鋼結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哪些要點
根據國務院第297號令《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鋼結構房屋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鋼結構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建設鋼結構工程承包單位對鋼結構廠房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以及合同約定等質量缺陷予以修復。
建設鋼結構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鋼結構質量保修書。鋼結構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鋼結構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建設鋼結構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鋼結構質量問題的,鋼結構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在正常使用鋼結構廠房條下,建設鋼結構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鋼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