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工程二級資質能承包多大的工程
建築工程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 二級資質標准
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75 人。
『貳』 建築二級資質可承包工程范圍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擴展閱讀
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叄』 建築施工企業一級二級三級資質有什麼條件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備註: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備註: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肆』 什麼是二級以下的民用建築.指規模和層高
見下表
『伍』 建築二級資質可承包工程范圍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5)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二條 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意事項:
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陸』 二級工程項目標準是什麼
二級注冊建築師的建築設計范圍只限於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等級分級標准三級(含三級)以下項目。
三級項目定義:
5千平方米及以下
1千萬元及以下
24米及以下(其中砌體建築不得超過抗震規范高度限值要求)
12層及以下(其中砌體建築不得超過抗震規范層數限值要求)
超出以上四特徵之一即被視為超出該等級項目
『柒』 建築二級資質標准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同一級資質要求一樣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7)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擴展閱讀: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同一級資質要求一樣
3、三級企業不再要求已完工程的工程業績;
『捌』 國家建築二三類標准怎麼劃分的
民用建築工程設計等級分類表
(-).一般公共建築:1.特級:單體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立項投資:2億元以上;建築高度:100米以上。
2一級:單體建築面積2~8萬平方米以上;立項投資:0.4~2億元以上;建築高度:50~100米。
3.二級:單體建築面積0.5~2萬平方米以上;立項投資:0.1~0.4億元以上;建築高度:24~50米。
4.三級:單體建築面積0.5萬平方米及以下;立項投資:1000萬元及以下;建築高度:24米以下,其中磚混建築不超過抗震限值。
(二).住宅、宿舍:1.一級:20層以上,二級:12~20層,三級:12層以下其中磚混建築不超過抗震限值。
(三)居位區、工廠生活區:1.一級:10萬平方米以上;2.二級:10萬平方米以下。
(四)地下工程:1.特級:地下空間(總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地下空間(總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至5萬平方米,附建式人防(防護等級)四級及以上;3.三級:1萬平方米及以下,附建式人防(防護等級)五級及以上。
(五).特殊公共建築:1.特級:抗震設防區特殊超限高層建築;技術復雜、有聲、光、熱、振動、視線等特殊要求:技術特別復雜;重要性:國家級經濟、文化、歷史、涉外等重點工作項目。2.一級:抗震設防區建築高度100米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層建築;技術復雜、有聲、光、熱、振動、視線等特殊要求;重要性:省級經濟、文化、歷史、涉外等重點工程項目。
註:符合某工程等級特徵之一的項目即可確認為該工程等級項目。
『玖』 房屋建築二級資質承包范圍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註:房屋建築工程是指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築(建築物、構築物)工程。
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5內、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
(9)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擴展閱讀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同一級資質要求一樣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拾』 民用建築工程分為Ⅰ類和Ⅱ類是如何劃分的
1、根據《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規定,
1.0.4條:民用建築工程根據控制室內環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劃分為以下兩類:
(1)Ⅰ類民用建築工程:住宅、醫院、老年建築、幼兒園、學校教室等民用建築工程;
(2)Ⅱ類民用建築工程:辦公樓、商店、旅館、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廳、理發店等民用建築工程。
二類工程:
1、單爐蒸發量6.5T/H以上或蒸發量20T/H以上的鍋爐房。
2、層數16層以上的多層建築。
3、跨度30米以內的鋼網架、懸索、薄殼屋蓋建築。
4、建築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20000個座位以內的體育場。
5、高度100米以內的煙囪;高度60米以內或容積100立方米以內的水塔;容積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類。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