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
這是一個施工項目,銀行、公寓、住宅建築是單位工程,每個單位工程的門窗、鋼筋、混凝土、地基等是分部分項工程。
B. 建築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
建築工程劃分為: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裝飾裝修、建築屋面、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建築電氣、智能建築、通風與空調、電梯、建築節能分部共十項分部工程。
每一項分部工程又劃分為若干項子分部工程,每一項子分部工程再劃分為若干分項工程。
分部工程是按建築工程的主要部位或工種工程及安裝工程的種類劃分。如土方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砌體工程、地面工程、裝飾工程,管道工程、通風工程,通用設備安裝工程、容器工程、自動化儀表安裝工程、工業爐砌築工程等。
分項工程是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的不同規格等,將分部工程進一步劃分的。如,鋼筋混凝土分部工程,可分為搗制和預制兩種分項工程;預制樓板工程,可分為乎板、空心板、槽型板等分項工程;磚牆分部工程,可分為實心牆、空心牆、內牆、外牆、一磚厚牆,一磚半厚牆等分項工程。
(2)建築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項劃分表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是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其新建、改建或擴建必須興工動料,通過施工活動才能實現。
其中「房屋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附屬構築物設施」包括房屋建築配套的水塔、自行車棚、水池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包括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相配套的電氣、給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電梯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
建築工程為建設工程的一部分,與建設工程的范圍相比,建築工程的范圍相對為窄,其專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因此也被成為房屋建築工程。
故此,橋梁、水利樞紐、鐵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與房屋建築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屬於建築工程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